疫情期间有些地方给物业补助,有些物业要求提高物业费,你觉得合理吗?

业委会科技


合理合法。

特殊时期,物业公司能够在政府指挥下,积极参与疫情防止工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为小区业主生命健康付出了很多。这些付出和支出都不是原来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作,是物业公司额外的工作。

业主的生命健康得到保护,是最终的受益者,按照无因管理的法律规定,收益方就应该多交物业服务费用。

至于如何缴费?业主需要召开业主大会,根据物业公司的实际支付,统一支付。政府就应该给予补偿。

人不能忘恩。法律更应支持为公共事务多付出负责任的公司。让我们的公共事务更完善,未来,我们的生活就更安全。


刘海川律师v业主大会


我是物业公司的,疫情期间,一直没休息,负责环境卫生,消毒工作,垃圾清运,卫生打扫,自1月19日至今。没有怨言,从职业角度上,我该做。物业费,很多业主没有交,还在挑刺服务。将心比心,我觉得,都是挣钱,他们过了。


郝钢2


我从法律的观点剖析该问题:

①如果物业执行的是“酬金制服务”,那这种理念无可厚非,因为酬金制的主要诉求点就是提供服务,根据服务结果支付服务所产生的费用。这次疫情这么严重,虽然有其突发性,以至于国家发文声称属于不可抗力。但因为物业的服务工作确实属于实际投入了,且产生了大量费用,只要物业平时是严格按照“酬金制”制度定期公布收支,让业主明白自己缴纳的费用都花在什么地方了,那多支出的费用理应由业主进行买单,但物业同样要将此项支出单列出来,做详细的支出明细及收取费用报表,业主也可以对支出进行监督。

②但现在大部分的物业执行的都是“包干制”服务,“包干制”服务最主要的论点在于自负盈亏,且”包干制”可以不向业主报告收入支出明细表。作为文科出身的我对于自负盈亏的理解是,收取的物业费支出的少,因为钱是之前商量好的,剩余部分他人无权要求返还。收取的物业费不够支出了,应该是自己掏腰包补上吧,而不是通过其他收费项补这部分差价,用来弥补自己的损失,如果能弥补怎么叫自负盈亏,这与法律的精神完全是背道而驰。总不能说物业就不能吃亏,赚钱了行,不赚钱花销大了就得有人给补,你怎么不提平时赚走的利润呢。

③对于物业这项无理要求个人不敢苟同。也不能说你所在的区域年年都有类似大数额的非常规支出,今年赔了明年通过盈利弥补就是了。如果物业此观点有效,是不是说业主可以每年要求物业公布账目,要求对支付结余进行统计,以便来年对物业费进行重新计算,降低物业费支出呢。

④就和我与不想缴纳物业费的人说的一样,你不想缴纳物业费就别在有物业的小区买房子。

敬告想趁疫情非法提高物业费,或者乱收费得物业,国家是有《物权法》及《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的。你如果感觉入不敷出,可以提前三个月向社区及业委会提出退出申请(没有业委会的需要向社区提申请),从小区管理上退出,在小区对新物业进行招标时再以更高的物业费标准应标,这样才是在法律条件下最正确的做法,也更容易让业主接受。


Cream陈


如果物业做的是份内事,只是增加了工作密度或强度而已,没有给物业公司造成经济压力,就没必要给予另外的补助,毕竟,小区内发生公共安全事故,责任在物业管理方,这方面国家也有相关法律法律规背书。

如果因此,物业公司要求业主追加或者提高管理费,显然是不合理的,若果有超出预算的费用产生,也要分清解决途径,象这次新型肺炎防范中所产生的物资、人力等,政府部门是有统筹安排的,无需业主买单。如果是其他费用,即使真的需要追加或提高,也得通过业主委员会讨论决定,并履行公示程序,然后报上级物价管理等部门审核,方可施行,切不可擅自主张,否则,非常容易与业主发生擦枪走火,最后搞得水火不容。

事实上物业的经费是可控的,如管理得当,经济应该绰绰有余。在物业费中有一笔叫做“设施维护费”,是一笔在物管费中占较大比重的资金,通常情况下,这笔费用,基本上都被物业公司挪用了,只是好多业主不明白其中缘由而已。

特殊时期“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大家互相帮助,互相理解,同舟共济渡难关,还是别太自私为好。


春歌嘹亮


2020是特殊的一年,面对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我们共抗疫情,共渡难关!往往有这样一群人,冲在疫情第一线的“白衣天使”医生;防守在各个路口阻止疫情传播的警察叔叔;让党旗飘扬在雷神山上的建设者......然而,还有这样一群“物业战士”,默默的坚守在岗位上,时刻为大家排除危险因素,切断病源传播,他们就是普通的物业工作者!疫情来临时他们冲在第一线,他们没有什么特殊的防护服,更没有什么国家特殊补贴,仅仅戴着单薄的口罩,为大家守护家园的平安!

抗击疫情我们在行动

他们不是媒体和社会关注的“天使”,不是逆行的“英雄”,他们只是最基层的物业工作人员,甚至被许多人不屑与淡漠的一群平凡人。然而正是这个行业的这群人,用血肉之躯在这“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肆虐的特殊时期为园区筑起第一层屏障、为业主建立第一道防线。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无声“战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奋斗在富贵园小区一线,物业人快速建立疫情封闭、核查外出,外入人员的后勤保障人员,立即响应号召,纷纷大年初二提前返回工作岗位,守护小区安全为责、与广大业主同心抗疫,众志成城守好“平安富贵园”。


东方正义之箭


疫情期间,政府部门启动财政资金,以”补助”的方式,鼓励物业企业担负起小区疫情期间的管理责任。属于政府的行政行为;未加重业主的生活成本,无须经过业主同意。而物业公司如果以”疫情期间”为由,单方提高物业费价格,没有法律依据,属于无效民事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齐洪建—小区论道


我觉得很合理,因为物业公司根本不赚什么钱,在特殊时期,他为业主服务,不是分内之事,而是作为一个志愿者带头去做的事情,他本应该拿回报的,可是没有,因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你们应该理解才对,因为物业公司也遭到了不可抗力的因素,所以你们千万要理解!给点钱也是非常正常的,他是冒着生命危险在为你们服务?你们难道不感谢人家吗?所以出点钱真的算不了什么?

别太抠门了,他们每天24个小时轮班值班,如果换来的没有回报,你愿意干嘛?


房建领头羊


疫情期间政府部门适当地给物业一定数量的补偿是可以的,毕竟人家也做出了很多贡献,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增加了很多的工作量,但要求提高物业收费是不可取的,因为疫情期间很多人不能出门上班,只能响应政府号召在家窝着,在此期间大多数人是没有收入来源的,只能坐吃山空,而且还要支付房贷和车贷,承担蔬菜、水果和肉类等食品上涨带来的巨大经济压力。

现在国家都在尽一切可能不断出台惠民措施,以达到适当减负和平稳过渡的效果,如若物业在这个节骨眼上上涨物业管理费就显得很不应该了,这种做法也是完全违背了国家政策的。


工仔1546



陈文学168


给不给补助、是否提高物业费,应该在业主大会会议上提议,由大家投票决定。

因为不论哪个方式,出钱的是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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