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夜班後,在公司宿舍睡覺猝死是工傷嗎?

不要菜


應該不算吧!法律好像也沒有這樣的規定,之前下班後都是不算的。看新聞記得是有個人就是下班途中出了事,打官司打贏了才有了上下班的路途出意外算工傷的。既然你都回到宿舍睡覺了,那也就沒人傢什麼事了。不過既然是夜班,那猝死是和公司脫不了關係的。長期的夜班黑白顛倒擾亂人的生物鐘、睡眠質量差、飲食不規律等……這些都是由上夜班引起的,也是讓人猝死的主要原因吧?所以猝死是和公司脫不了關係的。不過法律好像也沒有規定,上夜班回去睡覺後猝死和公司有關係,所以死了也就死了。至於老闆給不給賠償這個就看老闆良心了。讓我想起了去年看到的一個聽說也是回去睡覺死的,用在頭條上看到的一首小詩形容最貼切了。

一顆螺絲掉在地上

在這個加班的夜晚

垂直降落,輕輕一響

不會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就像在此之前

某個相同的夜晚

有個人掉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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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定調下我的觀點吧,我認為這種情況屬不屬於工傷是有爭議的!

為什麼呢?
很多人認為,下班以後猝死肯定不是工傷,其實不然。我就處理過是工傷的情況!


我認為有以下要點:

1、上班的時候是否有發病的徵兆?

2、發病的時候大概什麼時候?

3、法醫出局的死亡證明是什麼原因死亡的?

4、死的時間距下班時間是否超48小時?


假如工作的時候就有發病的徵兆,那麼又是在48小時內死亡的,又是突發的疾病,我認為是可以認定為工傷的。

這適用於《工傷保險條例》裡視同工傷的第一條,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突發疾病死亡或者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希望對你有幫助!


無理當當


視情況而定吧,勞動法內容有個歧義,法律規定,員工在崗或工作時間,突發疾病死亡或48小時搶救無效死亡的,可以視同工傷。突發疾病死亡或者突發疾病48小時搶救無效死亡的,這個條件沒啥歧義。關鍵是“或48小時搶救無效死亡”,如果作為獨立條件因素,就比較寬泛了,飲酒中毒死亡,食物中毒死亡,摔傷重傷死亡,打架鬥毆死亡,車禍死亡的,都符合條件,是不是也算工傷,值得商榷,所以這個“或”應該是承前“突發疾病”為前提,和“死亡”同為條件說明,很多仲裁案例判定也是這樣的。但是“或”的應用應該是前後獨立,前後也可分開作為獨立條件,所以這個法律條文有歧義。

所以,宿舍睡覺猝死,要進行鑑定,是因病死亡,是外因引發疾病死亡,還是意外死亡,前兩者可以認定工傷。第三種意外死亡,比如飲酒造成窒息死亡,或被人為傷害死亡,不能認定工傷。

工傷的要按工亡待遇處理,非工亡的,要按員工非因公死亡處理,都有法律依據。


大頭字


現在也算是工傷


小楊萌萌寶貝



用戶66915348650


一、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只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

二、在公司宿舍睡覺時,是休息時間,與工傷保險規定的工作時間,工作崗位不符合,因些在宿舍睡覺時猝死的在現行法律規定及相關判例中總的原則一般是不屬於工傷。


勞動爭議工傷律師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5條第(一)項的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符合此情形視同工傷。而“48小時”的起算時間,以醫療機構的初次診斷時間作為突發疾病的起算時間。


請按刪除鍵259506097


下班期間因自身疾病死亡不屬工亡,單位按非因工死亡處理,按以下規定支付賠償金。因未交保險應由社保支付的部分單位支付。

第十四條工人與職員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待遇的規定:工人與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喪葬補助費,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兩個月;另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其供養直系親屬人數,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數額為死者本人工資六個月到十二個月。詳細辦法在實施細則中規定之。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

第二十三條工人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退職養老後死亡時或非因工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後死亡時,根據勞動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除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本企業的平均工資二個月作為喪葬補助費外,並按下列規定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一次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供養直系親屬一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六個月;二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九個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為死者本人工資十二個月。第四十五條工人職員的直系親屬,其主要生活來源,系依靠工人職員供給,併合於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均得列為該工人職員的供養直系親屬,享受勞動保險待遇:一、祖父、父、夫年滿六十歲或完全喪失勞動力者;二、祖母、母、妻未從事有報酬的工作者;三、子女(包括養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弟妹)年未滿十六歲;四、孫子女年未滿十六歲,其父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力,母未從事有報酬的工作者。


怠為


算工傷啊 ,可以看相關的勞動法 啊


三寶生活記錄官


應該是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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