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加班加点工作的特殊行业人群,能否在疫情过去之后补休或领取加班费?

那时动漫


拾人牙慧,引用别人一句话:有执行就要有检查,有检查就要有结果,有结果就要有奖惩。

对确实有贡献的人,就应该合理奖励。


用户惯看秋月春风


疫情期间加班加点工作的人群,疫情过后补休或领取加班费我觉得是应该的。

我和我的家人就是这群人中的一员,坦率的讲补休是个笑话,一个科室几个人补休了别人就得分担你的事,何况加班加点的人每个人都有份。

医院作为事业单位加班费也被明文禁止了(不知是否是地方文件),去年一年加了二十多个班,向上申请了半年,报告打了三次至今音讯全无,说发加班费违规。

干了这行意味着职责所在,对于补休加班费抱着一颗平常心,得之我幸失之坦然。





十年饮冰x


我大舅哥是伊春市金林区的一个派出所的所长,自从疫情发生以后,当时在哈医大第一医院调整自己血糖的哥哥听到这件事情以后,当时就买了网回来的车票,在过年的前两天回到了他的岗位上。并且参与了新型肺炎防疫工作的检查,道路和社区居民的人口情况及外来人口情况的信息捕捉。从春节到现在哥哥一直都没有休息过,就连给他打降糖针都是急匆匆的到我们家里,由他的妹妹给他打上一针,接着他继续回到工作岗位上去。类似于我大舅哥他们这种情况的,在我们这个地方有许许多多坚持在岗位上的人们。

现在虽然一村的新型肺炎疫情个病毒还是零,但是在岗位上作为一名警察,我大舅哥还是从除夕开始就到单位去值班了。每天中午,晚上都在单位里吃饭。等到社区火车站有列车进站的时候,他们还要到火车站去看有没有外来人口下车,有没有携带病毒人员的症状。 除此之外,他们还到那些居民的家里,或是打电话询问或是电话联系不上的,他们就到人家里去。总之这一段时间是没消停过,总是在加班儿加点儿的工作。

我想类似于这些劳苦功高的奋战在新型肺炎一线上的工作人员们,在战胜疫情的时候,一定会高奏凯歌,并且等到一切都烟消云散,一片安静的时候,春天到来也会让他们在春天的风景当中静静的歇息歇息了。


伊春美食美客


补休或发放加班补贴,有以下几点建议: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在国家规定的假期内工作的,上班后,根据岗位工作情况,在不影响本岗位工作情况下,安排调休,调休有关情况报同级纪委备案;二是企业单位,在国家规定假期内工作的,应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三是作为一线工作的医生、护士,尤其是从事检验、治疗等直接与病毒或患者发生联系的高危人员,应除补休或加班补助外,由人社部牵头,逐级统计人员名单并公示,给予记二等功及以上嘉奖;四是对所有参与疫情人员,由管理单位出具鉴定材料,存入个人档案。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疫情后直接给予职级、职称、工资等方面晋升调整;对其他参与人员,在以后职级、职称、工资调整时,同等条件优先考虑。对疫情期间,企业负担的捐赠、职工福利发放、因停工产生的合理费用,国家应出台有关政策予以抵扣,多方位确保经济快速恢复正常,这同样也是保障加班加点工作人员利益。虽然有很多声音说一线工作的同志敢冲上去,在乎这点加班和补助,但是作为国家层面,个人觉得,别人的无私奉献是她的伟大,但作为国家应依法依规执行,同时予以奖励,给予肯定,这是导向问题。


悦铭星兮


一、在新型冠状肺炎传染病的影响下,中央政府启动了公共卫生一级响应机制,除了医务丶防护、民生等保障单位的人员可以上班之外,其他事业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已停工停产状态,而所有的城镇、乡村、居民也给予了最大力度的支持与配合自行封闭隔离预防(传染病),以举国之力争取以最快的速度消灭病情。

二、但是像医务、防护、民生保障等单位的人员依然坚守在前线加班加点的工作,错过了与家人团聚过春节的机会。为此,我由衷发自内心向他们由说声谢谢!

三、结合“国办发明电[2020]1号《国务院办公厅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对于疫情不能休假的职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安排补休,未休假的工资按有关政策保障落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劳动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规定。

四、对于春节法定假日(除夕、初一、初二)没有休息的职工,不允许安排补休,只能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在其它的休息日安排上班的,可以安排补休,若没有补休的,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给劳动者。

五、想了解更多职场信息和劳动维权的,可以关注我,免费给予专业的解答,谢谢。






职场王牌


标准答案:有!

具体规定如下:昨天[微笑]国家民政部、卫健委联合发文进一步关心基层工作人员措施文件,要求:给予志愿者临时补贴、做好轮休安排、压减报表材料等。福建梦龙仅萃享文件中五项措施中的第三项如下:

三、进一步关心基层工作人员

各地民政、卫生健康部门要积极向各地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联防联控机制汇报,完善社区防控工作统筹协调机制,规范社区防控工作数据收集,坚决杜绝形式主义,最大限度压减不必要的材料报表,让社区工作者、基层医务人员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做好社区防控工作上。协调改善社区工作者防护条件,强化社区防控工作物资保障,重点配齐口罩、防护服、消毒水、非接触式体温计等各类卫生防护器材和防控器具。组织开展面向社区工作者的医疗卫生知识、疫情防控知识简易培训,提高其做好社区防控工作的能力。支持开发适应社区防控工作要求的技术应用,强化人员排查、居家观察、出入管理、志愿服务、宣传教育等防控环节的信息化支撑,减轻社区工作者工作压力。

各地要推动各类防控力量下沉,防控任务重、社区人手不足的地方,要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社区帮助工作;优化社区防控人力配置,合理安排参与社区防控工作人员轮休。争取各地党委和政府重视支持,为参与社区防控工作的专职城乡社区工作者适当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并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社区志愿者适当发放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为参与社区防控工作的社区工作者、基层医务人员办理专属保险。帮助解决社区工作者、基层医务人员家庭实际困难,探索开展社区工作者心理健康评估。加大对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工作者、基层医务人员表扬力度。做好因社区防控工作牺牲的社区工作者、基层医务人员家属慰问关怀工作,相关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当地党委、政府,并报上级民政、卫生健康部门。


悦来悦好福建梦龙


疫情期间加班加点工作的特殊行业人群,疫情过后,肯定会补休和领取加班费的。

疫情期间,铸成我们钢铁长城无疑是那些冲在一线的逆袭者们,他们包括一线的医护工作者、警察、政府工作人员等,如果没有他们夜以继日的付出,疫情何时转好得到控制,仍是未知数。

【春节假期】我的朋友中有几名警察,年后给他们打过几个慰问电话得知,他们大都初二已经停止休假返岗了,还有很多机关民警被抽调到一线卡点和劝返点去了,三班倒,24小时不间断轮流值班,问他们辛苦否,他们只是说“习惯了”。

【初七过后】虽然我们尽量减少外出,但居家生活的必不可少的日用品还是需要自己去购买,去物业开了张出门证,才发现原来门岗的保安,不知何时旁边配了副手,后来从微信群里才知道,那是社区的工作人员,现在都派到防疫一线了。

要说这段时间谁最辛苦,无疑是这部分人,一线的医护人员如何辛苦我就不说了,单是身边的这些人,就没有理由不配合他们工作,他们也有家,也害怕给感染,但理想信念使他们坚守自己的神圣岗位。

疫情结束后安排他们补休或者给予他们加班费,你有意见吗?我想,估计任何人都说不出什么,他们的所作所为在这里摆着呢,虽然这部分人大多数不适用《劳动法》,但该有的报酬和休息还是会补上的,给他们点赞。

总之,生活是不会欺骗老实人的,工作同样如此,加油。


迷途远望


行政事业 ︱疫情防控期间,政府工作人员,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公务员的加班补助该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82条:“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答:目前尚未见到公务员加班的补助标准。关于公务员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单位应当给予补休,不能补休的给予补助。建议与人社部门沟通,或根据当地政府决定予以补助。

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加班补助该如何计算?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4号)的规定,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 300 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 200 元予以补助。当日工作时间累积超过4小时的,按照一天计算;在4小时以下的,按照半天计算。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64条:“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并给予适当的津贴。”

除上述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班的工资及补助,尚未见到国家统一规定。

因疫情等特殊原因确需加班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安排加班。工作人员加班后,单位原则上应安排补休。对于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补休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支付加班补助。 各地事业单位具体看当地政府相关规定,没有规定的与人社部门沟通。加班工资支付标准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分别为150%、200%和300%。

医务人员及防疫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班补助没有全国统一标准,但可按照地方政府部门规定标准执行。


放歌大中华


疫情爆发后,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2020年第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范围,并决定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国务院办公厅于1月26日发布了《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以下简称“国办通知”),决定将今年春节假期后推3天延长至2月2日,2月3日起正常上班。同时规定,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国办通知”延长3天假期的性质以及待遇如何处理,成为社会关注和争论的焦点。部分声音主张将延长的3天假期的性质认定为“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按照300%的标准支付加班费,这引发许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强烈反响。




范丽丽


今天几个部门联合发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总工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全国工商联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门对此进行了解读。

问:居住地在湖北或出差湖北的职工因“封城”无法返工复工,怎么办?

答:企业可以主动与职工协商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居家工作,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

问:复工后怎么避免人员聚集发生疫情风险?

答:企业在复工后可以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减少人员聚集。比如:与职工协商后: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

问:生产医用防护服、口罩等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加班加点么?

答:在合法合理的情形下,是可以的。对承担政府疫情防控保障任务需要紧急加班的企业: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前提下,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应对紧急生产任务,依法不受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

问:目前人在湖北,工作在外省,受疫情防控措施限制无法及时返岗复工,用人单位可否解除劳动合同,可否退回被派遣劳动者?

答:不能。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不得解除受政府采取的相关防控措施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劳动合同;不得退回被派遣劳动者。

问:企业复工后,职工担心感染新冠病毒不肯来上班,怎么办?

答: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要:提供必要的防疫保护和劳动保护措施,积极动员职工返岗。对不愿复工的职工,请工会及时宣讲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企业复工的重要性,主动劝导职工及时返岗。对经劝导无效或以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的,可以依法予以处理。

问:公司延迟复工以及复工后受疫情影响,职工还没能返岗,那工资待遇怎么算?

答: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可以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

具体停工停产工资支付规定是:

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问:受疫情影响,公司现在现金流严重不足,怎么支付工资?

答:企业应通过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减轻资金周转压力。

问:劳动者尚在隔离期,无法上班,工资待遇会受影响吗?

答:不会。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问: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上班的,能拿到加班费吗?

答:对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