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男子疫情期間故意不懸掛號牌被罰

2月18日,芮城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在疫情防控期間,查處一起故意不懸掛機動車號牌的嚴重違法行為。

  當天上午9時許,大隊城鎮中隊民警在轄區東茂超市門前對沒有通行證的車輛進行勸返登記時,一輛無牌白色奔馳牌小轎車大搖大擺的從東茂超市停車場駛出,且前擋風玻璃上未擺放臨時號牌。民警立即上前將其進行攔截檢查,當要求駕駛員王某某提供車輛臨時號牌和駕駛證時,王某某說話吞吞吐吐,僅提供駕駛證(B2),不能提供臨時號牌,民警隨後在其後備箱內找到一副車牌號為皖A64R**的號牌,經查詢,確係該奔馳車號牌。面對鐵一般的證據,王某某對自己故意不懸掛號牌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稱得知疫情期間沒有通行證的車輛上路會被電子監控抓拍後,自作聰明將號牌拆下企圖逃避處罰,覺得不會被民警查獲,現在感到非常後悔,保證絕不會再違法駕駛!

  民警當場指出王某某違法行為的危害性,在對其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其作出相應處罰。( 張寧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