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公司错把700元转成700万,武汉老板扣下50万,合理吗?

清清2155888


不应该,这个武汉老板太不地道了,抛开支援武汉不说,做人没有诚信怎么配当老板?起诉[发怒][发怒][发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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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企业误给武汉企业多打款 追回时暂留50万让其周转

2020-02-18 来源:央广网

 

 

基本案情

2020年1月18日,原告寿光某公司与被告武汉某科技发展公司签订购销合同一份,约定由原告向被告购买闪点软轴1根、气体调压阀1个,价款共计700元。原告于2020年1月20日向被告付款时,因工作人员失误,向被告农业银行账号转款700万元。在发现多转款以后,原告寿光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武汉某科技发展公司返还多支付款项。

裁判结果

经寿光市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武汉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同意由寿光法院网上扣划650万元;同时,原告寿光某公司考虑到被告正在全力抗击疫情,同意被告继续使用剩余50万元,并约定3个月后再行返还。

典型意义

在疫情防控期间,人民法院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灵活的、多元的诉讼服务,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本案涉案标的额较大,多付货款如不能及时追回将严重影响原告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但在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住所地在疫区的被告无法到现场参加开庭。人民法院急企业之所急,及时安排法官通过微信方式进行开庭调解,既有效解决了纠纷,为企业追回了货款,保证了原告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又充分考虑到武汉目前的疫情现状和被告企业的困难,为被告企业支援了流动资金,实现了多赢效果。


飞翔诗话


根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该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也就是说,收款人有还款的义务,不还款是违法行为。

如果收款人拒不还款,协商无效后,转款人可以以不当得利之诉向收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收款人返还转错的款项。如果转错账的数额较大,在两万元以上,收款人拒不还款的话,将涉嫌侵占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转款人可以报警,请求公安机关协调处理,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收款人的刑事责任。


老王观天下XW


合不合理分两方面,法理和情理。

1.从情理上说,“错把”代表本来就不欠那么多钱,搞错了,对给别人带来的不便表示一下歉意,对方理应返还,再说大家是合作关系,做事情要将诚信。

2.从法理上说,“错把”的结果代表不当得利,不是支付对价,不是赠予,必须返还!这个数额如果明知而又不返还可能构成侵占罪!

如果这是个真实的案例的话,建议先礼后兵,不行法院见!


Andy0537


一分不留还给山东大哥,人家山东省支援湖北那是带劲儿,结果湖北人还这样留50万,老天啊


昆山马明仁膏药铺老田


这个是真的吗?山东人在这次疫情中对武汉支持太大,武汉的这位老板简直给整个武汉人抹黑,恩人的钱怎么能这样,不地道!


茉莉花语


这不好吧,两个公司业务往来一个公司如此作法甚是不妥,道德上讲钱也不是自已的,不能贪总不好吧!也失去了一个公司最大信誉度,虽不是自已的错也不能这么做,应当把钱还回去,都会不犯错,不能乘人之危吧!再一个就是把它告上法院,让法律来解决问题,必竞钱的数目之大,虽对公司不大,但也不小,50万那,


常滿屯


不仅不合理,而且是一种犯罪行为,该老板涉嫌犯有非法占有他人合法财产罪,应立即归还公司,否则以法惩处。


zwhyxdh50502


据报道,这个案子还是通过法院及时解决了,扣留下的50万是双方协商下定期返还的,山东方考虑到武汉的疫情状况,宽限了武汉方。


亦文亦武L


不合理,发钱的人,要有自知之明,是自己的,手误造成的,应该,好言给对方讲明情况,作为收钱的一方,你只得够你应该所得的,其余的一定要返回,不是自己的,千万不要占为己有,否则,法律是不会答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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