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江人注意!戶口遷移證、準遷證、駕駛人考試···可延期辦理

晉江市公安局根據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統一部署,立足本地工作實際,

制定了服務保障企業復工復產12條措施。

一、簡化企業辦事程序

1.推行業務網上辦理。疫情防控期間,戶政、治安、交警等窗口部門更多地採取“網上辦、掌上辦、預約辦”等方式為企業和群眾提供服務。對有緊急需求的企業、員工,提供治安、戶政、出入境、車駕管等業務上門辦或加急辦服務,做到“特事特辦、急事急辦、應辦盡辦”。“12345”便民服務熱線設立專席為企業提供24小時諮詢服務。

2.推行業務延期辦理。戶口遷移證、準遷證有效期的截止日在疫情防控期間的,戶口遷移工作不受遷移證、準遷證本身有效期限制,群眾可在疫情防控工作結束後,持遷移證前往公安機關正常辦理戶口遷移業務(不受有效期影響),準遷證過期需要更換的,公安機關將予以更換。居住證簽註時間在疫情防控期間的,公安機關自動辦理延期。駕駛人考試、滿分教育、審驗教育及車輛年審、上牌等

推行延期辦理。

3.放寬企業員工落戶政策。疫情防控期間,將流動人口辦理居住證時限由原來的20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企業員工攜帶單位用工合同,即可申請落戶至單位集體戶。單位未設立集體戶的,落戶至單位所在地轄區派出所公共地址。企業員工的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申請辦理隨遷落戶,能通過內部核查親屬關係的,無需提供親屬關係證明材料。

4.開通辦證“綠色通道”。疫情防控期間,對批量辦理居住證的企業開通居住證辦理“綠色通道”,由屬地派出所提供預約上門服務。對企事業單位聘僱外國人辦理就業類居留許可開通“綠色通道”,對持有工作許可的外國人提供“即到即辦”服務。

二、優化企業復工環境

5.全力保障物流運輸車輛通行。在疫情查控卡口增設物流運輸“綠色通道”,對復工復產企業生產經營物資、電商物流等運輸車輛(含企業返工人員接送車輛)快速檢查、快速登記、快速放行;發生交通事故的,快速出警、快速處理,原則上不暫扣車輛;對上述車輛的輕微交通違法行為,以及機動車逾期未檢驗、駕駛證逾期未換證、未審驗的交通違法行為,以教育為主,免予處罰。

6.全力保障返工人員安全接送。協助相關部門指導復工復產企業合理安排人員返工,幫助企業提前研究返工包車線路,對企業包車接送人員返工的,協助做好途中監管和應急措施,全力保障途中車輛通行。

7.全力保障企業內部安全。深化“警企掛鉤機制”,督促復工企業嚴格遵循安全生產規範。強化寄遞物流行業屬地管理和源頭穩控,及時向危險化學品生產、銷售企業發佈預警提示,督促做好購銷備案,嚴格重點要害部位安防措施。

8.全力配合做好防疫工作。配合衛健等部門及屬地黨委政府指導復工企業做好內部防疫工作,推動復工企業壓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指導企業完善應急預案。

三、強化企業復工安全

9.加快涉企矛盾糾紛調解。深化“三所一庭”公調對接機制,依託社區“住村”民警,發動村(社區)調解組織、網格員等力量,全面排摸復工復產企業涉及矛盾糾紛,及時通報預警、快速協調化解,嚴防矛盾升級激化。

10.加快涉企輿情處置。啟動涉企輿情24小時巡查監測機制,密切關注復工復產企業輿情動態,及時發現問題,快速回應公眾質疑,對造謠、傳謠等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打擊。

11.依法打擊涉企違法犯罪。加強復工復產企業周邊巡邏防控和治安防範,全力確保企業周邊安全。一旦接到涉企警情,深入踐行“三即十快”警務機制,第一時間接處警、受理立案、組織專案偵查,最大限度為企業挽損,保障企業合法權益。對利用疫情敲詐勒索、製假售假、詐騙、妨害公務等違法犯罪行為,快偵快破,依法嚴厲打擊。

12.依法謹慎處理涉企案件。復工復產企業發生違法行為的,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對依法可處罰可不處罰的,不予處罰;對涉及企業負責人違法犯罪的案件,在法律規定範圍內儘量不採取羈押性強制措施;對除涉疫案件外的涉案企業依法慎用查封、凍結、扣押等強制性措施;對企業反映的應予立案而未予立案或不應立案而立案的投訴、複議複核等事項,加快辦理進度,及時反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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