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闖紅燈的行人,拒絕人道主義賠償會怎樣?

鍋大魚


交通事故涉及人身傷亡,首先看機動車是否承擔責任,承擔什麼責任,如果機動車無責的話,也可以在交強險限額內無責代賠死亡賠償11000元,也算是人道主義賠償吧!但是現在個別的交通參與者認為行人和非機動車都是弱勢群體,對《道路交通安全法》置若罔聞…闖紅燈、不走人行橫道比比皆是!我覺得更多時候,機動車駕駛員才是弱勢群體,不知道該如何是好!希望國家可以出臺針對於行人和非機動車的法律規範一下!和諧社會……大家都是參與者!


沉默歸來


人道主義賠償是必須的,你都把人撞死了,還一點都不賠償,像話嗎?你在高速公路上撞死了只狗或者其他小動物,你還得扔幾塊錢在高速公路上呢!俗稱買命錢。你丫的撞死了人,難道人命不比狗命金貴嗎?我認為賠償是必須的,應該定為,每撞死一個闖紅燈的,肇事司機必須拿出來一百到五百元來給死者家屬,如果全家都被你給撞死了,就把以上數額的買命錢扔到地上就可以了。要不然陰曹地府會找你麻煩的。同意我的觀點的請點贊喔!


克格勃PK中情局


行不通。首先交警大隊事故組會在《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駕駛員或多或少負點責任,比如沒有保持安全距離、紅綠燈路口沒有注意觀察等等,判定負主要或次要責任,從而進行賠償,另外《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明確規定: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所以,你一分錢不賠肯定是不行的。


老谷禪1


行人闖紅燈被撞講道德賠償,那被火車撞了怎麼就沒了道德賠償呢?你說火車是專線哪你學飛機✈️呀,不要有汽路交叉呀?汽路沒畫線嗎?你違規為什麼讓別人來賣單?沒規矩不成方圓,為什麼這園畫著畫著就變形了呢?既然是規矩能不能讓它各個方面都規規矩矩的呢?


用戶焦二


既然上路就要遵守交通法規,誰違法誰承擔責任,只有責任清楚才能各司其職。法律是公正公平的,但老有些人喜歡搞法外補償。什麼叫人道主義援助?包括交通事故要求墊付醫療費,花多少錢陪多少錢,誤工等其他費用可以協商賠償,法律沒有硬性規定墊付一說,實在不行走法律程序。有幾個在保險賠付以後歸還墊付的錢的?因為你一人犯錯可能導致他人傾家蕩產,要錢還要的理直氣壯。


任逍遙147957030


基於“一個巴掌拍不響”原理和“不是你撞得你幹嘛扶”原則,你全責,同時由於你的駕駛對汽車公司的品牌造成了負面影響,會導致汽車銷量下滑,所以需要賠償汽車生產、銷售公司。

當然如果你開的是他定款的車,由於他闖紅燈,對你的汽車造成損害,並對你的心理造成嚴重困擾,所以他需要對你進行大量賠償;由於汽車不能在交通事故前及時停車,導致嚴重後果,所以汽車生產、銷售公司需要對你進行賠償。



用戶8623776336929


憑什麼人道主義賠償。行人闖紅燈時你應該想想自己會不會死嘛……行人對自己都不負責,憑什麼要人道對待?


Dramatist兔先森


撞死個闖紅燈的行人交警應獎勵六分另加一千五百元人民幣,那麼就沒有行人敢闖紅燈了。


卡路里2


所謂機動車是特指通過燃料,或電池作為動力,到車輛管理機關領取車輛行駛證的車輛。既然機動車是由人駕駛,它就不會像大腦指揮身體部位那麼靈活和迅速。它都會產生延遲,這種解釋服合科學道理。我們的公共道路幾乎每個路口都裝有交通管理指示燈,也就是我們所說的紅綠燈。為什麼路口要裝紅綠燈呢?大家都明白這個道理,紅燈停綠燈行這是幼兒園小朋友都明白事。國家以立法的形式,頒佈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我認為既然是法那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為什麼車輛在綠燈允許通行時,必須給紅燈禁行的過路人讓路?這無異會造成交通壓力增加,減少了時間單位通行量,並且容易引發交通事故的發生。我們的國情有別於歐美國家,在學習國外先進管理經驗時,要有選擇性學習。我們的管理部門出發點是好的,但也要有知錯就改的勇氣和智慧。


飛向維也納的夢


不用賠償的,只要撞死了人,無論誰的責任,司機都逃不過牢獄之災,人道主義賠償只是請求家屬的諒解,減少你坐牢的時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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