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疫快評|個人信息保護被“效仿”,深圳還可以走得更遠

疫情防控如何避免個人隱私信息洩露,成了一個越來越引人關注的話題。


法制日報日前在報道中舉例說,1月30日,深圳在廣東省率先公佈新冠肺炎病例患者逗留過的小區和場所,南山區的德意名居在列,但具體的門牌號碼等信息都被隱去了。深圳的做法被很多城市效仿。


是的,此舉一方面是對加強“群防群控”的通知精神、對市民關於公佈確診患者發病期間活動軌跡的強烈呼聲的積極呼應。另一方面,對不必要公開的患者個人核心信息實施保護,實現了公民知情權與個人隱私權的平衡。


我們看到,疫情防控以來,無論是公共服務部門還是居民小區,都對服務對象或相關人員的個人信息進行了採集。這有助於發現問題後高效跟進,但也意味著個人信息洩露的風險加大。


事實上,我們已經從相關報道中看到,一份份包括個人信息的文件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臺上被瘋狂轉發,相關人員的姓名、照片、工作單位、就讀學校、家庭住址、手機號碼、身份證號碼及車票、航班信息等暴露無遺。信息洩露給當事人的生活帶來極大的困擾,不少人甚至接到騷擾電話和謾罵短信。


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說,“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勁的時候,越要堅持依法防控。”加強個人信息保護,避免以防控的名義理直氣壯地侵犯公民的隱私權,就是依法防控的重要組成部分。


深圳在疫情信息公開與個人信息保護上已經作出了表率,我們希望,作為先行示範區,深圳未來在利用大數據進行社會和經濟管理時,在建設智慧城市、數字政府時,能夠將數據安全與隱私保護擺到更重要的位置。


進一步講,目前我國尚還沒有一部專門針對公民個人信息保護的基本法,通過立法遏制個人信息濫用迫在眉睫。而深圳,完全可以也應該通過自身探索,為國家層面的立法積累更多經驗。


戰疫快評|個人信息保護被“效仿”,深圳還可以走得更遠


來源|晶報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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