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東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公告(第12號)

為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州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實行分區分級精準防控部署要求,根據《四川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分區分類防控工作指南》及我縣的防控等級要求,現就有序推進我縣服務業企業(單位)復工復業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分批推進服務業復工復業

(一)優先保障一批服務業企業(以下均含個體工商戶)、單位及場所復工復業。加強人員管理,嚴格落實防控措施,保障城市運行、群眾生活必需的超市賣場、便利商店、城市配送、農貿市場、電信電視、物業管理等行業企業和涉及國計民生的相關服務企業正常經營。保障與生活服務、工業生產、春耕生產密切相關的物流服務(含一般物流、快遞、電商、倉儲物流等)、交通運輸、科技服務、商務租賃、農資銷售、專業市場、勞務服務、設計諮詢等生產性服務業企業儘快復工營業;保障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正常開展業務活動。

(二)積極支持一批服務業企業(單位)及場所復工復業。在嚴格落實防控措施前提下,即日起有序恢復賓館酒店、烘焙蛋糕店、乾洗店、母嬰店(不包括嬰幼兒游泳、娛樂場地)、菸酒專賣行、幹雜店、五金建材店、文具店、奶製品店、印章製作店、手機通訊店、電腦電器店、廣告製作、鮮花店、美容店、理髮店、洗車店正常營業。檢驗檢測、會計審計、法律服務、諮詢評估、信息傳輸、裝飾裝修、再生資源回收、汽車銷售及服務、信息技術服務等企業,以及融資擔保、小額貸款、融資租賃等地方金融組織可以復工。

(三)有條件允許一批服務業企業(單位)及場所復工復業。餐飲企業(含涼滷、小吃、麵館、米粉店、燒烤店等)可以復工,但不得提供桌餐,可使用外帶、外賣方式供餐,營業時間縮短至晚上20:00前。酒店賓館可以恢復住宿、餐飲等基本業務,但不得提供桌餐、娛樂、洗浴等服務。機關、事企業單位食堂根據需求可以復工,但不得聚集性用餐,可以採用分餐、盒飯形式保障。房地產、房屋中介銷售企業可以復工,但不得舉辦任何形式的線下發佈會、團購會、開盤儀式等群體性集聚活動.

(四)暫緩一批服務業企業(單位)及場所復工復業。暫緩網吧(咖)、酒吧、棋牌室、茶樓(座、室、館)、咖啡廳、娛樂場所、遊藝廳(室、樂園)、演出場所、影院等文化娛樂場所復工營業;暫緩實體書店、圖書館、體育場(館)、游泳場(館)等公共文化服務場館復工營業;暫緩旅行社、農家樂等文化旅遊行業以及經營單位復工營業;暫緩線下教育培訓活動以及防控措施難以落實到位的居民服務行業復工營業;暫緩公園、旅遊景區、群眾文化廣場(限制群體性聚集)對外開放。有關未列明的服務業行業復工復業時,需按照指揮部和行業主管部門意見組織實施。

二、強化服務業復工復業管理

服務業企業(門店)復工復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落實從業人員管控要求,在復工復業前排查職工假期流動信息情況,在招工時核實應聘人員的健康狀況。對來自省內外疫情較重地區的返崗職工、新聘員工要出具《健康證明》或《四川外出人員健康申報證明》;無健康證明且無疫情較重地區旅居史的人員必須如實申報近14天的旅居情況、健康情況,作為正常復工返崗的健康證明,並指導其本人查詢手機漫遊地信息作為佐證,如有隱瞞、虛假填報,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有疫情較重地區旅居史,曾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有接觸史、往來史的人員,必須由企業進行集中隔離後居家觀察滿14天,取得《解除隔離觀察告知書》後才能正常復工返崗。對不具備隔離觀察條件的企業(門店)由縣指揮部統一進行集中隔離觀察。

(二)備齊疫情防控物資。根據員工數量和防控需求,購置配備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資,並建立庫存和使用臺賬。

(三)落實日常管控要求。堅持每日體溫監測,佩戴口罩,做好健康防護,杜絕服務業促銷、聚會聚餐等聚集性活動;進出經營活動場所人員必須佩戴口罩,其中超市賣場、藥店、縣城農貿市場、小區物業等對進出人員必須進行體溫檢測;藥店、診所必須對購買發熱、咳嗽藥物人員進行詳細登記並及時上報。

(四)強化公共場所防疫措施。每天定期對經營場所和設施設備進行消毒。服務業企業還應制定復工復業方案,建立疫情防控組織機構,儲備防控物資,落實防控措施。

(五)各鄉鎮(街道)按屬地管理要求,分類分批推進服務業復工復業。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會同鄉鎮(街道)加大復工人員的統計排查和指導,確保科學防控、有序復工。嚴格按照指揮部第11號公告的職責和要求,對全縣所有的服務經營場所和公共場所實行“三色分類”防控管理措施,指導、檢查、督促、張貼合格(綠色標)、風險警示(黃色標)、暫停營業(紅色標),規範各服務經營場所和公共場所管理,防止新冠肺炎疫情輸入、傳播、擴散,提高市場經營主體和廣大群眾的防護意識,並接受群眾監督。

本公告自2020年2月21日起執行。

指揮部監督舉報電話:5436135。

市場監督舉報電話:12315。


會東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應急指揮部(代章)

2020年2月21日

會東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公告(第12號)


會東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公告(第12號)


會東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公告(第12號)


會東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公告(第12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