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房子是母亲的名,但是母亲已不在了,房子现在已倒塌,我人户口在城市,我该怎样继承?

用户5973025682


你要继承啥?房子:倒塌了。土地:是集体所有!


土地其实应该叫做宅基地也不是私有的,而是集体所有的。另外你的户口在城市,故也无法继承。

法律分析


在法律上,宅基地并不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财产,而更多的是称为宅基地使用权,是作为一种权利而存在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且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是有权在该土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如果房子没有倒塌的话,仅房子而言,其作为母亲的个人财产,根据继承法,子女是父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依法可以对房子进行继承,但是宅基地所有权归属于村集体,母亲也只是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只有村集体成员才能有权申请使用宅基地,户口在城市的子女是不能申请宅基地使用的。继而继承问题上也就出现了矛盾的地方——子女无法对宅基地使用权进行继承,那我不能用这块地,继承下来的房子还能不能存在呢?

理论上,假使房子没有倒塌,也可以通过继承房子的所有权而一并将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有限继承。因为宅基地跟房屋有较强的依附关系,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了房子的所有权也就继承了宅基地使用权。


只不过宅基地的使用期限即是房子的自然存续之期限,在不作修葺的情况下,房子在,宅基地使用权就在。一旦房子没了,村集体就有权将宅基地使用权收回,而倒塌后要想重新修建房屋,根据《土地管理法》之规定,需要申请并得到批准。

但是,户口在城市,便不是农村集体成员,也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宅基地使用权之主体要件,故不能够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相关案例

王某父亲曾向村委会申请了一处宅基地并建房,后来王某考学到外地,并于毕业后落户该地工作。在王某的父母去世后,老宅一直闲置。后来村委会通知王某,因为其父母均已离世,且王某也不是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故按照规定村委会将依法收回该宅基地使用权。


村委会要求王某在规定时间内将宅基地上的附着物拆除并清理干净。但是王某认为自己作为父母的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老宅及宅基地的使用权,故拒绝了村委会的要求,双方因争执不下而诉诸法庭,村委会要求法院判令王某返还宅基地使用权。

而经法院审理认为,由于王某的户口早已迁出,已然不是该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宅基地使用权资格也随之消灭,王某父母的宅基地使用权也因死亡而消灭,故王某和其父母均不再是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


法院认为宅基地应当作为一种特殊的物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而判令王某返还宅基地使用权于村委会。

小结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是集体所有,使用权是村集体成员依照规定申请取得,村民建造个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但禁止将宅基地使用权出卖或者转让。所以,宅基地只能作为一种特殊的用益物权,而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

但是建造再宅基地之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理当可以继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自然也就可以使用房屋所占之宅基地。没有房子可以被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也就自然按照规定有集体依法收回。


所以答主还是安心拿着自己的城市户口,在城市里待着吧~


法律故事汇


按照继承法,母亲去世以后,老家的房子理应归你,但是现在房子倒塌了,那就不能说还是你的地方。你的户口在城市,是属于非农业户口,那你只有继承房产的权力,如果房子不倒塌的话,你有居住房子的权利和宅基地的使用权利,现在房子倒塌了,按道理来说,房子倒塌以后,宅基地的所有权,自然归属村集体,宅基地的使用权自然也就不归你了。因为宅基地的使用权只归本村村民享有,而你已经不是本村村民,所以你已经不具有使用宅基地的权利了。


对于农村的宅基地,如果宅基地上面有房子,那么无论你的户口是不是在农村,作为子女都有继承的权利。而一旦房子倒塌,如果子女的户口还是农村户口的话,那自然可以继承,原则上城镇户口是不能继承宅基地的。有的人可能会说,可以把户口迁回村里,那样就拥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其实这是错误的,因为现在即使你把户口从城里迁回村子里面也无济于事,因为你的户口还是非农业户口,就算迁回村里,户口性质还是不变。

有一点你应该知道,非农业户口的人虽然不能重新翻盖房子,但是却可以修缮。修缮房子合理合法,没有人会阻拦。问题中说房子已经倒塌了,只要房子没有全部倒塌,就可以从半路接着重新盖起来,只要不是连房子地基都拆除了,那就不算翻盖房子,这样只能算是修缮。所以题主可以回老家看一下,房子倒塌的情况是什么样子的?是否能够重新修建起来。

道理上来说,宅基地的使用权已经不归你了。但是农村还是比较讲究人情的,有时候邻里之间的乡情更重要。如果你能够跟村里的领导处理好关系,农村很多事情还是没有那么上纲上线的,毕竟大家都是一个村里的,即使你在城市生活工作,但是根还在老家。所以就算是你的房子倒塌了,只要不是彻底的翻盖房子,完全可以回家把房子重新修起来。另外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如果你有能力的话,可以凭自己的能力,为村里办一件利村利民的事情,这样你想留下老宅子的宅基地,也可以为自己找到一个好的理由,因为你为村里做了贡献,村干部们也不好说什么。


灵子


大家好,我是沉沉在在,很高兴为你解答。

现在农村正在实行一户一宅政策,也就说,你只能拥有一个户口,一个宅基地,并且户口还必须要在村里。

像楼主这种情况,你的户口已经牵出,农村的宅基地房子是归属于母亲的。在你母亲过世之后,和你母亲同一个户口上的子女或者配偶,还可以继续继承这块宅基地,拥有重新盖房子的权利。

如果,你的母亲只有你一个孩子,你的父亲也已经不在了,你是唯一的继承人,那么房子还是归属于你,但是不可以重建,只能修缮,一旦房子倒塌了,或者闲置时间长了,已经完全不能住人了,那么最后这块宅基地会被村里收回,归集体所有。

所以,楼主还是可以回家继承房屋的,只是不能重建了,但是可以修缮,平时有空回老家的时候,还可以住住。


沉沉在在


如果有直系亲属,你的兄弟姐妹啥的,你们商量着来,谁继承,谁补偿谁弄明白了,领着兄弟姐妹去公证处公证,最后一定要请吃饭,自家亲人以后常来往。

如果是独子,那就给公证处打电话,拿着房照,双方户口,死亡证明,村委会证明,公证处会出具手续,但是会花一部分公证费,这些钱和房子价值相比差远了,不要去省公证手续费,另外一定要看住房子原址,别让黑心开发商给脏了,也别让恶邻有可乘之机。


暴风烈马


这事要看地区和村长了!比如在东北,你盖起来也没事的,农村房子不值钱!同样在浙江,你就没法盖了!没倒可以用修的明义搞,前提必须邻居没意见!但后期水电批不下来,这时候可以让村长出面帮忙搞!因为不能走审批,批不下来,所以只能没手续地盖起来!


东门吹口雪


由于你的户口在城市,已经不是该村的村民,没有了继承该宅基地的权力,如果房子没有倒塌,倒能够继承房子,可以继续使用,现在房子也倒塌了,老家那边你已经没有了任何可继承的东西,但是如果你退休了想回农村居住,还是可以想想办法解决的。



第一,去农村租房子住。

虽然你的母亲不在了,但你在村里仍然应该有亲人,比如你的叔伯兄弟、你的堂兄弟等等,你可以让他们问问村里谁家的房子用不着又愿意外租,然后你租过来经过简单的装修就可以入住,一般农村房子的租金还比较便宜,这样你既省去了建房子的费用,又能实现你回到老家村子居住享受农村田园生活的愿望,也是很不错的。


第二、可以到村里买房子的使用权。

政策不允许城里人到农村买房子,但你可以到村里去买房子的使用权,就是通过中间人和房子的主人协商好,双方签订一个简单的协议约定好买房子的价格、期限和房屋维修事项等,不用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这样你把钱给了对方,房子就是你的啦,你就可以名正言顺的住进“买来”的房子了,假如你今年60岁,买房的期限20年就行,将来80岁以后,你如果身体健康还想生活在农村,可以再协商购买。


随着国家城镇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人离开了农村,来到城市生活。但也有不少城里人却厌倦了城市的高楼大厦,想来到农村亲近大自然、享受田园风光,这都说明社会进步,人们更加富足了,可以为自己的愿望和梦想去努力尝试,可以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以让人生过的更加充实、精彩和快乐!


姜怀坦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但与户口有关系,而且还与房子有关系,户口针对本村人有宅基地使用权,房子针对本村人及本村的农转非人员有宅基地使用权。


老家房子是母亲的名,但是母亲已经不在了,房子现在已倒塌,我人户口在城市,我该怎么继承?

首先,子女是父母的合法顺序第一继承人。

《财产继承法》规定,子女是父母的合法顺序第一继承人,依法对父母财产和权益享有继承权。房子是私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但由于宅基地跟房屋有较强的依附关系,地随房走,继承房子的所有权即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

其次,宅基地使用权与户口有关。

《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只有村集体成员才有权申请使用宅基地,户口在城市的子女是不能在本村申请宅基地使用的。这一条规定看上去跟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权益继承相矛盾,实际上还有一条规定,房子使用权与宅基地使用权的关系。


再次、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的关系。

房屋是个人财产,子女户口无论在哪里都有对父母房产的继承权,按地随房走原则,继承了房子所有权也就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宅基地的使用期限与房子是否存在有关,房子存在,宅基地使用权就在,房子不在宅基地使用权回归村集体,重新修建房屋就得要重新申请宅基地,户口没在本村的子女,一但房屋倒塌,就会失去宅基地的使用资格。

总结提示:城市户口子女继承的房屋倒塌后,宅基地自然转化为耕地,耕地具有承包期,在土地承包期内,子女有权继承父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只是不能修建房子,在土地承包期内是不影响土地生产经营的,也不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转让。

感谢阅读!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喜欢阿洪文章的朋友,记得帮忙点赞、评论、转发,关注农人阿洪,了解更多三农趣事。

阿洪168


农村宅基地不具备交易性。你能继承的不过就是地上物的房子,但按相关的规定,你无权翻建,大规模修缮。说白了就是那房子即使你继承了,也就是一茬烂。啥时候坏了不具有居住性了,也就完了。

何况继承物已经倒塌,实际已经自然消亡了。因此你已经无法继承了。宅基地使用权由村集体收回,另行分配给其他村民。


实现一个晓目标


非常遗憾地告诉题主,在房子已倒塌的情况下,你已无法继承。

根据我国土地法律和政策,只有本村户口才能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城市户口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获得农村房屋,在房屋倒塌前都拥有对应土地使用权,在这期间可以修缮,但不得翻建或者新建房屋,房屋倒塌后,由于你没有本村户口,就失去了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资格,土地使用权由村集体收回。

由于在房屋倒塌前你未做修缮加固,导致房屋坍塌,失去了继承的机会,真的挺可惜。如果题主还有兄弟姐妹户口还保留在村里,满足一户一宅条件,可以申请在原来的宅基地上新建。


上林院


针对于这种情况,其实已经没有什么可继承的了。你要知道针对于农村里面的宅基地使用的方法,他仅限于农村的户口。

所以没有房子你是不可能继承的,有房子才可以支撑,房子属于个人的财产,所以是个人的财产情况下才能够继承。

房子倒塌了,什么都没有。

我们一再提醒,户口搬迁出去的农村人。一定要维护好自己农村里面的房子,因为针对于这种情况,房子一旦倒塌,那么针对于户口不在农村里面的人,你将会什么都没有。

因为对于这个问题来说。农村户口是现在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如果没有农村户口那么针,对于这个问题来说,设计的来讲是非常困难的,想要获得农村里面的福利和宅基地房子等等,这些都是几乎不太可能的事情出现。

人在城市里面,你想要回去农村,那可能再也回不去了,所以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这里再一次提醒那些搬迁出去的农村人。目前在农村里面还有父母在的,赶紧盖个房子,以后可以正常的使用。

这个事情能怎么办?

对于这个事情来说,能怎么办呢?其实面对于这个问题来看我们也没有什么办法,因为现在的相对应的法律规定它就是这个样子。

我们所需要做的是合乎这个法律的情况,而不是如何去改变他这个问题。

面对这个问题来说,我们倒是可以觉得可以回去农村里面咨询一下,看看能不能把户口搬迁回来,再次继续使用父母的宅基地。

因为相对于每个地方的情况不一样,会出现不同的情况。有的地方也许他会因为是你母亲的宅子地房子可能会允许你在农村里面盖房子之类的。


遇到这个事情怎么办?

假如现在遇到这种事情,那应该怎么办?其实面对这个问题来说,我们觉得应该要事先做好预防。

毕竟现在农村里面的政策,是针对于农村里面的户口福利。如果农村里面没有这个户口,那么你这样享受不到这样的福利。

我们是建议,如果说农村里面还有父母,但是我们自己的户口不在农村里面,这个时候可以以父母的名义先盖个房子。

那么这样能够争取得到一些使用权,以后即使透明过失以后我们很多人继续使用农村里面的土地,就算我们以后退休了,想要回到农村里面养老也是可以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