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一直上班,问薪资跟放假的同事一样这公平吗?

心随我动18924


疫情期间一直上班,薪资与放假休息在家的员工一样,显然是不合理的。一,疫情期间上班,承受的被感染的风险比在家休息的大很多,付出的也比在家休息的多。从这个角度考量,应该多发薪资才对。

二,各地都有规定疫情期间复工时间,也就是说,因疫情因素在家不上班是应该享受工资待遇的。对必须要上班的应该给予补助,补助的额度多少,目前未见官方规定,是否按法定假日加班补助标准,没有法定依据,只能根据单位可能,给予一定补助。

三,如果单位坚持对上班的和与在家休息的人员薪资一样,你和向单位领导申诉,一般还是会酌情处理的。从维权角度考量,你坚持上班承担着不同的责任和风险,你有充足的理由向单位领导申诉。从职能上看,工会和劳动管理部门应该能帮你维护合法利益的。





雨后平山


疫情期间一直上班,薪资和放假的同事一样,这是不合理的。

首先从国家法律层面来说,这是不符合法律要求的,疫情期间上班应该是算加班,加班就应该有相应的加班补助。这是法律规定的应得的,法律赋予员工的权利。我觉如果没有,公司应该给一个合理的理由,否则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诉。

其次从企业角度来讲,作为企业在疫情期间本应该相应国家号召停业。然而公司员工直在上班,就应该给上班的员工相应的报酬。这是一个企业应该做的,也是必须要做的,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如果一个企业没有给一直在上班的员工相应补助或者报酬。我觉得这样的企业也是做不大做不强的,趁早离开。

我结合我们单位的情况谈谈,我们单位过年轮流值班,往年每人一天。值班就有值班费,或者调休。这次刚好疫情赶上过年值班期间,我们其他人都出去不,只好让当时在公司值班费同事一直值班到2月4号,将近半个月每天不能出大楼,每天的工作就是办公区和公车消毒。统计每一个员工的情况,活动的范围等。确实很辛苦,吃饭都是问题,幸好在没封城之前采购了一些面包,泡面等。周围也没有吃饭的地方也出不去。所以面对这样的情况,公司出台红头文件,疫情期间值班的同事给予一定的补助或者调休。不能让我们一线奋战的同事寒心。一个公司的壮大不仅仅要靠领导的带领。很需要基层的员工去努力的执行。所以员工是公司的中流砥柱,是基石。

所以不要在员工的工资福利上过分克扣,往往老板为了克扣员工一点福利,完成自己巨大的损失,这样的例子太多太多,我就不在一一赘述。

今天结合自己身边的故事,和大家分享一下自己的感受和想法。希望能给大家有帮助!也欢迎大家留言,我们一同讨论!感谢大家!




下站幸福63777287


疫情期间一直上班的人,工作岗位大多都很特殊,一般与我们生无关紧要的,企业或单位公司都没有开工,你要这样想啊

1、肯定你被领导很看重啊,你做事认真负责,胆大心细,单位领导很认可你做的工作。

2、你的工作和其他人不一样,必须由你亲自来做。

3、你想想那些自愿者,他们是没有一分钱的工资,还是任劳任怨,再想想自己,还有工资拿,还是不错的。

4、再想想有的农民工,他们是干一天活,有一天工资,疫情一天不解除,一分钱收入都没有,生活还是要过起走。

5、你就当为疫情灾区人民,默默做贡献了,何必要纠结这个问题,啥事都要往好的地方去想。你可以尝试想一下,你就觉的公平了,要是还是觉的不公平,我再说说我,在家当全职妈妈,每天在家洗衣做饭带孩子,一分钱挣不到,家里人经常说我,在家呆着,不上班不挣钱,懒的很。我不可能每天都想着,这不公平那不公平,这样生活是没法过好的,每天要多想些开心的事。

这些人全是疫情期间任劳任怨的,大多数人都在家里待着,而他们是最忙的,挨家挨户做宣传,守路口。守护着大家的健康安全,还是拿那么点点工资,而且他们大都,都是农村的老年人,平时可以卖点菜,挣点零花钱,补贴家用,现在只靠每月几百块的工资,他们没说不公平,这些都是真实的,你再想想自己还有工资拿,你就觉的公平了。





农村爽妹儿


您好,这肯定是非常不合理的。

劳动者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应当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结论:《劳动法》已经明确规定了三种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按照不同标准执行即可。


但是还有个问题就是不清楚你们单位是实行的哪种工作制度?是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还是不定时工作制。因为不同的工作制对于在加班方面的工资发放有一些区别。

首先,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7〕271号)第七条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期间内,如果劳动者在实际工作时间总数超过该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如果在整个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总数不超过该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只是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某一具体日(或周、或月、或季)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超过部分不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此外,该复函第五条规定:“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因此,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照300%支付加班工资,其他时间则要看在综合计算期间是否超过工作时间总数,没有超过的不用支付加班工资,超过的则按照延长工作时间支付150%的加班工资。

结论: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照300%支付加班工资;其他时间则要看在综合计算期间是否超过工作时间总数,没有超过的不用支付加班工资,超过的则按照延长工作时间支付150%的加班工资。


其次,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四款:“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上述规定”即该条第一款规定的150%、200%、300%的加班工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60条规定,“全体职工已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企业,一般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人员除外)经批准延长工作时间的,可以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因此,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均不执行加班工资的规定,即无论是否在法定节假日加班,都没有加班工资。

结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都没有加班工资。




Alice宝妈职场生活


肯定不公平。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 人社部等7日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对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指导企业应先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趣知生活


这个问题我还是比较有发言权的,因为我正在经历类似的事情;

\n

{!-- PGC_VIDEO:{"thumb_height": 1080, "vposter": "http://p0.pstatp.com/origin/tos-cn-p-0000/8f1823ee06e44692bf5265bc0fc04603\

IT民工阿信vlog


不公平,不说法定假期的三倍工资了,最起码得给坚持在一线工作的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一定要在薪资上和未能及时上班的员工有所差别!这样才能让坚持上班的员工心理得到安慰,我大哥工作的的工厂给坚持上班的员工每人每天多补助150块钱,给没能及时到岗的员工只发基本工资!一直上班的员工上班更有动力,没有上班的也没有抱怨,挺好的!


雯心的心


1.关键时刻,公司对你委以重任,说明你的工作内容 工作能力得到了公司认可。你辛苦了!
2.作为我们个人多付出了劳动,理应得到回报,这是正常合理的。
3.公司是否还有其他和咱一起在岗工作的同事,工资发放应该也是一样的。如果公司一视同仁,咱也理解下公司。
4.相信好的公司,明智的上司,一定会看到你的付出,即使现在没有给予回报,相信公司日后不会亏待咱的。

\n

{!-- PGC_VIDEO:{"thumb_height": 288, "vposter": "http://p0.pstatp.com/origin/tos-cn-i-0022/6b388e6a925d4d859be41749e6b55e0e\

兰考胡哥


疫情期间是比较特殊,不能全参加工作,但可以倒班工作,我觉得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吧!今天这情况跟公平不公平的没啥好计较的!主要是健康的活着我觉得比啥都好!都发扬点大公无私的精神吧!想想那些战斗在疫情前线的医护人员!我们这小小的付出又算什么?祖国有难人人有责呀!

\n

{!-- PGC_VIDEO:{"thumb_height": 1280, "vposter": "http://p0.pstatp.com/origin/2fce80000c190538d47bf\

蜜语甜颜668


没有什么公平不公平的,每个人本职工作不一样,干好自己的工作就行了,我所在行业属于物业企业,从大年初一到现在基本上没怎么休息,我们全员上班,保障业主们安全,每天的都辛苦,但这是职责所在,就像上战场的白衣天使们一样,因为他们职责在哪里,需要我们的时候,就该义无反顾的上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