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期间没上班,员工工资怎么计算?

大屁鼓


看公司的情况而定吧,公司情况好点的,资金充足的,能远程办公的,那就还是按照正常工资发放。公司资金充足,但是不能复工的,可以给员工发个基本工资,把员工养着,毕竟再去招人也不太容易。如果公司情况不好。干脆裁员好了,那是没办法的。


小镇青年好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蔓延全国,形势严峻,各地相继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防止疫情扩散,中央及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一系列防治措施和相关政策。因疫情波及面广,涉及人员众多,许多地方停产停课。春节假期结束,以下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问题值得关注。

1.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者,应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劳动者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疑似感染者、或受隔离者,用人单位需给予必要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应支付劳动者必要的劳动报酬,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3.因疫情导致劳动者不能正常上班的(如交通中断),企业应当给予劳动者必要的假期,企业不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41条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在此期间的工资报酬,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来支付。如果企业因此导致停产停工,按照人社部的相关规定,停产停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当地的相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民电(2020)1号)规定,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2月3日起正常上班。该规定比法定假日延长了两天,关于这两天假期的性质,究竟是法定节日还是公休日存在很大分歧,有认为是法定节日也有认为是公休日,定性不同影响到以下实施中的问题:一是如果定性是法定节日,劳动者在法定节日工作的,企业不可安排补休而应支付劳动报酬,如果定性为公休日,而劳动者在公休日工作的,企业可以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劳动报酬。二是加班的工资报酬标准不同,法定节日加班的,企业按照工资300%支付劳动报酬;公休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企业按照工资200%支付劳动报酬。关于这两天假期的性质,笔者以为可以定性为“公休日”。理由是:第一,《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春节为我国法定节日,假期是3天;第二,上述1号文规定延长春节假期至2月2日,同时还规定“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因此,定性为公休日更加合适一些。



乡村阿元vlog


那要看是什么单位了:

如果是央企,现在是为了国家的大局出发,

响应国家号召,为避免人传人。

上面要求不上班,那单位可能给员工发工资的。

像全国各铁路集团公司,

疫情期间,直达武汉的所有高铁,动车,列车已全部停运。

还有其它的一些高铁,动车都停运了。

像这样的单位,员工的工资应该都是发放的。

还有一些国企单位,为了当前的疫情,

有的也停业了,员工的工资应该也是发放的。

但是,一些私企,小微企业,

在这个特殊的时期,已经停产不开工。

如果能享受到国家,政府的补贴,

员工没有上班,产量,产值,收入,

都受到很大程度上的影响,

可能员工的工资,还能发一些。

如果不能享受国家政府的补贴,

那可能就此业绩下滑,

经济效益严重受挫,

可能员工的工资就发不出去了。

有发的可能也是很少一部份。

总之,不管是央企,国企,

还是小微企业,个体,私营,

经济效益严重下滑,

那是不可避免的……

但是,具体的事情,

还得看单位以后的规定,

咋样发放员工的工资。

抱歉!可能回答不全面!

2020,2,21

文,一叶幽兰





一叶幽兰9


大家好,我是于你之城,很高兴受邀回答你的问题。

那这段时间的工资的核算方法,要看你们所在企业的规模、性质、效益、当地规定、自己平时的表现还有老板的一些想法,各个公司的规定也不同。

如果你们企业一直以来效益还不错,你平时工作能力也不错,那老板应该至少会给发放基本工资的。毕竟老板也想开工了好好进行复工,留住好的员工。

我们公司是2月10日复工的,不过1月29日我就开始在家办公了,尽管在家办公不用打卡,该做的工作还是要做的。开工之后只要疫情不结束每天公司给补助20元,每天一个医用口罩,一副手套,工资是正常发放。

总之每个公司这段时间的计薪方法个有差异,最起码还是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来,待岗期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没上班的发放生活费。不过生活费的标准就是各有差异的。

希望疫情早点结束,我们的工作生活都能恢复正规,也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n

{!-- PGC_VIDEO:{"thumb_height": 544, "vposter": "http://p0.pstatp.com/origin/tos-cn-p-0000/f18880241c3541d1b48f29648a405abb\

于你之城


这个应该根据企业的情况和员工在公司的工作职务和个人价值而定。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新冠疫情给很多企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活下去”是每个企业当下最重要的思考!这次湖北的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对原本就困在传统落后的经营管理中的企业几乎算是致命一击,只有“活着”的企业,政府、银行和相关资本才能给予支持,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从而解决更多人的就业问题。而对于疫情期间员工的薪资问题,我觉得应该按该员工对公司的贡献价值和其岗位职能来考虑。掌握着公司核心技术、重要支撑或长年为公司做技术科研的人员应该首要考虑给工资或补贴;掌握公司客户的人员,正好在此阶段测试该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因为掌握客户的营销人员最清楚市场的情况,应当根据公司的现状和市场客户情况主动为公司提交一份“疫情渡关计划”;而对于一些不求上进,安于现状,将公司当“人生客栈”的员工,则可以不发工资,任其去留。这样对他们的人生也是一次警示,因为这样的员工,基本上只愁生活费,没有梦想和责任给他们压力,他们只需要省吃俭用一阵子就渡过难关,重回企业工作了。


行者无知Y


这个有几种情况,国企央企外企一般都是会按照国家提倡的精神去实行工资的发放。另一种就是私企老板,如果他是心善的老板会响应国家的倡议,又处处为手下员工考虑。他不会计较个人得失也会给你发工资。有的老板心态不好手头再紧点,心里只有自己的那点得失,你就别指望他给你发工资了,即使开工了不压你工资就不错了。

发不发工资,困难是暂时的,每天都有好消息传来,各地区都已经陆续复工,就当自己休个长假,还给国家做贡献了[捂脸]人生要活的精彩滋润,不要把自己当牛🐮,得过且过劳逸结合,物质追求无止境,疫情期间没被感染就是最大的幸福[赞]你还要求什么呢?



咹境




库管大龙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

人社部等7日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对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指导企业应先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抵制肺炎加油中国


一、被隔离和患病职工工资如何发放

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由上述条款可知,因排除患病嫌疑而隔离,导致的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等情况。此时,工资待遇计发,应当采用“视作出勤”的规则。故,该情况下,劳动者被隔离期间用人单位应按“正常劳动”计发工作报酬。

对于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治疗的劳动者,一旦被确诊,“隔离观察”期间的工资待遇,则应当按照病假进行处理,由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病假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企业可以以减少工作为由,降低员工薪酬吗?

首先明确一点,降薪是典型修改劳动合同的行为,若是企业不经协商单方向宣布降薪,劳动者可以主张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提出劳动仲裁。

但是,在人设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综上所述,受疫情影响出现经营困难的企业,首先应当稳定就业,不可轻易裁员。可以通过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但是要充分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若是企业出现减产乃至停产的,在停工的第一个月时工资应当正常发放,但若超出了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而员工未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可是适用各省市应当发放生活费标准发放工资。但在超过工资支付周期内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的发放的工资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内部管理问题汇总

一、用人单位可以拒绝曾经患过传染病的员工返岗工作吗?

经确诊无风险的,无权拒绝返回工作岗位。经治疗后或隔离以后经确诊无风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接受员工返回工作。

当然有一些是在家可以完成的工作,可以安排员工在家完成,如果员工拒绝在家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报酬的。

按照对《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当中按劳分配的原则,若不提供劳动则可以不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且用人单位还可以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应认定为工伤?

2020年1月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2020]11号),明确规定“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因此,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应认定为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配置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是全国统一标准外,其他待遇标准按照国家、省市标准执行。

三、《延长假期通知》应当如何运用?

国务院本次假期延长属于调整了《全国年节假日放假办法》的临时性调整,因此具有行政强制性,所有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的此次通知,将假期延长至2020年2月2日。

另外根据国务院通知第三条明确:“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结合《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文件,我们可以理解为应当休息日加班的情形,那我们应该首先安排调休,无法安排调休的标准工时员工支付200%的加班费,综合计算工时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支付150%的加班费。

鉴于国务院本次通知明确了“因疫情防控需要而不能休假的职工”这一前提,因此用人单位若非因疫情防控需要如生产口罩、医疗用品、急救物资等,否则请用人单位暂时不要复工生产,这就是配合国家完成疫情防控作战,也是对广大职工最有效的保护。

另外,国务院本次假期延长属于春节假期的特殊延长,此休假期间不扣工资、不抵充未休年假病假等,一句话就是春节假期延长2天。


一个会思考的小青年


从表面上来讲,国家法律怎么规定,就怎么办?

从实际上看,分两种情况

一种是正规企业,包括国企,外企,正规的私企,这种企业一般不敢违背法律规定,但也很少在法律规定外会给与员工额外的福利

另一种,广大的微小企业,如个体经营户,私人小厂,在当下的经济环境中,他们想在经济大潮中立足盈利,抵抗外来风险,有一定的困难,此时,如果微小企业没有抵抗风险的能力,很难谈的上给员工开工资,因为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果老板和员工能够互相体谅,各让一步,共渡难关,也许小企业还能再现转机,毕竟,关一家企业容易,开一家企业艰难,员工辞职容易,找工作不容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