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捐赠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捐赠事项概述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度关注疫情发展,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航空工业集团、航空工业通飞公司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公司作为航空军工企业,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始终秉承“航空报国、航空强国”的理念,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公司决定通过贵州省红十字会向贵州驰援鄂州医疗队捐赠现金人民币100万元,全部用于支援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捐赠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捐赠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捐赠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捐赠事项是为了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公司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本次捐赠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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