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員,讓籤自願離職協議,不給補償,沒有籤的人被故意刁難,把網斷了,也不安排工作,有什麼辦法嗎?

壐孖


受疫情影響公司通過裁員的方式節省運營成本,行為從一定層面上可以理解,但讓員工籤自願離職協議,手段不夠聰明,也不夠人情味,且違反法律。



針對這樣的情況,員工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1.繼續上班,沒有辦法開展工作,那麼通過手工的方式進行常規的工作作業;


2.如果手工方式不利於工作開展,那麼與相關同事領導反饋訴求,必要的時候保留雙方的溝通記錄;


3.諮詢當地的社保局,瞭解當地疫期的用工政策;


4.瞭解現狀下公司的裁員政策及波及範圍,公司財務情況;


5.如果公司的經營已經到了不可挽回的情況,嘗試和公司領導申請雙方能接受的補償;同時嘗試關注下外部的機會。


有溫度的小鎮青年


今年三月剛好經歷過,各種威脅,我們屬於文職人員,卻安排我們去外場當搬運工,並且是夜班12小時。公司害怕我們抓住把柄,讓我們當搬運工的郵件通過個人下發,通過領導助理來傳話威脅,說如果不在規定的時間自動起草離職工作流,那麼就去當搬運工,如果不去搬貨,那麼就當曠工處理!曠工三天當做自動離職處理!而且還威脅我們說考勤打卡機的打卡地址會給我們劃到外場去,就算我們天天來公司上班也打不上卡。然後已有身孕的我就這樣被迫離職了,現在待業在家等著娃出生!想過去告公司,但是走訴訟程序個人根本就和公司耗不起!所以我們部門人都選擇了放棄!公司為某物流公司。快遞被搞垮的那家,現在只針對快運業務了!!!!


情緒瀰漫1


正在經歷中,分享一下我的流程吧!公司7月30號通知要關部分店面,讓我們下月1號盤點打包好,人員要麼轉市場部(降崗降薪2000)要麼按勞動法解聘賠償,我們當場提交了要解聘賠償,等我們忙完關店後又告知我們全轉到市場部去(我們5人賠償金10萬左右),讓我們籤崗位調整表,我們也當場籤的拒絕,8月開始我們就處於空崗狀態,每天去打卡坐著(打了兩個半月的dota2),沒有任何安排和溝通,等到10月9號才發我們八月的工資1400元(工資每月20號發,社保倒是按時交),我們就去申請勞動仲裁,工資不按時發放和發放不足,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和賠償補償金(發了工資才有證據)申請法律援助免費的律師(農村戶口或家庭收入平均不到1600居委會蓋章就可以申請)律師會搞定一切,交兩份解除合同三日內交接工作通知給公司,我就不去打卡上班了,坐等12月25號開庭!


大棋D


其實並不需要慌張!

你只需要做到以下幾點,就算公司刁難你,你也不需要害怕:

1、聯合所有被刁難的人,進行集合聲討權利,勞動仲裁局會站在你們這邊的;

2、按時上下班,做好記錄,做好打卡,最好自己在做一下證據保存;

3、聯合那些被刁難的人,共同聘請律師與公司協商;

公司照樣搞你們,不僅說明公司領導人的道德品行差,而且還說明智商堪憂。

在當今社會,勞動法是非常站在勞動人群這邊的,也就是說,如果你是正常上下班,公司想要炒了你,不賠錢幾乎是不可能的。

所以,你只需要收集足夠多的證據,甚至有多個人配合你一起收集,進行舉證,公司八九不離十是要賠錢的。

那麼,在這種大概率輸的情況下,還搞出這樣的鬧劇,就是愚蠢,搬石頭砸自己腳。

當然了,如果你想要繼續留下來做事,那真的是難度係數比較大,也非常累人!

總之,記住!

合理取證,把刁難你的東西拍下來,記錄下來,把你堅持上下班的考勤記錄下來,聯合大家的力量去勞動仲裁他們,基本都會給你一個滿意的賠償結果,不必害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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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走仲裁,同時,在走仲裁的時候可以手機證據。

錄音

HR跟你談話的時候,一定會告訴你:“我建議你簽訂自願離職的協議,這樣的話我們會才出具離職證明書,沒有離職證明書,你是無法到下一個單位工作的........如果你不簽訂離職協議的話,你的工作會受到擠壓.......”

這一段話先要錄下來,這是非常有力的證明。

工作孤立截圖

斷網之後你找技術來處理,但是技術遲遲不響應,這是被孤立的證據;

你主動找上司,要求安排工作,但是上司不理會,然後你就可以截圖了;

當然,如果覺得截圖不夠正規,你可以通過發郵件的方式,郵件會被保存很久,而且比較有說服力。

同時,你可以採用法律取證的工具,取證工具上支持視頻/圖片,就是說,截圖是沒有問題的。

這些取證工具也不是很貴,100幾十塊就能用到了。

堅持上班

你要堅持每天打卡,並且拿到打卡記錄,OA系統通常會有打卡的記錄,證明你是上班了。

如果你不上班,那就是意味著公司可以辭退你了,所以不打卡這是這是萬萬行不通的。

反正一切要好像平常一樣。

不要被情緒影響,不要搞破壞

被公司這麼搞,心情不爽是肯定的。但是你不能被情緒左右,這個時候你要冷靜下來爭取自己最大的利益。

如果這個時候你搞破壞的話,可能要賠償的是你了,甚至搞不好就去了。

這個時候你需要保存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準備仲裁或者是起訴,這樣才對。之前發生過程序員刪庫跑路的事情,但是很快就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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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員,讓籤自願離職協議,不給補償,沒有籤的人被故意刁難,把網斷了,也不安排工作,有什麼辦法嗎?

首先,我們來看一下公司這樣做的原因。

很簡單,不管公司是何種原因裁員,象這樣的方式是極為惡劣的,主要是不想給補償,節約成本。

可是實際上,這是最昏的一招,走仲裁程序,公司百分百敗訴,雖然會耗一點時間,但是到最後是賠了夫人又折兵,還害得公司在行業內名譽受損。

其次,員工遇到這樣的事情,要不要妥協?

三昧大叔的看法,如果是新入職不久的,就算給了賠償也沒有兩個錢的,那就沒有必要花那個心情和時間去耗,早走就算了。

如果是老員工,追起賠償來還是有幾個月工資的話,那我覺得,不要妥協,無非就是花點時間,怕自己搞不定的,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到勞動部門申請法律援助(現在大部分勞動部門都有法援窗口)。

既然公司先做那麼噁心的事情,沒有理由讓他那麼容易得逞,這樣的不良公司,不讓他出點血漲點教訓實在說不過去。

有什麼比較好的維權辦法?

出現這樣的事情,申請仲裁,贏是一定的,無非就是要拖一些時間,其次要證據充分。

無良公司就是欺負職工不是太懂相關法律法規,而且不願意拖延時間的軟肋,以致於明目張膽的違背法律法規。

所以,我們遇到了這樣的事情,最關鍵的事情是固定相關證據,然後向勞動部門投訴,申請仲裁,自己不懂或者不想跑來跑去的,就大家聯合起來,找一個代理律師,花點小錢,也不要讓無良老闆得逞。

另外,還可以找媒體曝光,利用自己的自媒體渠道曝光這樣的惡劣行徑,通過社會公眾給予公司一定的壓力,但是一定要記得,要實事求是,不要誇大或者造謠。

總之呢,有時候與人為善是好的,但是也不能太善良,否則就助長了歪風邪氣,要相信這個社會還是有公平和正義的,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時候,必須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應得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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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昧人間


我遇到過這樣的公司,老闆資金鍊斷裂,資不抵債,開始裁員,早走的能拿到工資,雖然沒有賠償。晚走的工資都拿不到,只能去勞動局仲裁,仲裁也沒錢給工資,半年以後起訴老闆,起訴三遍以後法院凍結老闆帳號,有錢了就用來給員工發工資。其中老闆的不動產被大債主拿走了,法院也執行不了,拍賣不了。最後那波拿到工資的已經是兩年以後,中途還有要工資鬧事的精神失常的。

遇到裁員這種情況儘早脫身為好,好好商量能要到賠償就要要不到賠償就要工資和社保,儘早脫身跟這個公司耗不起。一般公司裁員就說明資金鍊有問題了,馬上就發不起工資了,你還和他耗要賠償,耽誤久了他破產了,工資都要不回來了!

現在的人總扯勞動法,要和公司死磕到底,沒什麼卵用。公司都自身難保,他違法就違法了,大不了破產,要裁員的公司沒有一個財務狀況良好的,離職了趕緊找下一份工作要緊。世界那麼大哪裡不養爺


梁梁賀賀


公司裁員,讓員工籤自願離職協議,目的就是讓員工自己離職,公司不需要給補償,所以千萬不能籤這種協議。


公司對不籤自願離職協議的員工故意刁難,把網斷了,也不安排工作。其目的也是為了逼員工自己走,規避經濟補償金。

公司的這種行為肯定是違法的,如果一定要給公司這種違法行為戴一個帽子,那就是公司‘’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和勞動保障‘’。


所謂“勞動條件”是指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所必需的物質設備條件,如有安全和舒適的辦公場所,辦公桌椅,辦公工具,崗位和工作內容等。如果公司把網斷了,也不安排工作,那麼勞動合同約定的辦公條件就不存在了;不給你安排工作,也就是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名存實亡了,也可以屬於“勞動合同的客觀條件發生了重大變化”,不管是未提供勞動條件,還是勞動合同的客觀條件發生了重大變化,你都可以以此提出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為了提高勞動仲裁的勝算,我們要保留必要的證據,比如勞動合同,工資條,工資發放記錄,工作證,考勤記錄等等能證明你們勞動關係和工齡的資料。同時,你們也要保留公司斷網和不讓你們工作的證據,比如公司領導的談話,斷網的視頻等等,以此作為以後仲裁的證據。

對公司來說,他們賭的是你們熬不起,賭的是你們不能團結。那麼你們一定要正常上下班,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不讓公司抓住你違紀的把柄。同時,你們也要團結起來,收集公司的違法證據,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或者直接提出勞動仲裁。有條件的話,可以諮詢專業的律師或者諮詢政府部門的工會組織,由政府相關部門人員介入,有利於問題的解決。


根據你們的情況,基本上可以得到N的賠償,N是你在公司的工齡。如果公司存在未及時足額髮放工資或者未交社保等情況,你們可以立即辭職,並要求公司支付雙倍工資的賠償金。


附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這裡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峰哥談HR


1.和公司好好協商下,看是否能找到一個平衡點,期間做好錄音保留證據工作;

2.協商不成的情況下,要嚴格按照公司規則制度辦事,準時上下班,不要給公司找到把柄,然後用嚴重違反規則制度開除你;

3.對於斷網和不安排工作,要把這些情況和人事部門反饋,讓他們清楚知道是由於公司原因導致你沒有工作可以做,而不是你本人原因;保留你給人事部門反饋信息的證據,以免後期說你沒有工作量;

4.人多力量大,有可能的話,召集其他員工一起去仲裁,給公司形成壓力;仲裁的過程會比較繁瑣,要有心理準備;


人力資源哪些事


公司這種做法已經違反《勞動法》了,我擔任過多年的勞動仲裁員,深知企業這樣做只有一個原因,減少裁員的經濟賠償金。


一、我們先來看看相關法律規定

《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都規定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除了勞動者自己提出辭職外,都必須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而經濟補償的標準為: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這裡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如果題主在公司工作時間長,工資也很高的話,這樣算下來,公司裁員就必須支付你一筆不菲的經濟補償金。如果公司不願意支付這筆經濟補償金,就只有一個方法,就是員工自己提出離職。所以這這就是公司讓籤自願離職協議的原因所在,只要你簽了,在法律上就證明了是你不願意留在公司,而不是公司不要你的,所以公司就不用給補償金。


題主遇到的斷網,不安排工作就是公司在變相逼迫題主主動辭職,放棄賠償金了。


二、找當地勞動部門諮詢,準備進入勞動仲裁程序,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題主應該找到當地勞動部門諮詢這種情況應該如何處理,瞭解相關法律知識,為下一步申請勞動仲裁做好準備。


題主也直接到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勞動部門會讓你填寫勞動仲裁申訴書,寫上申訴的事件,然後進入雙方調解階段,大部分企業在這個階段就會和勞動者達成調解。如果調解失敗,則進入勞動仲裁階段,下達勞動仲裁裁決書。就題目所述的情況,基本上毫無懸念是勞動者獲勝,可以說一告一個準,畢竟勞動法是保護我們勞動者的。


企業拿到勞動仲裁書拒不執行的話,申訴方可以憑藉仲裁書去法院申訴強制執行。


三、和企業協商,收集有利證據

很多人不喜歡打官司,畢竟官司耗時耗力,有些裁決下來到執行也是很長的時間。那可以直接和企業談判,提出自己的條件,雙方協商解決。實在協商 不了,就要利用這段時間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比如工資表,加班表,社保繳納憑證等相關證明自己在企業工作年限及工資數額的證據,為申請勞動仲裁做好充分準備。


企業故意刁難勞動者,這個還不能去申請勞動仲裁,那就去勞動監察大隊,由勞動監察大隊的人出面,會對企業進行調查,警告甚至罰款。


我們國家勞動法是充分保護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利益,當其中有一方侵害了對方權益,就要學會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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