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公司要求全体员工都办离职等疫情过后再说,合理吗?该怎么办?

我是骨健堂的


首先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企业必须纠正这种错误的做法。

国家人社部在今年的1月24号曾出台了一个关于在疫情期间劳动关系的通知,上面明确规定,企业不得在疫情期间解除受相关措施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劳动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在隔离或停产期间,企业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可以就轮岗轮休、工资待遇等问题进行一个协商。相信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降低一些工资员工也是能够理解企业难处的。

如果企业在当前这种情况下非要做出让员工进行离职决定的话,那么在一定程度上来讲,如果员工提起劳动仲裁一般是会被支持的。


一路职场


肯定不合理。

首先跟大家解释一下,单位什么情况下才可以给职工办理离职?

一般来说,因为疫情冲击,很多企业的经营都受到影响,甚至未来继续经营有可能会产生亏损。于是很多企业采取经济性裁员,甚至破产清算的方式防止扩大损失。

不过,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其《实施条例》依法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一般的依据是这两项:①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②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只有这两项解除才是合法的,如果用人单位说“我就是不用你了,没有理由”。这叫做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 。

不同的解除,对于劳动者有不同的保障。

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这样做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有关做法,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超过20人,或者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需要提前30日向工会或劳动者说明情况,或者听取工会或者劳动者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才可以裁减人员。

其实这一程序是非常复杂的。相信很多企业裁减人员都是超过了10%,那么肯定要履行有关程序。

时间上很明确,想解除就解除嘛,当然不可以,必须要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职工说明情况。提前一天告诉你过来办劳动合同解除,这让人措手不及,当然肯定是违法的。

另外,还要听取工会和职工意见后,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报告才可以进裁减人员。

合法解除的职工权益:

其实,按照有关程序解除劳动合同,最起码应当要到3月份了。

首先,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保,直至3月份。不管是3月1号解除,还是3月10号解除,劳动关系存续一天,用人单位就应当给缴纳社保,除非当地有规定几号以前解除不用缴纳当月社保。

第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要按照职工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来确定。工作时间满一年的发放一个月的应发工资,工作时间不满一年但超过半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时间不满半年的发放半个月工资。月工资的标准实际上是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月均值计算。


有人说,2月份由于没工作,单位不发工资,是不是月工资就降低了?实际上,按照1995年《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的,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应当正常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当发放70%~80%最低工资标准的待岗工资,各地自行规定,但也不是没有工资。

第三,劳动者可以享受失业金待遇。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非职工本人意愿失业,劳动者有求职意愿,可以按月领取失业金。失业保险每缴费满一年可以领取三个月失业金待遇,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金的标准,各地将逐渐提升到90%的最低工资水平,同时领取失业金期间国家还会给代缴基本医疗保险。


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很多企业单位就是我行我素,要求职工来解除劳动合同。这当然是不合理,也是不合法。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也就是说,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

当然劳动者也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另外,疫情防控期间,一些被强制隔离的职工是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41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要将劳动合同顺延到隔离期结束。另外,病假职工也是一样的,必须要等到病假期结束才可以解除。病假是不需要单位批准的,但是应该履行告知义务。

所以,《劳动合同法》对于职工的权益保障还是非常全面的,用人单位必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维权的。


暖心人社


撇开其他的不说,真的有这么奇葩的公司?

但一看是连锁酒店,很明显疫情期间基本是没生意了,所以无论怎么样这期间这家公司都是没有收入的。按照现如今的政策,公司要承担这期间员工的工资,至于租金这些看具体情况。

可能是这家公司看目前的情况,不知道酒店、餐饮业什么时候才能恢复正常运营,但公司来办又不想承担期间的工资,所以想出这一招!

但可能老板又知道,疫情期间公司也不能随意辞退员工,所以就采用劝员工自己主动离职的方式进行。

这种方式肯定是不合理的!

但我们要注意,虽然方式不合理,但如果员工自己主动提交了离职申请单,办理了离职手续,那么就是合理的!到时候再反悔说公司不合理那就不行了。

因为我们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签字要负责。所以这个自己把握。

一、可以不同意,并拒绝办理离职。

这样公司也不能怎么样,还得按照相关政策支付工资缴纳社保,如果硬要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属于违法解除,公司要面临赔偿双倍的赔偿金。这属于闹僵,之后不打算在这家公司做的方法。

二、同意并办理离职,看命!

为了以后能够在这家公司继续做,这种方式也可以,但得看命。一是看疫情过去后,公司是否还愿意继续招用你;二是疫情过去后,这家公司是否还在。

总的来说,还得自己评估,虽然公司的说法不合理,但如果我们去办了离职,那么就是生效的。


打听生活


对公司来说. 肯定合理,趁机调整人员结构,节约用人成本,提前预防公司经营负担,减少损失。对于个人来说,是有违规的地方,但是应该互相体谅才行。协商解决为最好,但是好像不太现实。辞退员工,公司有提前告知义务,辞退应该根据劳动法给予员工补偿金,保险之类的,不过这些恐怕要看公司经济现状吧,现在不论大小公司都像气憋的太足的车胎,稍有不慎,就会爆胎,大家就且行且珍惜吧[祈祷][祈祷][祈祷]


戒烟吃果果


公司可以单方面要求全体员工离职,但是的得按照工作年限给与每个员工2N个月的上年月平均收入补偿。


Ian_伊恩


哪个公司这么财大气粗,全体员工辞职?如果公司有150多人,平均每个员工工龄有12年,又是公司主动要求辞退员工,那又要剩2,那公司要赔偿多少钱?公司领导脑子里是一团浆糊。


雪龍一号


不合理。疫情发生期间,是不准许辞退员工的,而且对于疫情期间的工资有相关说明。公司要求办离职,是想规避风险,拒绝负担工人工资,这与国家规定相违背,是违法的。如果有这种情况发生,应该予以拒绝并通过正规渠道报警处理或向有关部门反应情况,等待处理


大林侃电影


肯定不合理。没见过这么奇葩的公司,他这个规定的唯一理由就是为了规避对疫情时间长短的未知所产生的人力成本和运行成本。但是此项规定极大地损害了员工的利益如在家待工时的劳务报酬,社保等等。


风语者894


不合理!这属于公司违约!可以走司法程序!讨回公道!


蓝天卫士达达


找政府部门,都互相理解吧公司也没有别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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