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费奇高服务却跟不上,业委会也因为种种原因无法成立,请问怎么才能维权呢?

易拉罐他哥


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不到位,业主可以通过投诉和诉讼两种渠道维权。作为普通业主,向主管部门投诉是最常见和最有效的方式之一。

现阶段,虽然已经有了物权法,但是由于法律法规不够细化,导致很多小区业委会成立难,这是普遍现象。如果业主受到不公平对待,如何快速有效维权,一般有这么几种方法。

1,细读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管理服务条款,知道哪些情况是由于物业管理不到位造成的,然后做好证据保全,比如相关照片,文件或者录音等。

a,向街道办事处或者居委会投诉,讲清楚事情缘由和自己诉求。没有业委会的小区,居委会有部分管辖权,可以行使部分业委会权利,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监督。

b,向国土房管局直接投诉。该部门可以直接管辖小区物业及物业管理公司。

C,打电话去市长热线12345。该热线是当前最繁忙和最佳的市民投诉热线。由于各地区管理存在差异,很多地区搞形式比较严重,但是总的来说还是直接有效。

2,诉讼。

一提到诉讼,很多业主都担心麻烦。其实只要你有凭证,这是最有效的维权方式。只是现阶段,管理存在不少漏洞,业主跟物业公司存在地位不对等,权利和义务不明确,所以业主比较容易吃亏。

现在由于城市小区发展太快,物业管理公司作为一个新兴企业,也是摸着石头过河,往往摸过界线损害业主权益,这样的情况下,业主要学会有效维权,维护自己利益。


我将与你同行


这种情况就会非常麻烦,很难维权。


按现行法规来看,你小区若不能成立业主大会,选不出业委会这个代表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组织,就难以建立与开发商、前期物业公司、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乃至相关行政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机制,难以行使《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赋予业主的各项权利。


按你的描述,“小区物业费奇高服务却跟不上”,无非是说你小区物业费定价很高,但前期物业公司的服务却难以达到质价相符的标准。

要想改变这个现状,只能通过召开业主大会,选出业委会,先与前期物业交涉,要求或者降低物业费价格,或者提高服务质量;若不能协调解决,可由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对外公开招标,另行选聘物业公司,按你们业主的意愿确定物业费标准及服务要求。

可见,没有业委会,要想进行维权就是空谈。


你所说的“业委会也因为种种原因无法成立”,如果你小区的情况符合住建部《业主大会与业委会指导规则》第五十八条 因客观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委会,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居委会在街道办的指导和监督下,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也就是说,如果你小区当下的物业管理实际确实是极大的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你们可以联名向辖区街道办提出申请,要求由其指定辖区居委会先代行业委会的职责,进而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讨论小区物业管理事宜,例如是否更换物业公司,是否降低物业费标准等等。


当然,这里仅限于理论探讨而已,是否可行,是否能行,只能尽人事而听天命了。


海风116067626


每个家庭的建成和成长都会时不时的和物业打交道,物业负责着对小区环境、安保以及公共设施维护的工作,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因为物业人员素质的层次不齐以及部分物业和开发商千丝万缕的关系,所以造成服务质量的千差万别,有的小区业主非常满意自己的物业,但有的小区业主对物业深恶痛绝,感觉自己明明缴纳着高额的物业费用,但却享受不到应有的服务质量,甚是生气,对于这种现象我们该如何维权呢?

如题所说,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前提下想要对物业进行维权,第一,向当地物业管理委员会进行举报投诉,在举报投诉过程中要保存好物业不作为的相关证据,不要空说无凭,这样维权会很困难。第二,将物业作为被告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同样要重视证据的保留,法院会协调居民和物业的关系,如若解决不了将进入案件的审理阶段.第三,通过当地的媒体曝光物业,请媒体介入向物业部门施加压力,使他们改正错误的做法。

其实,在物业问题的管理上,成立业主委员会才是最快、最便捷的途径,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带着儒意去远航


物业费的收取是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接一二三四五类小区的标准定的,你的小区是什么类型的,可以收取什么类型的物业费,如果超出,等于乱收费,可以举报给物价部门,物价部门会要求它整改,严重的话可以罚它。


我爱她的人


成立业主委员会难,主要是业主心不齐,意志不坚定,不团结,看热闹的人多!参与度差!


西域浪人


物业费奇高有点夸张了吧?因为各地物价局对物业收费都有指导价,超出指导价部分就是非法收取,物价局可以干涉。


用户6109074331097


成都交子大道33号华商小区天价停车费:非固定停车位每月900元。临时停车:前两小时每小时20元后续每小时10元。

高价物业费:住宅每月每平方米5.5元;商住及写字楼每月每平方米23元。


用户曦睿


全体所有业主必须齐心协力没有解决不了的。。正能量。。公共空间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不能归物业公司的利润。。。。物权法的规定。。正义必将战胜~小破物业公司


用户1985621456057


成立业委会是最好的办法,如果业主自己都不齐心,就没有人会帮你了


洪伟42224071


您的阐述.不满.涵询.以及消息发布就是维权的其中一种形式.办法…

您已经在维权了…

祝您阖家幸福…

祝您万事如意…

祝您新年快乐…

祝您吉祥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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