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写了男方父母名字,自己还贷,房产自己是否有份?

瀑布冰封


你要是我女儿,我就不会同意这个事情。

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啊!不是我说你老公他们一家坏话啊,这也太会算计了吧?!

买的房子是他父母的名字,还是婚前买的,呵呵,这不是很明显的防着一手的吗?一旦你两个离婚,即使是男方的过错,那你也得不到什么,因为房子跟你没有一点关系!

你倒好,被卖了还替人数钱的典型啊!你还给人打工还房贷。。。以后你只有你还的贷款的那部分的份!房子本身以及增值部分都和你没关系,因为房子不是你老公的名字,也不是你的名字!这个新婚姻法里有规定的,你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我都不知道你老公是怎么个意思?也是防着你的吗?那这就没意思了!这是合伙欺负人!如果他在意你,你们商量好,可以把房子的首付款还给你公公婆婆,房证改成你两个名字!这样的话你们双方也不至于心里都有纠结了,既然走到一起,怎么生活的更好才是首要的!


哈尼德德


您好!

这种情况对您非常不利!因为是婚前购买的房产,且产权登记人中并没有您,婚后也并没有变更登记。所以房子是男方父母的房子,与您没什么关系,也确实没有您的份额。所以您帮男方父母还贷,相当于帮别人还贷款。

这种情况,您一定要提高警惕,如果确实还要继续帮助还贷款,

  • 可以加名,并合理计算、约定自有份额;

  • 也可以和男方父母签借条,所有还款金额均按照借款处理。

下面将就这两种方式详细说明。

第一种,加名字,并约定份额。

房产加名后,房子就属于三人共有的状态,如果没有明确每个人的份额,那么就默认为平分,也就是您主占1/3的产权。但如果您帮忙还的贷款数额超过房产总额的1/3,那么单纯加自己名字,对题主也不公平。

所以建议:

1、计算所需还贷部分占总房产的比例,

2、在加名之后,登记为3人按份共有的状态,您所占的份额=还贷部分/总房产金额。

当然这种方式有个弊端,就是缴纳税费较高,需要按照正常买卖的流程缴纳税费。

第二,与男方父母签署借条。

如果题主和男方父母签借条后,帮忙还贷行为性质变为“借钱给男方父母还贷款”。题主和男方父母形成债权债务关系,题主也不会在房产中占有自己的份额。

和第一种解决方式不同的地方是,第一种方式题主可以享受到房屋的增值部分;而这种方式只能以“还贷部分的金额”为固定债务金额,不受房屋增值或贬值影响。

如果题主确实觉得跟对方父母签借条的事情难以开口,那么也可以保留所有转账、打款记录。一旦日后发生纠纷,也可以作为证据证明以上的债权债务关系,法院会酌情考虑判决的。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一纸家书


婚前男方父母买房子 付了“首付款”,房产证也是男方父母的名字,而婚后需要你们付“月供”,这种情况下如果你担心万一婚姻出现意外而产生产权纠纷的话,那么你只需要注意保存你们“按揭付款”的证据,便可为自己的“合法权益”留下确凿的证据,一旦出现纠纷法庭是会根据你的“证据链”进行“析产”判决的。


赵广州156130073


如果考虑到以后万一会**,那么你要留好还款的凭证票据等,这是很关键的!

当然了,我觉得,人活一辈子,什么事情都要往好处想,毕竟谁也不想走到最后一步!每天的生活活得充实美满,两口子相互尊重信任,共同为自己的小家努力!


麦田里的一粒米


有份的哪一部分,是离婚以后才能分割的,保存好自己还月供的收据或凭证,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正大房产周敬贤


保留好你每月还贷款的账号收据呗,没有法律依据的证明,你和这房子一毛钱都没关系。


圣君商务酒店


这个你就不要太小气了,父母是你们共同的,就算你这些钱不是拿来还贷款而是拿给你们共同的父母做生活费也是应该的,


面们


得看你买房是的收据,和你还款的记录,那个能说明是你交的,


健康猫


还贷款的部分双方各占一半


打不死的韓小強


留好还款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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