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天门山镇芙蓉学校征收土地!共计9.06亩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

永定区天门山镇芙蓉学校

征收土地的通告

最新!天门山镇芙蓉学校征收土地!共计9.06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永定区天门山镇芙蓉学校征收土地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征收土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永定区天门山镇芙蓉学校于2020年1月16日经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审批单号为(2020)政国土字第41号,土地批准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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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永定区天门山镇芙蓉学校涉及征收永定区天门山镇大坪居委会辖区内集体土地共计0.6045公顷,其中耕地0.5583公顷,其他农用地0.0462公顷。具体征收土地范围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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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大致地区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永定区天门山镇芙蓉学校征收土地涉及各项补偿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8〕5号)、《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张家界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张政发〔2018〕8号)及《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界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张政发〔2018〕7号)执行。

被征收土地农业人员安置采取货币一次性补偿并结合社会保障方式进行安置,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偿费一次性发放给被征地农民;依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31号)及《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永定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张定政发〔2015〕6号)规定,按照被征地农民自愿的原则,以居委会为单位自行与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衔接落实具体社保资金参保缴纳社会保障费后,进行社会保障安置。

办理征收土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请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征地补偿登记办公室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登记办公室设在张家界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8597899)。

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登记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其他事项

(一)本通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青苗及抢建的地上附着(构筑)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二)凡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坟墓,请相关直系亲属持有关资料和社区证明到征地补偿登记办公室进行登记核实,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签订《迁坟补偿协议》,并自行将坟墓迁移。逾期未迁或无亲属登记的,视为无主坟,由建设单位代迁或作深埋处理。

(三)对湖南省人民政府作出的(2020)政国土字第41号《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不服的,可以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关于对“天门山镇芙蓉学校”

也许大家还不了解

天门山镇芙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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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山镇芙蓉学校项目,计划对原天门山镇九年制学校进行扩建,近期规划设计教学班18个(初中6个、小学12个),提供标准学位840个(初中300个、小学540个)。

芙蓉学校建设是湖南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扎实推进教育精准扶贫,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在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中起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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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改善湖南全省贫困地区办学条件,湖南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17年开始,在4年时间内投入12亿多元,在40个武陵山、罗霄山集中连片特困县和国家级贫困县,每县建设1—2所主要面向贫困学生招生的中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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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省已规划再建设57所乡镇芙蓉学校(其中新建项目39个,改扩建项目18个),分三个档次分别予以1000万元、1500万元、2000万元的财政支持,计划总投资32.17亿元,省财政支持10亿元(奖补)。项目将分两期实施,在2021年全部建成投入,预计新增1449个班级和68140个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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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首批建设的43所芙蓉学校,到2021年,湖南将在71个县市区建成100所芙蓉学校。10万名贫困地区的孩子,将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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