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法院:“隔空”调解解民忧

为了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疫情对审判工作的影响,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略阳县人民法院除开展在线庭审以外,承办法官还根据部分案件特点,通过电话、微信与原被告和代理人联系,“隔空”开展案件调解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综合审判庭法官黄志刚带领团队成员,“隔空”成功调解两起案件。

战疫在线|略阳法院:“隔空”调解解民忧

战疫在线|略阳法院:“隔空”调解解民忧

战疫在线|略阳法院:“隔空”调解解民忧

2016年3月曹某在周某工作上做小工,工程结束后,周某欠曹某5420元工钱未付,多次催要未果后,曹某将周某诉至略阳县人民法院。考虑到案情简单,原被告争议不大,承办法官通过电话与原、被告联系,征求双方意见,组织调解。经多次电话沟通及双方当事人微信联系,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周某在2020年3月31日前给付原告曹某工钱及利息共计57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离婚纠纷隔空调解

原告陈某甲与被告陈某系夫妻关系,因性格不合、处事理念不合经常争吵、打架,双方多次协商离婚未果,妻子陈某甲遂诉至略阳县人民法院。

原本的开庭时间因为疫情原因延后,承办法官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征求双方意见后组织调解,原被告就婚生子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房产分割,债务承担等达成了一致意见,经依法确认后法院为其出具了民事调解书。(略阳法院 何亚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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