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升級版“限塑令”武裝到了“牙齒”

中國小康網 獨家專稿

中國升級版“限塑令”給世界樹立榜樣,使限塑各自為戰的“單打獨鬥”形成“組合拳”,努力形成共同面對、群策群力、積極應對、執行有力的局面。

據報道,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2020年1月19日公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塑料汙染治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到2020年底,我國將率先在部分地區、部分領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製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到2022年底,一次性塑料製品的消費量明顯減少,替代產品得到推廣。

這次升級版的“限塑令”加大了政策的覆蓋廣度,應對措施進一步具有針對性,有利於精準施策。治理思路更清晰,《意見》明確,我國將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環一批、規範一批”的思路,加強塑料汙染治理。

2008年6月1日實施的“限塑令”使塑料袋有償使用,推動中國的“限塑”行動邁出了第一步。當時的“限塑令”主要是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以及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據有關統計,在2008—2018年的10年間,超市、商場的塑料袋使用量累計減少140萬噸左右。

近看泰國,泰國的最新“限塑令”從2020年1月1日開始執行。購物中心、便利店和超市不再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旅居泰國曼谷的筆者感受到了這個有利於環境保護的積極變化,確實超市工作人員在結賬時沒有再主動提供塑料袋,而是由購物者自己準備購物袋來裝所購買的商品。購物場所不提供塑料袋是限塑措施之一,催生出各式各樣自備的環保購物袋作為替代品,繼續服務百姓生活,沒有塑料袋的綠色生活更環保。

遠觀歐盟,2018年5月28日,歐洲聯盟委員會提出“限塑令”方案,餐具、吸管、餐盒、飲料杯等日用塑料用品可能不久以後在歐盟國家被禁用或限制使用。方案規定,歐盟國家必須減少塑料食品容器和飲料杯的使用,方式包括制定削減量目標、提供替代用品或禁止免費提供。歐盟成員國需要在2025年之前實現回收90%飲料瓶的目標。目標明確,具體還需見行動,從生活的點滴著手,逐步降低日常生活中塑料用品的出現頻率。

不同地區限塑的舉措無形之中促成了新業態的產生,筆者認為,這非是“無心插柳柳成蔭”,而是主觀及客觀因素的影響所致。客觀因素包括,環境保護已屬於世界各國及地區的共識,如何更加有效地管控塑料製品對於人類環境的消極作用是“限塑令”的出發點,為了打造全球“都挺好”的生態環境,限塑是必要的且需要長期堅持的。主觀因素是人的環保意識的增強,一方面不斷減少使用或不用塑料袋在內的塑料製品,另一方面主動使用塑料的替代品,從兩個途徑為限塑成果貢獻力量。

據瞭解,塑料製品用後形成的垃圾在自然環境下很難降解,以普通垃圾填埋的方式處理塑料垃圾,可造成汙染,加重環境的負擔。海洋垃圾中,80%是塑料製品,它們對生態環境構成汙染,而且其中的有害物質進入海洋生物體內,進而進入人類食物鏈,危害人體健康。此外,生產塑料袋需要石油原料,其製作過程也會對環境產生負面效應。把塑料購物袋的使用習慣一步一步地予以戒除,從官方到民間需皆重視起來,才可見實效。

“限塑令”的目的在於有效減少塑料汙染。可以看出,中國此次升級版“限塑令”著眼於全產業鏈佈局,涵蓋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實行分階段、分區域精準限塑,執行力度顯著提高,是落實生態文明理念的具體體現,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綠色力量。

筆者認為,中國升級版“限塑令”給世界樹立榜樣。治理塑料汙染,各個國家及地區的人們不應置身事外,既然是涉及全世界的事情,地球人就都有義務共擔責任,保護地球家園,從自身做起,從舉手之勞——減少或不使用塑料製品開始,使限塑各自為戰的“單打獨鬥”形成“組合拳”,努力形成共同面對、群策群力、積極應對、執行有力的局面。

(作者系資深評論員)

(《小康》·中國小康網 獨家專稿)

本文刊登於《小康》2020年2月下旬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