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翻越警戒帶,我“翻臉”!讓區12人被查處

你翻越警戒帶,我“翻臉”!讓區12人被查處

翻越警戒帶案件:

2月20日9時左右,潘某在明知疫情出行需要經小區指定出口登記檢查後方可出行的情況下,違反政府命令翻越小區用於封閉管理的警戒帶和鐵絲圍欄,被民警當場查獲。龍崗分局依法給予其行政罰款200元決定。


你翻越警戒帶,我“翻臉”!讓區12人被查處

2月20日15時20分左右,讓胡路區龍崗小區居民王某某,在明知疫情期間出行需要經小區指定出口登記檢查後方可出行的情況下,違反政府命令翻越小區用於封閉管理的警戒帶和鐵絲圍欄,被民警當場查獲。龍崗分局依法給予其行政罰款200元決定。


你翻越警戒帶,我“翻臉”!讓區12人被查處

2月20日8時40左右,讓胡路區遠望開發小區王某、李某二人,在明知疫情出行需要經小區指定出口登記檢查後方可出行的情況下,在望海1號樓與2號樓中間違反政府命令翻越距離地面50cm左右的警戒帶,被民警當場查獲。龍崗分局依法分別給予二人行政罰款200元決定。


你翻越警戒帶,我“翻臉”!讓區12人被查處

2月20日16時左右,張某某在明知疫情出行需要經小區指定出口登記檢查後方可出行的情況下,違法政府命令翻越小區用於封閉管理的警戒帶和鐵絲圍欄,被民警當場查獲。龍崗分局依法給予其行政罰款200元決定。


你翻越警戒帶,我“翻臉”!讓區12人被查處

2月20日15時許,讓胡路分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有人在中央大街二小區翻越小區封閉柵欄,被民警當場抓獲。經批評教育,違法行為人梁某認識到自身錯誤,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規定,對其處以行政罰款200元的處罰。

2月20日,龍南分局當場查處疫情行政案件6起,其中警告4人,罰款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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