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民政局做出韓紅基金會比較規範迴應,惡意舉報者是否該封殺?

在韓大姐


這就是惡意舉報,說白點就是誣陷。都這樣以後誰還會這麼去做好事,善事?別人在出力出錢,這混蛋東西不出力不用幫忙,還瘋狗一樣,難道好人一生平安是口號嗎?


MarK37954206


我認為基金會可能會有舉報人所說的個別問題不和規定,不符合流程。

但是對於基金會為災區為疫區作出的貢獻,這些可以改正的不合規的事情,就不是什麼問題了。

舉報者能把基金會問題列舉1.2.3點不說處於什麼目的...

社會總是不能缺少這樣的舉報者...


彈溜溜砸瓶蓋


惡意舉報者一定要有懲罰,司馬3忌的行為,破壞了慈善事業,讓衝勁十足,為社會努力的公益人收到傷害,扶正必須祛邪,激濁方能揚清。希望有關部門能嚴格處理此次事件,讓大家更快積極參與慈善事業。


偶靈之城


應該做出處罰,惡意舉報是不能允許的,但這個基本規範,也是很值得深思,雖然說爆出一些相關投資的未公佈,但總體說明是好的,沒有太超出標準的事情


荷比西


對於這個問題要看韓紅怎麼看畢竟,韓紅是當事人,對於這幾年公益出現的問題,市民都有監督公益的義務,查查這位爆料者的出發點是什麼,如果是惡意的,懲罰以儆效尤。如果只是善意訓誡一下,重要的看當事者韓紅追不追究。


害我著死


惡意舉報概念比較模糊,但具體到韓紅基金會這個問題上,北京民政局也出了調查報告,也提出了韓紅基金會有些做得不到位的問題,需要社會各界監督。只要舉報人合規合法的舉報,當事者怕什麼呢?如果舉報者沒有違法,你封殺是否違法呢?應慎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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