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戴口罩不听劝阻,持剪刀捅伤执法人员,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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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在庭上指控被告人黄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央视社会与法频道等平台同步网络直播。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对黄某某妨碍顺庆区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执行疫情防控工作一案,于2月13日以被告人黄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向顺庆区法院提起公诉。19日,顺庆区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经庭审举证、质证、辩论,最终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起诉事实和量刑建议,以黄某某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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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庆区检察院组织干警收看庭审直播。


该案是南充宣判的首例阻碍疫情防控工作的妨害公务犯罪案件。


不戴口罩不听劝阻 暴力妨害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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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在现场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控制并带回调查。


2月3日上午10时许,顺庆区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在该区北门市场走访排查疫情防控工作时,对未戴口罩的黄某某进行劝阻,劝诫其按防疫要求佩戴口罩,降低疫情感染和传播风险。黄某某不听执法人员的再三劝阻,辱骂、殴打执法人员,并拿出随身携带的剪刀,将执法人员唐某的肩部、大腿、背部等多处捅伤,同时企图追撵伤害其他执法人员。


公安民警赶往现场将黄某某带回调查,将其依法刑事拘留。经鉴定,唐某所受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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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庆区检察院主动迅速派员提前介入案件,同侦查人员交换意见,引导侦查取证。


案发当天,顺庆区检察院通过网络舆情发现该案线索,迅速成立第一检察部主任为组长的案件提前介入小组,提前介入侦查。检察官通过电话联系公安、综合执法部门,了解案情并进行初步研讨。


同时,检察官实地走访公安机关,查阅案件证据材料,同侦查人员交换意见,并围绕黄某某的行为定性、罪名认定、证据固定等方面提出侦查意见,建议公安机关在完善证据锁链和伤情鉴定的同时,进一步收集黄某某的社会危险性证据材料。


依法审查批准逮捕 保障防疫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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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依法提讯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并告知其诉讼权利和义务。


2月10日,顺庆区公安分局将该案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顺庆区检察院受案后,迅速指定提前介入案件的检察官办理该案。检察官仔细审阅案卷、核实证据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并告知其诉讼权利义务。


经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疫情防控期间暴力阻碍执法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重妨害防疫工作秩序,致使一名执法人员受伤,社会影响恶劣。


2月11日,顺庆区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依法批准逮捕黄某某。


公诉席上指控犯罪 被告获刑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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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当庭判处被告人黄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2月13日,顺庆区检察院以被告人黄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向顺庆区法院提起公诉。19日,顺庆区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前,承办检察官制定了详细的出庭预案,构建完整严密的证明体系;庭审中,充分运用多媒体举证系统,依法出示案发现场的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完整还原案发现场的状况,增强了起诉书的公信力和说服力。同时针对被告人黄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以暴力方式妨害执法人员执行公务,严重妨害防疫工作秩序的犯罪事实和妨害公务罪的犯罪构成,展开严谨的论证,于法有据、于情有理。


法院最终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起诉事实和罪名,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共行动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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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依规配合防控疫情,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素质。”网友@饺子包什么馅 在庭审直播区评论说道。


“这都啥情况了,还对疫情不了解?”网友@刘呆呆加油哇 对黄某某行为谴责道。


“一线抗疫人员都在全力以赴护大家安全,试问你有何脸面不配合工作?有何脸面撒泼耍威风?有何脸面暴力妨害防控人员?”网友@胖大脸兔子 一连发出深省三问。


……


“作为普通公民,虽不在一线参战,但至少不能添乱……”疫情面前,我们既是命运共同体,更是责任共同体。理解、支持和配合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积极践行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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