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口罩讓承運人贈予醫院,卻被私自出售,是民事糾紛還是犯罪?

展志兵律師


我認為這是刑事案,而不是民事案。具有詐騙、盜竊的主觀故意,況且是對救災物資實施犯罪,這同時又構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以詐騙、盜竊的方式,使救災物資不能及時到達,對相關人員的生命造成威脅,對社會大眾生命造成威脅。


啄木鳥之風


你好,我是一名執業律師,很高興與你一起討論這個問題。

首先拋出個人觀點:購買口罩讓承運人贈予醫院,卻被私自出售,是否構成犯罪,需要根據口罩的價值而定。


下面重點和大家一起分析一下

是否有職務侵佔的行為?

罪刑法定原則是我國刑法確立的一個基本原則,簡單的說,只有法律規定是犯罪的情形下,才會被認為是犯罪。如果法律沒有規定是犯罪的,那就不能認定為犯罪。

“購買口罩讓承運人贈予醫院,卻被私自出售”,個人認為可能符合職務侵佔的法律構成要件。

職務侵佔行為,一般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的財產非法佔為己有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1條職務侵佔: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務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並處沒收財產。

職務侵佔的金額,6萬到100萬元之間為數額較大,100萬元以上為數額較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71條規定職務侵佔罪中的數額較大和數額巨大的數額起點,按照本解釋關於受賄罪,貪汙罪,相對應的數額標準規定的二倍、五倍執行。)



是否能夠認定職務侵佔罪?

通過上述分析,基本上可以確定承運人的員工有職務侵佔的行為,至於是否能夠構成職務侵佔罪,需要視口罩的金額而定。如果金額達到了,構成刑事案件的犯罪標準,相應的承運人公司的員工可能會構成職務侵佔罪。

如果金額達不到構成刑事案件的犯罪標準,肯定也構不成犯罪。因為刑法具有謙抑性,對生活中的小事情,還不至於用刑法加以規範。僅僅是普通的民事糾紛。

是否還有其他可能的情形?

如果是承運人公司整體的意志,整個快遞公司都在做“將購買人通過託運贈與給醫院的口罩,私自出售”,數額達到一定的標準時,還有可能是構成詐騙罪或者盜竊罪。

詐騙:如果承運人公司,在接收此類口罩快遞的之前,就有將口罩私自出售的打算,個人認為符合詐騙行為。

盜竊:如果承運人公司,在接收此類口罩快遞之後,才準備將口罩私自出售,個人認為符合盜竊行為。



以上為個人觀點,僅供參考。純粹手打、實屬不易,喜歡點個關注唄。如果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歡迎評論區留言,交流、討論。


每日講法


犯罪,而且是極大的犯罪,特別是在疫情期間,醫院有了這些防護用品,就可以保證醫生跟護士的生命安全。她們也就可以救治跟多的病人,如果沒有防護用品,,醫生跟護士的生命安全都沒有保證,讓她們怎麼去救人。承運人賣掉口罩😷就是謀財害命,應該重判


楊宗後


看銷售所得,如果數額在5000元以上,就構成職務侵佔罪,職務侵佔罪就是利用職務之便,侵佔公私財務的行為。所以看看他的所得是多少,具體定不定罪。


齊鳳說法律


這種行為應該槍斃,不是普通法律問題,影響惡劣,可恨之極,讓社會難以容忍


用戶2277927425853


將購買的口罩贈予醫院, 醫院對這些口罩享有所有權,從口罩交付承運人開始。承擔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要從不同的角度考慮。

一、口罩作為普通的商品時,承運口罩在雙方之間成立合同關係,承運人對口罩只是暫時佔有。承運人違反約定將口罩私自出售,違反承運合同關係,權利所有人醫院可以申請撤銷該出售行為追回出售的物品或者賠償口罩對應市場價格。既要求返還或者賠償。

二、利用便利將口罩出售給他人獲得錢財,如果錢財達到一定的數額標準,將構成侵佔罪。要承擔刑事責任。


老劉的後花園


行徑太惡劣了,該用重典


浙江高興


一級響應就是一級戰備,倒賣戰備物資死刑!


地主殺乎


犯罪,判刑二十年


天行健道長


懇請雲南蒙自政府回答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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