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網絡銷售在家辦公,整點簽到,完不成月任務,沒底薪合理嗎?

少兒編程機器人創客


互相理解吧,這次疫情的爆發造成很多企業倒閉,虧損,其實挺心疼的,希望公司體諒員工,員工多理解下老闆,各行各業都蒸蒸日上,加油!


瑋瑋8620


在這個問題裡面我們需要關注的點有兩個,一個是疫情期間在家辦公整點簽到的罰款問題,另外一個問題是完不成月度的任務,不發放底薪的問題。下面我們逐一解答。

我們先來說第一個問題,疫情期間在家辦公簽到的問題,必須正確意識在家辦公這件事情,在家辦公,我們可以認為只是工作地點暫時發生了變化,與工作相關的各種制度和單位的考核任務、工作內容等都沒有發生變化,所以說在不同的辦公地點企業的制度工作內容和考核的任務都是要遵守的。

就像題主所問到的簽到問題,如果說在公司上班的時候有這一個制度的細節問題需要遵守,在家辦公,單位將線下的簽到挪到了線上,員工在這點如果說沒有做到,並且在企業的規章制制度裡面已經明確了,那麼企業的罰款是沒有問題的,他這裡需要注意的一個細節就是“罰款”二字,一般情況下企業是沒有罰款的權利的,因為企業是一個贏利性的商業機構。不屬於行政單位,所以說罰款二字對於企業來說並不是合法的,我們通常聽的最多的就是企業以扣除績效為由扣除員工的工資,所以說就簽到問題來說,如果企業規章制度已經明確說明,員工沒有做到企業扣除的二十塊錢是合理的,因為這一點很好理解,在家辦公就是將線下的一系列的規章制度流程都搬到了線上,並沒有其他任何的變化,唯一的變化就是你的工作地點發生了變化,所以說以前該遵守什麼,現在還是遵守就對了。

第二個問題就是完不成月度任務,不發放底薪的問題,這個問題對於有些人來說可能是一個陷阱問題,因為我們在上面說到企業的規章制度我們是需要遵守的,那如果說規章制度裡面也寫明瞭完不成月度任務,不發放底薪,員工是否也要遵守呢?

答案是不一定。合理的規章制度是建立在合法合規的基礎上,所以說是不是要遵守企業的規章制度,首先要看他的內容是否合規合法,如果說企業的規章制度裡面也說明了完不成月度任務不發放底薪,這就已經違背了工資支付的相關條例,或者是《勞動合同法》等條款,員工可以不遵守。

因為在《勞動合同法》的內容中的也是提到了,如果說員工提供了正常勞動單位均應當正常發放其工資,如果說完不成月度任務,全額扣除很明顯就違背了這一項,並且對於銷售人員來說工資一般大項可以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固定的底薪,另一部分是提成,如果說完不成任務不發提成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不發底薪是遠遠不合理的,並且也是不合法、不合規的,員工可以去維護自己的權益。

通過上述兩個問題,我們發現企業的規章制度對員工是非常重要的,員工是否要遵守企業的規章制度,具體還是要看內容的合理性和合規性合法性,如果說內容合理合規合法時候員工違反了,那麼相應的扣除項目是可以理解的,如果說內容不合理,對於員工的扣除可能也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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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簿杏豆


春節假期結束,很多人陸續返回工作崗位。非常時期,疫情防控需要儘量減少人員流動;另一方面,很多單位又需要開展工作。

  為兼顧兩方面需求,很多單位允許、鼓勵員工在家辦公。

對於在家辦公,不少人表示歡迎,認為這麼做既減少了通勤壓力,又避免了交叉感染風險,還更加機動靈活,心情也更加放鬆,可謂一舉多得。 不過,也有部分公司和員工準備不充分,在享受到便捷的同時,也面臨一些煩惱。放假前並不知道要在家辦公,大量資料都在辦公室的電腦裡,而且還有部分涉密資料在外網無法處理。”

對於疫情期間,在家辦公人員來說不能完成任務,扣掉全部底薪是非常不合理的。


羽羽123456


答:要看情況,分可能合法、合理,可能合理不合法,可能合法不合理,也可能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1、合法、合理。如果你和單位沒有簽訂過全職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只是兼職網絡銷售,整點簽到只是一個業務聯絡的手段,而且約定了底薪是有月任務條件的,這種情況下,就不屬於勞動法要保障的最低工資對象,沒有底薪就合理、合法了。

2、合理不合法。如果你和單位簽定了底薪是有月任務條件的績效合同書,業務提成比例明顯高於無條件發放底薪的業務人員,單位已經把你的工作過程超額體現在業績提成上了,這個時候,不發底薪是合理的,是雙方商定的。但同時如果你和單位簽訂過全職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是全職網絡銷售,整點簽到是上班在崗時間的證明手段,那麼這種情況也是勞動法要保障的最低工資對象,沒有底薪就不合法了。

3、合法不合理。如果你和單位沒有簽訂過全職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只是兼職網絡銷售,整點簽到只是一個業務聯絡的手段,那麼這種情況下,就不屬於勞動法要保障的最低工資對象,沒有底薪就合法了。但如果你們之間約定的是沒有月任務條件的底薪的,不給你發底薪就不合理。

4、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如果你和單位簽訂過全職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是全職網絡銷售,整點簽到是上班在崗時間的證明手段,那麼這種情況也是勞動法要保障的最低工資對象,沒有底薪就不合法了。同時,如果你們之間約定的是沒有月任務條件的底薪的,不給你發底薪也沒有合理性。

在家辦公,全民抗疫,這是一種值得提倡的工作方式。作為勞動者,要爭取合法、合理的收入是無可厚非的,但也要根據自己的工作情況、與用人單位的合同約定等條件,有理、有節、有據地去爭取合法所得。


我是方炎飛,長期專注經營績效,期待與你互學共進。如果你也贊同我的回答,歡迎關注、點贊和轉發,謝謝!#萬眾一心抗擊新冠肺炎##在家辦公日記#


方炎飛績效方言


沒有什麼合理不合理的,每個公司都有著不同的體系和管理制度。

整點點到和按時上班一樣,老闆在提醒那些不自覺的員工。作為員工,要遵守公司的工作紀律,按時上班。如果員工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可以要求單位直接在工資中扣除。同時,要保留相關扣除憑證,這樣在日後離職時,如果進行勞動仲裁,可以作為索要補償的證據。


優榕


疫情期間不給員工發工資,這合理嗎?

01

我之前寫過一篇。

替中小企業叫苦,疫情之下,他們活得太不容易了。

企業延遲復工沒錢賺,但租金工資得照發,這錢從哪裡來?

本就現金流不足的中小企業,經得住這一重創嗎?

今天發現,可能是我想多了。

已經有一批中小企業,開始忙著降低損失,把“苦”轉嫁出去了。

延遲復工,可以向國家呼籲免租減稅要補貼,但落實估計沒那麼快。

能控制的成本,也就是員工工資了。所以有些公司直接宣佈,2月0工資。

我有一位深圳的讀者,在一家500人的D輪公司做互聯網運營,公司宣佈2月10號開始強制休假,不過要在家待命,有工作隨時通知。

而她2月10號之前已經開始在家辦公,問公司怎麼算工資,人事說目前還不清楚。

她跟我說,已經做好了2月0工資的準備。

而她們公司,在生活服務類領域頗有名氣,近兩年有上市計劃。

這還是一箇中等規模的公司,可以想象,那些500人甚至50人以下的公司會怎樣。

我問了一圈,除了阿里騰訊美團等互聯網大廠,或者華為平安周大福等老牌知名企業,2月會正常發工資外。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等就不用說了,其他中小型公司,多多少少會出現異常。

尤其是靠高現金流週轉,或者業務集中在線下的,很多2月已經強制休假,不發工資了。

02

先不要慌,看看國家是怎麼規定的。

“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為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該假期性質為休息日。期間企業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工資報酬。”

也就是1月31-2月2日,本身就是法定休息日。

但是考慮到疫情的嚴重性,絕大部分省市,都把假期延長到了2月9號。

“在受疫情影響的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對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可以理解為,2月3日-2月9日,不管員工有沒有正常工作,企業依然要支付正常工資。

疫情拐點還沒有出現,很多省市又把復工時間延長到了2月17日,是否還會延長現在也不確定。

所以很多人就有疑問了,從2月10日開始,工資怎麼算呢?

這裡分為兩種情況——

第一種,從2月10日開始,如果安排在家上班, 按正常工作期間支付工資。

比如北京市人社局明確,對於企業要求職工通過網絡、電話等靈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支付工資。

江蘇也提出,對企業要求職工通過遠程辦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勞動的,依法支付工資。

第二種,從2月10日開始,如果不能安排正常工作,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生活費標準,各地並不完全相同。

如廣東規定,企業沒有安排職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職工生活費。

陝西也規定,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5%支付生活費。

所以企業如果以強制休假為名,不發員工2月的工資,不僅違法,還是赤裸裸的耍流氓。

對於這種企業,咱啥也不說,直接向當地勞動局投訴,走勞動仲裁吧。

03

疫情之下,誰不難?大家都難。

經濟是一體的,一級一級傳導,誰都跑不了。

企業延遲復工沒有產出,大家宅家家裡沒有消費,企業賺不到錢,難。

但是員工也要吃喝拉撒,有車貸房貸要還,有孩子老人要養,就不難麼?

困難時期,每個人都有損失,應該相互體諒,共同克服困難。

而不是把自己的損失,轉嫁到別人身上,實現自身損失最小化。

我之前一直在職場打拼,現在在一家酒業公司,還是比較有感觸。

當你作為員工幫公司做事,無論公司經營狀況如何,每個月都拿固定工資。

因為資源由公司提供,風險由公司承擔,所以利益也歸公司所有。

假設你用公司的資源把項目做成了,幫公司賺了50萬,這50萬就是公司的。

項目做成後源源不斷賺錢,或者把項目經驗複製,賺到了更多錢,這些也都是公司的。

如果老闆大方,可以多給你幾萬獎金。如果老闆小氣,也可以一分錢都不給。

這些都是合理合法的,因為你藉助了別人的資源,也沒有承擔風險,

但假設項目出了問題,或者你能力有限,沒有幫公司賺到錢,還是可以拿固定工資。

這個時候,損失就由公司承擔,你也可能被淘汰。

也可以理解,公司在和員工對賭,賭員工能為自己創造超出自身工資的價值。

而有些人為什麼選擇創業?其實也是在賭,賭依靠現有的資源,可以創造超出工資的價值。

有些不願意賭不想承擔風險,老老實實上班,也是一種安穩的人生選擇。

那些以受疫情影響為理由,不發員工2月工資的老闆,我是看不上的。

既然你選擇創業,想要獲得高回報,就要承擔各種各樣的風險。

就像中國股民一樣,為啥明知道風險大還要進場,因為收益高啊。

疫情確實是不可抗力,是國家強制不準復工,各地也都在出免租減稅補貼政策,接下來也會大力扶持中小企業。

現在以各種理由,把風險轉移到員工身上,怎麼都說不過去。

各位老闆們,你們覺得呢?





唐小米酒


一個國家有法律,法規。一個行業有行規,一個單位有規章制度。各種條條框框約束和激勵著所有人。讓人們有所為有所不為。無論國家的各種法規法制是大前提,行業的,單位的在這大前提下制定不同的規定。然而,上面政策和下面的規定總有出入。雖然我不懂你們單位是怎麼規定的。但合法不合法心裡都清楚,卻是有自己的地盤自己做主的那種規矩在。人微言輕,不願較真的一些人都不得不認同依著規定也是有的。


秋心安然


看你寫到“缺點一次罰款20元”,完不成月任務底薪都沒有,我覺得這樣不合理。

在家辦公可以沒有底薪,但是必須根據業務量支付相應的工資,付出就得有回報才行。

既然沒有底薪,公司沒有履行相關的合同,給予工資待遇,那就不能再進行內部考核,如果我一個月不簽到,一個月沒有任務量,他怎麼去罰款?

一個公司要想有好的發展,企業的向心力、凝聚力至關緊要,制度的制定,尤其是特殊時期的制度制定,不僅要考慮企業的利益,還要考慮員工的困難和員工的承受能力,否則必將適得其反。


煤海青春


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你想辦法完成,不就沒這檔子事兒了嗎?

實際上這是一個涉及到薪酬制定及考核的問題,設計者初衷是好的,但不夠人性化,

操作起來,自然阻力很大。

可建議分檔底薪,最低檔任務未完成者,沒有底薪,用於這一特殊時期。





徐工機電


目前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很多企業都無法復工,宅在家裡有一段時間了,並且許多中小企業也面臨著巨大的挑戰!

疫情也讓我們明白了,網絡銷售不再是兼職,而是主流!2020年背後的商機,必將成就線上經濟飛速發展!

以後在家辦公或許是常態,疫情期間,阿里巴巴集團辦公軟件釘釘,活躍度首次超越了微信!這就是改變!這就是馬雲的佈局,辦公軟件釘釘也好,新社交電商淘小鋪也是!眼光獨到高瞻遠矚![贊]

隨著5G網絡的到來,在家辦公也會越來越多,個體創業也好,企業也好,都會有越來越多的網上辦公需求,所以在家辦公和在公司辦公是一個道理。員工就要遵守公司的章程進行打卡,進行考核,這很正常的。

聰敏的人都在佈局!每個人都在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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