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 企业稳岗、安全复工有补助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高敏华 通讯员佛人社)昨日,佛山市人社局就《佛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疫情防控期间援企稳岗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制定了政策解读及办事指引,不裁员、少裁员,以及安全有序复工企业均有补助。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50%

实施细则称,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针对不裁员、少裁员、符合条件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符合要求的企业需要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及其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以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2019年度参保满12个月。而且2019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超过2019年度中国城镇登记失业率5.5%,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企业裁员率不超过20%。另外,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佛山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是按该企业及其职工2019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予以返还。

职工患病企业有稳岗补贴

实施细则指出,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资报酬。企业支出的此项工资成本,可以通过本政策予以适当补贴。职工在医学观察隔离期间需住院接受治疗的,住院接受治疗期间也可纳入补贴范围。该项补贴对象是对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职工按规定支付了工资待遇的企业。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佛山市2019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基数的50%(1819元)÷月计薪天数(21.75天)x职工住院接受治疗或医学观察隔离天数。”

安全有序复工企业有补助

对符合按照有关规定安全有序复工的企业,该政策给予延迟复工补助。这类企业要求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复工;身份证行政区域代码为疫情重点地区的职工节前返乡且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上岗(上岗时间指企业通知的复工时间);企业于2020年2月5日前为第二项所列职工进行了就业登记(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亦视同进行了就业登记)且按规定支付了劳动报酬。

疫情重点地区职工是指实施细则出台前,按佛山市有关规定企业需通知要求暂不返回佛山复工的职工。补助标准是:“补助金额=佛山市2019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基数的50%(1819元)x符合条件的职工人数。”

值得一提的是,企业同时符合援企稳岗补贴和延迟复工补助条件的,按就高不重复的标准给予补助,企业应当按照适用的补助类型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执行期间,若国家或省对上述扶持政策有关内容作出不一致规定,则按照国家或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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