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疫當前,防疫物資緊缺
口罩本應是群眾抵禦病毒的必需品
卻被不法分子用作詐騙誘餌
復工復產正如火如荼
卻有不法分子藉此謀不義之財
經嵊州市檢察院提起公訴
利用口罩實施詐騙的被告人被依法嚴懲
案件快訊
2月20日上午,由嵊州市檢察院起訴的裘某某利用疫情虛假出售口罩詐騙案獲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裘某某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該案系嵊州市首例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間獲判的涉疫刑事案件。
檢察機關指控
2月6日至8日,被告人裘某某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利用群眾對緊缺防護物品的需求,虛構有醫用口罩貨源等事實,通過微信朋友圈及微信群對外發布虛假信息“銷售”口罩,先後從7名被害人處共計騙得人民幣126225元,後用於個人賭博和消費。
法院審理認為
經開庭審理,法院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實予以支持,認為被告人裘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利用互聯網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裘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間,利用群眾對緊缺防護品需求進行詐騙,予以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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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欲購口罩準備復工被騙12萬,嵊州檢方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快捕快訴》
供稿:第一檢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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