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查处一起网售口罩诈骗案

  中国消费者报武汉讯

周毅宏 记者吴采平)2月21日,记者从湖北省咸宁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咸宁市咸安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部门查处一起疫情期间利用网络虚假售卖口罩案。

  2月7日,咸宁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东北群众举报称,咸宁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高某某利用网络QQ群发布:“200万个一次性口罩,扫码付款,邮政到付,2.09元一个……”等信息。咸宁市市场监管局在接到群众举报后,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邱鹰立即指示将该举报线索按照属地管辖转交咸安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咸安区市场监管局接到转交投诉后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专班前往现场核实情况并对涉案公司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2月8日,咸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与涉案公司所在地马桥镇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取得联络,组织联合调查组赶赴该公司办公地点进行现场调查。执法人员经过连续几天的走访,成功找到了利用网络发布口罩信息的高某某,并依法对其进行了三次询问调查和取证。

  经调查,高某某通过微信结识上家马某某(河北邯郸市曲周县人),马某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图片称其有口罩出售。高某某欲趁此机会谋取利益,便与马某某取得联系,成为马某某分销口罩的下家,通过网络QQ群发布口罩图片等信息。

  截至2月7日,高某某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累计向其下家(合计39人次)收取口罩货款121万余元,并且已向其上家马某某转款101万余元用于订购口罩。上家马某某谎称疫情期间物流延误,发虚假物流单信息欺骗高某某,截至2月8日,并未向高某某提供任何口罩实物,高某某也无口罩实物对下家供货。

  2月13日,咸安区市场监管局向河北邯郸市曲周县市场监管局发出《协助调查函》,请求协查上家马某某在当地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

  2月14日,河北邯郸市曲周县市场监管局回复:马某某在当地注册的曲周县德源商贸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0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该企业在曲周县辖区内目前没有从事经营活动的迹象。

  咸安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专项行为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及已查明的事实,初步认定马某某、高某某涉嫌假借售卖口罩等防护物资为名,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实施诈骗犯罪,并于2月13日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责令高某某向下家退还收取的口罩货款。

  目前马某某已被公安部门抓获归案。高某某已于2月5日解散了网络QQ群,停止发布出售口罩的信息。咸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高某某提供的下家信息清单,于2月13日、14日通过电话回访逐一核实,目前高某某下家(39人次)的货款已全部退还。

  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湖北省咸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和药店购买合格防疫用品,切勿从非法渠道购买,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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