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民警“隔空”取证,保障当事人权益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关前裕 通讯员蔡怡)当前全国疫情严峻,防控力度持续加大。为严格落实隔离防控要求,丹江口市公安局官山派出所运用远程视频询问报警人,既保证了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又避免了涉疫隔离人员直接与社会面接触的风险,保障当事人权益。

疫情当前,民警“隔空”取证,保障当事人权益

“我妻子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信息在网上被人到处传播,里面涉及我家人非常详细的信息,你们管不管?”2020年2月23日,报警人程某怒气冲冲地打电话至丹江口市公安局官山派出所。

“你好,我们是丹江口市公安局官山派出所民警,现在依法向你出示警官证,你是否看清?”“我看清了。”“我们现在将一份《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书》通过图片传至你微信,请问你是否看到?”“我收到,并且已明白。”……

“本次询问结束,由于你现在正被医学隔离,我们将询问笔录完整的向你念一遍,请你在视频中确认是否与你说的相符?”“好的,跟我说的一致。”

这一幕出现在丹江口市公安局官山派出所内,由于报警人程某与确诊患者有过密切接触正被医学隔离,派出所民警无法正常处警至现场,在电话里首先安抚报警人的情绪,同时了解事件原由。在征得报警人同意后,通过添加微信好友,远程将涉嫌侵犯隐私的信息、信息扩散截图等证据材料转发至民警。同时,为进一步保证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民警又通过视频连线和全程录音、录像的方式,将其转化为视听资料证据,使其与询问调查笔录相互印证,开展了询问调查并完成了笔录制作。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民警提醒:疫情当前,大家都希望找到密切接触人员以阻断传染源,这种想法固然是善意的。但是非常时期,可以公开行程痕迹,如果公开个人身份证号、家庭成员、婚姻状况等详细信息,即构成侵权。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上的行为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做到知法、守法、畏法,不随意散布他人隐私及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疫情面前遵守法律法规,是对他人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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