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廈門湖裡法院:“戰疫”期間如何開庭?“全在線”訴訟平臺必須擁有姓名


福建廈門湖裡法院:“戰疫”期間如何開庭?“全在線”訴訟平臺必須擁有姓名

疫情當前不想出門

宅家隔離無法出行

可是案件開庭在即

怎麼辦??

福建廈門湖裡法院:“戰疫”期間如何開庭?“全在線”訴訟平臺必須擁有姓名

通過“全在線”訴訟平臺

在家也能參與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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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廈門市湖里區人民法院

利用“全在線”訴訟平臺

審理了兩起案件

與以往不同的是

兩位人民陪審員也是“線上”參與庭審

真正實現“雲端陪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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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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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被告黃某娟、林某靈分別向原告廈門某商業銀行申請辦理信用卡。有效期內,兩被告多次進行透支消費,累計拖欠本金、利息、違約金均超過10萬元。銀行多次催促還款,兩被告均未履行。銀行遂將兩被告訴至湖裡法院。

訴訟中,湖裡法院通過電話、短信、司法專郵、上門等多種方式均無法直接向兩被告送達訴訟文書,遂採用公告方式送達,公告開庭時間是2月14日。

目前正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關鍵時期

為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流動

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充分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

根據本案實際情況

經徵得當事人同意

湖裡法院決定採用

線上線下相結合方式開庭審理

案件審理

原告訴訟代理人、合議庭兩名人民陪審員均通過湖裡法院“全在線”訴訟平臺在線參與庭審,合議庭審判長在線下法庭主持庭審,以保障被告到庭應訴時照常開庭。

庭前,書記員和技術人員做好庭審系統軟硬件測試,並通過平臺大數據和人臉識別技術對原告訴訟代理人身份進行核驗。因兩被告均未按時到庭,合議庭依法缺席審理。

在審判長的主持下,合議庭採用要素式審理模式,簡化庭審環節,圍繞案件要素進行審理,並當庭作出宣判。庭審結束後,書記員指導當事人在線對庭審筆錄進行核對並在線簽名。整個過程僅耗時20分鐘。

當天,書記員就通過平臺向原告訴訟代理人電子送達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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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線庭審畫面

這段時間以來

湖裡法院多措並舉應對疫情防控

想方設法讓審判執行工作有序進行

今天的庭審

依託由湖裡法院和科技公司共同開發的

“全在線”訴訟平臺開展

亮點頻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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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雲端陪審

人民陪審員在線開庭、在線合議。在保障人民陪審員依法參加審判活動的同時,減少了其往返法院的次數和在途時間,為人民陪審員依法履職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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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長與兩位人民陪審員進行在線合議

02

無紙化庭審

藉助信息技術,全程採用電子卷宗進行庭審,電子卷宗在線同屏開示,提升庭審流暢度和直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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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過程中審判長在線查看電子卷宗

03

語音識別輔助記錄

採用語音識別技術對庭審過程同步採集轉寫,由書記員同步進行校對及補正,確保庭審流暢度的同時,也提升記錄的準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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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用語音識別技術同步採集轉寫

04

電子筆錄在線簽署

電子筆錄同步雲端並推送給當事人,由當事人在線核對並在線簽署,確保庭審記錄的規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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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線簽署電子筆錄

05

裁判文書智能生成

通過“智能易判系統”,庭審過程中生成的筆錄以及案件信息已被抓取到判決書撰寫頁面,系統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自動計算好欠款、利息等各項費用,只需進行核對、修改,最後點擊“生成”,一份判決書就草擬完畢,經書記員校對無誤後提交法官審批電子簽章,生成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電子判決書,

整個過程僅耗時五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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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易判系統”自動生成文書

06

首次適用電子方式送達判決書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實施辦法》的規定,經原告訴訟代理人明確同意,通過全在線訴訟平臺向原告電子送達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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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送達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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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來,湖裡法院以“精準、便捷、品質”三項服務為抓手,全力推進“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努力做到“最多跑一次、最好不要跑”,將互聯網科技與司法工作需求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司法服務便利化水平,和科技公司協同創新,自主研發建設集訴前案管、在線立案、在線送達、在線舉證質證和在線庭審等功能的“全在線”電子訴訟平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在線立案3411件,在線調解2580次,在線送達22010次,在線庭審189件。

接下來,湖裡法院將切實加強疫情防控特殊時期的審判執行工作,強化訴訟活動信息化平臺的應用,引導當事人儘可能通過網上立案、舉證、質證、開庭、調解、送達等,使案件審理得到有序推進。


單位:福建省廈門市湖里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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