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阳区检察院:首次运用远程庭审方式支持公诉


广阳区检察院:首次运用远程庭审方式支持公诉

新冠肺炎防控期间,为防止当事人超期羁押,广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积极梳理春节前向广阳区法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认罪认罚轻刑案件的羁押期限,多次与广阳区法院沟通协调,确定远程庭审相关事宜。2月21日下午,该院利用法院远程庭审系统对被告人曹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依法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中,检察官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宣读起诉书,就指控的犯罪事实与羁押在看守所的被告人曹某某实时视频对话。法庭依法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审查了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庭审全过程画质清晰,示证规范,步骤有序,公诉人、辩护人相继发表意见,被告人曹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法官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宣判。

正值疫情防控阻击战关键时期,该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通过远程庭审支持公诉,避免因人员流动聚集所可能引起的疫情扩散风险,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各项检察业务在防控期间高效、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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