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莊瑣憶

王世襄 | 李莊瑣憶

王世襄,字暢安,男,漢族,原籍福建福州,生於北京。著名文物專家、學者、文物鑑賞家、收藏家、國家文物局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研究員、中央文史研究館館員。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1938年獲燕京大學文學院國文系學士學位。1941年獲燕京大學文學院碩士。1947年3月任故宮博物院古物館科長及編纂。1962年10月任文物博物館研究所、文物保護科學技術研究所副研究員。1980年11月任文化部文物局中國文物研究所研究員。


元宵舞龍


  我記不清是一九四四年一月尾還是二月初,正月初五剛過,隨梁思成先生搭乘從重慶去宜賓的江輪,在李莊上岸。同行者還有童第周先生。
  到李莊才幾天便是元宵節,新春舞龍最後一夜,也是全年最熱鬧最歡騰的一夜。營造學社除了梁先生需要在家陪伴夫人外,長幼傾巢而出,參加盛會。
  李莊鎮東端有一塊比較平坦的廣場,通稱壩子,是年年舞龍的地方。黃昏時分,幾乎全鎮的人都已集中到這裡。二三十個大紅燈籠懸掛在壩子周圍,五條龍色彩絢麗,須能顫動,眼會滾轉,形象生動。竹箍為骨,外糊紗絹,各長五六丈,分列場邊。一隊隊小夥子,挨著各自的龍,有的解開衣襟,有的光著膀子,準備上場。壩子畢竟小了些,幾條龍不能同時共舞。


  剎那間,點燃鞭炮一齊擲入場中,火花亂濺,震耳欲聾。這時,高舉龍頭的兩隊,進入場內。小夥子們手舉著龍身下的木棒用力揮動,時左時右,忽高忽低,夭矯翻滾,兩條龍眼看要相撞,又迅速地避開,滿場喝彩聲大作。另外兩條龍已進入場內,換下已舞了好一陣子的雙龍。就這樣輪流舞了幾個小時,小夥子們已大汗淋漓,卻毫不覺得勞累,一直舞到東方發白,才肯收場。所有的人好像都不惜付出全身精力,歡送去歲的吉祥如意,迎接來年的國泰民安。
  我記得到李莊後第一封寫給荃猷的信就是觀看元宵舞龍的盛況。一直在城市生活,從未見過鄉村小鎮新年伊始、樸實卻又毫不惜花費、真情奔放、盡興歡騰的場面,當年看後就寫,自然比現在追憶要真實得多,生動得多。可惜此信在“文革”中被抄走,否則既不用重寫,而且更有紀念意義。


火把照明的學問


  元宵看舞龍,歸來已逾午夜。從李莊東頭的壩子回到西頭月亮田學社,是兩位學社工友,一前一後,打著火把送我們回來的,邊聊邊走,很順利就到家了。


  當地人夜出,不用燈籠或油燈,更沒有手電,只用火把。川江上水行船,用篾條編成纖繩牽引。日久老化,將它剁成兩尺多長的段,便是火把,真是一個廢物利用的好辦法。
  我只知火把照明很方便,不知道須要學會打火把的技術。一次我很冒失,傍晚想去鎮上買些椒鹽花生、炒胡豆,返回時天色已晚,買了兩根火把,快出街巷時,借人家灶火點燃一根。哪知剛出鎮子,火苗越來越小,半路上竟已熄滅,用火柴怎麼也點不燃它,只好試探著往前邁步,弄不清是路還是田埂,一腳踩空,跌入溝中,衣履盡溼,買的食物也丟了,爬出來極狼狽地回到學社。到此時才知道打火把並不容易,要知道如何才能防止熄滅,不僅須瞭解原理,還須學技術才行,所以並不簡單。
  原來打火把必須學會辨明風向,要求火把盡端直對風向,篾條才能均勻燃燒。倘側面受風,篾條燃燒不均,火苗便越來越小,終致熄滅。倘遇微風,也須根據篾條火苗情況,隨時轉動火把。總之,保持篾條根根均勻燃燒,是使它不熄的關鍵。
  天下許多小事物看似簡單,其實也蘊藏著道理和技巧。我從當時只花幾分錢便可買到的火把,經過照明失敗,悟出了平時不可因事物微小而輕視它的道理。


賣煤油 買竹紙 石印先慈遺稿


  先慈金氏諱章,自幼習畫,擅花卉翎毛,尤工魚藻。有遺稿《濠梁知樂集》一冊四卷。一九四三年離京南下,遺稿藏行篋中,以防散失,且盼幸遇機緣,刊印傳世。
  在學社工作,或謂李莊有一家可以石印。曾疑川南小鎮,恐難有印刷廠。走訪場上,居然有一石印車間。斗室不過五六平方米,主人之外,鐵支架、厚石板、鐵皮、滾軸、磨石各一,此外更無他物。石印之法,由主人提供藥紙、藥墨,書寫後送還車間,將紙反鋪石板上,蓋好鐵皮,滾軸往返滾壓,直至紙上墨跡已過到石板上。揭紙刷墨,以字跡已盡受墨為度。上鋪白紙,蓋鐵皮,再滾滾軸兩三次,去鐵皮揭紙,一張已經印成。依上法再印,可印一二百張。改印他頁,須將石板上字跡磨去,依上述程序再印第二張。原來車間不印圖書報刊,只印售貨包裝紙,紅色方形,蓋在貨包上,用細繩捆紮好,起招牌廣告作用。經訪問知石印遺稿已有著落,下一步當考慮使用何種紙張問題了。


  鄰縣夾江縣產竹紙,潔白而韌性較差,須去宜賓方能買到。恰好此時學社發給每人煤油一桶,工作室有燈可就讀,故不甚需要。於是擇日提油桶搭李莊當日往返宜賓小火輪,易得竹紙兩刀及深色封面紙而歸。
  遺稿約七十頁,每週日可印五六頁,三個月一百冊全部印成。摺頁期間,上書懇求馬叔平、沈尹默前輩賜題書籤及扉頁均已寄到,補印後開始線裝。裝工雖拙劣,亦完成近五十冊,分贈圖書館及友好。待裝者於一九四五年秋攜回北京始陸續裝成。
  一九八九年冬香港翰墨軒精印《金章畫冊》,有彩色書畫五十餘幅,後附遺稿,即據當年李莊手寫本影印。當年雖用極簡陋之石印印成,亦尚清晰可讀,實出意外。
  學社在李莊編印《彙刊》第七期一、二兩冊,梁先生面告社員:“誰寫的文章,誰負責抄寫和石印,並參加裝訂工作。”襄有文稿兩篇,遵照指示完成。已駕輕就熟,得益於先慈手稿之石印。但插圖乃出莫宗江、羅哲文兩先生之手,深感慚愧。


過江撿卵石


  李莊位於長江南岸,對岸看不見人家,而有大片卵石灘和紆迴成灣的淺水區,游泳十分安全。週日三五人結伴,請江邊木船主人渡我們過江,得半日之清閒。我不諳水性,只好背竹筐撿石子了。
  說也奇怪,當時真覺得有不少值得撿的,那塊圓得可愛,這塊顏色不一般,一腳踢出一個扁形的,上面彷彿有山巒花紋。一塊白得有些透明,心想如泡在水裡,說不定該有多麼好看呢。大半個石灘走下來,竹筐顯得沉重,腰有些不好受,只好卸下竹筐看同伴游泳了。
  回到學社,地面放個大木盆,盛上多半桶水,把撿來的卵石一塊一塊地放進去,沒想到反而不及撿時好看。於是一塊一塊再淘汰,丟在院中大樟樹的後面。到最後,竟扔得一塊都不剩了。
  過江撿卵石去過三四次,最後只留下兩塊,北返時放在衣兜裡帶回北京,至今仍在我案頭。一塊小而黃,有黑色橫斑。一塊深綠,呈不規則三角形,下部圓而潤,有縱橫絲綹及茸然圓斑,頗合前人“蛛網添絲屋角晴”詩意,遂以名之。卵石只不過是李莊的夢痕,倘與諸家奇石譜相比,便有小巫見大巫之感了。


步行去宜賓


  北京朝陽門到通州,都知道是四十華里。我曾步行去過兩次,吃小樓的鍋燒鯰魚,買大順齋的糖火燒。到了李莊,都說去宜賓是六十里。有人認為南方人比北方人矮,以步計里程,四川的六十里和北方的四十里可能差不了多少。
  一個假日,清晨出發,沿著江邊道路西行,想驗證一下上面說法是否可信。十時許,宜賓已在望了。計算一下,加上過江路程,似乎比朝陽門到通州遠不了多少。宜賓位於岷江、金沙江匯合處的高原上,或謂長江應從這裡算起。但岷江水清,金沙江水濁,要流出幾里外,才渾然一色。所謂“涇渭分明”就指尚未合流的現象。我看時間尚早,沒有走向江邊的渡口,而被南岸的一條山澗吸引住了。幾處落差較大,湍流頗急,兩旁大塊石頭上,坐著兒童,手持有柄網兜,與捉蜻蜓的相似。等候游魚逆水上游,騰空一躍,兒童伸臂相迎,正好落在網裡。再看他吊在水中的竹簍,已有三四條半尺來長的魚了。我看得高興,一時喚回了童心,真想幾時來此網魚,呆上一天。


  渡船送我過江。因曾來買竹紙,已逛過宜賓幾條街巷,下午便乘小火輪返回李莊。


留芬飯館


  我曾去過四川中等城市如白沙、宜賓,飯館大都採用同一規格。進門中間是通道,左側從房頂吊懸一根木槓,有許多鐵鉤,掛著各色雞、鴨、魚、肉,好讓顧客一進門便知道店中準備了什麼原料。因當年沒有冷凍設備,掛起來通風總比堆放著好,當然也先讓蒼蠅吃個飽。左邊是爐灶,鍋碗瓢勺擺滿一案子,廚師如何掂炒,加什麼調料可以看個一清二楚。我進去要一個菜就等於上一次烹飪課。走過通道才有供客人坐下來吃飯的桌椅。
  留芬飯館在李莊首屈一指。到了禹王宮短短街,向左一拐,坐北朝南便是。但小得可憐,門面只有一間屋,東側也有一根掛原料的木槓,室中只能擺一張方桌。爐灶必須設在後邊一間了。往後走的通道里好像還有一張小桌,可供兩人進餐。
  在李莊的兩年中,我和同事們湊在一起,因個個阮囊羞澀,只去過兩三次。吃過的菜有:“大轉灣”,就是紅燒雞翅、雞腿,因形狀彎曲而得名;夾沙肉,豬肉夾豆沙,蒸得極爛,肥多於瘦,十分解饞;炒豬肝,用青蒜和醪糟作配料,十分鮮嫩;魚香肉絲,覺得特別好吃,因抗戰前北京飯館似乎還沒有這道菜。日寇投降後曾在四川住過的人大量返回家鄉,魚香肉絲才開始在各地流行。北京每個飯館都有,不過吃起來,總覺得不如在留芬吃得那樣,有說不出的特殊風味。可能不僅是所用調味原料有別,應該還有對半個世紀前的李莊生活有一絲的眷念。


“豆尖兒”


  我從小就愛吃豌豆苗,當時家庭、飯館都用它作配料。一碗高湯餛飩、榨菜肉絲湯或一盤滑溜裡脊,湯麵飄上幾根,清香嫩綠,確實增色不少。我也曾想倘掐地裡種的豌豆棵嫩尖,用作主料,清油素炒,一定也很好吃。只是北京無此習慣,菜農舍不得掐,怕妨礙豆莢生產,沒有賣的。
  到了李莊,在飯攤上第一次嚐到此味,名曰“豆尖兒”,清香肥嫩,供我大嚼,不亦快哉!太簡單了,眼看著老闆娘從攤後地裡掐回來,轉眼就炒成了。
  上世紀八十年代末,應邀去香港主持傢俱展覽開幕式,在筵席上吃到“炒豆苗”,也很鮮嫩,只是其本味——豆苗的清香,不及李莊飯攤的 “豆尖兒”。原來香港已有用儀表控制溫溼度的暖房,專門培植各種蔬菜供宴會之需。不用問,兩地同一道菜的價格有天淵之別。
  近年北京餐館食譜也有了“炒豆苗”這道菜,但高級餐館和一般飯館所用原料完全不同。前者把雲南等地的豆棵嫩尖空運來京,後者則在大白鐵盤中鋪滿豆種,長成密而細的苗後,大片割下,故被稱為“砍頭豆苗”。前者即使再加工一次,去掉一半,只要頂尖,也難留住原味。後者則有如吃草,不堪下箸了。


  一味飯攤上的“豆尖兒”,有時使我想起李莊。


本文原載於《讀書》(2007年3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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