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信披違法 *ST巴士時任法定代表人王獻蜀將遭10年市場禁入

北京商報訊(記者 高萍)2月24日晚間, *ST巴士(002188)披露公告稱,公司收到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因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將遭到處罰。其中,公司時任法定代表人王獻蜀擬遭10年市場禁入。

根據公告,*ST巴士涉嫌信息披露違法案已由浙江證監局調查完畢。經查明, *ST巴士存在相關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具體來看,巴士在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巴士科技”)系 *ST巴士全資子公司。巴士科技違反《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的規定,在收入確認依據不充分的情況下,對其部分經營業務確認收入,累計虛增2017年1月至9月營業收入4393.64萬元。

另外,巴士科技納入 *ST巴士合併報表範圍後,導致 *ST巴士2017年第一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第三季度報告披露的信息存在虛假記載。其中,在2017年第一季度報告中虛增1月至3月營業收入1329.92萬元、淨利潤1072.2萬元,佔當期披露淨利潤的比例為268.87%,使 *ST巴士當期淨利潤由虧損變為盈利;在2017年半年度報告中虛增1月至6月營業收入3398.4萬元、淨利潤2706.11萬元,佔當期披露淨利潤的比例為127.17%,使 *ST巴士當期淨利潤由虧損變為盈利;結合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虛增1月至9月營業收入4393.64萬元、淨利潤3493.88萬元,佔當期披露淨利潤的比例為33.45%。

此外,*ST巴士2017年第一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第三季度報告均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簽字董事均為周鑫、王獻蜀、金一棟、趙斌、蔣中瀚、吳旻、金洪飛、陳信勇、陳銀華等9人;亦經監事會審議通過,簽字監事均為孫浩初、樓亦雄、莊嚴、錢紀林、鄧歡等5人。同時, *ST巴士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關於2017年第一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第三季度報告的書面確認意見,簽字董事均為周鑫、王獻蜀、金一棟等9人;簽字高級管理人員均為王獻蜀、金一棟等5人。林盼東時任巴士科技財務總監。

浙江證監局稱,*ST巴士2017年第一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第三季度報告的虛假記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六十三條“發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之規定,違反了《證券法》第六十八條“上市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對公司定期報告簽署書面確認意見。上市公司監事會應當對董事會編制的公司定期報告進行審核並提出書面審核意見。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保證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之規定,構成了《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所述的違法行為。

*ST巴士時任法定代表人、總經理王獻蜀(兼任巴士科技董事長),董事長周鑫,時任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蔣中瀚,時任董事、副總經理吳旻(兼任巴士科技副總裁),時任巴士科技財務總監林盼東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應承擔主要責任;時任董事金一棟、趙斌,時任副總經理夏秋紅,獨立董事陳信勇、陳銀華、金洪飛,時任監事孫浩初、樓亦雄、莊嚴、錢紀林、鄧歡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浙江證監局擬決定,對*ST巴士給予警告,並處以40萬元罰款;對王獻蜀、周鑫等相關當事人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萬元到30萬元不等的罰款。

另外,根據《證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條和《證券市場禁入規定》(證監會令第115號)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的規定,浙江證監局擬對王獻蜀採取10年的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關注同花順財經微信公眾號(ths518),獲取更多財經資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