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让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员工说:连工资都发不下来,还提什么制度,你怎么看?

职场幸福路


如鱼观点:这种情况一旦产生,就说明这种公司的经营状况肯定不是很好,连员工最基本的工资都发不下来,说不定还会面临破产的境地,自然上层领导也是很着急不安的,他也想公司能好好维持下去,而下面的员工有抱怨也是很正常的,毕竟谁都要养家糊口,所以这两者本来就存在一定的冲突,那么怎么样去解决这个冲突,双方都要作出合理的让步与思考。


从领导角度出发

领导也应该去体谅员工的这种心情,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这是每个员工最基本的责任,而公司为应该为员工补发基本工资,无论公司面临了怎么样的状况,都应该与员工好好讲清楚,这个“问题”是暂时的,还是长久的,公司是否还能维持下去,如果公司还能坚持熬下去,那么肯定是有员工愿意陪公司过了这个难关,那么这部分与公司同甘共苦的员工,领导更应该好好做做思想工作,能给他们发工资就发,无论怎样,工资是不能拖的,尤其不能让这部分员工寒了心。但是发多少,得看公司实际情况,领导得好好和这部分员工讲清楚,我相信他们是可以体谅的。

如果公司不能熬过这个难关,那么就得和员工讲清楚,申请破产清算也好,或者辞退部分员工也罢,相应的各项补偿也是不能少的。


从员工的角度出发

员工此刻应该是很暴躁的,毕竟人是要生活的,没有工资,那什么去养家?养孩子?供房贷与车贷?所以员工有抱怨太正常不过了,不过最基本的公司制度也应该好好遵守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公司成啥样了,在公司一天也应该好好遵守公司制度,制度与薪酬是不冲突的。如果自己不去遵守制度,吃亏的只能是自己,不遵守最基本的考勤制度,那么也是得扣工资,不遵守最基本的纪律,也得扣工资。

如果员工这样一做,不是在帮自己,而是帮公司,公司本来就入不敷出,你再这样做,公司更有理由辞退你而不支付赔偿!

由于员工自身原因而被公司辞退的,公司是不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同样,员工也得不到失业金。

如果到时候如果公司应该破产不能结算完工资,员工在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也得提供相应的考勤记录等等,那么要是记录不完整,吃亏的只能是自己。


总结

双方都应该作出思考,领导层应该尽量去解决员工工资问题,别让员工寒了心。而员工也应该从自身的利弊出发,不能只是为了泄愤,而违反公司规定,不然吃亏的只有自己。

以上是如鱼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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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如鱼


老板让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这本身没错,错就错在这句话说得太不是时候。连工资都发不下来,站在员工的角度想,我的付出没有得到回报,那还凭什么按照老板的要求去做,本来自己都窝一肚子火,钱没拿到,老板还让我做得更好,换成谁都忍不住会怼两句。

我一朋友,他的公司就有一个“奇葩”制度,为了防止员工迟到,老板新增设一个“全勤奖”,当月一次为迟到者奖励200块,不过以后迟到一次五十块钱起,超过两个小时就算旷工。

这本来也是个好事,朋友每天也就早起个十几分钟就能够保证不迟到,每月多拿200块钱何乐而不为呢?可是朋友坚持了一个月,收到的工资条上并没有“全勤”这个奖项,而且工资数额也没有变化。

朋友就去找老板问个明白,谁知道老板直接拿出了合同,上面的条例明确说明,员工工资在五千到六千之间,因为朋友的基本工资加上加班费已经到六千了,所以这个“全勤奖”就不给了,否则这就是违反了劳动合同。

朋友这一听气的差点吐血,这文字游戏玩的真是天衣无缝,按照老板的说法,以后连迟到都不敢了,没有奖励,但是这惩罚可是实实在在的啊,后来同事的工作积极性大受打击,没过多久就辞职了。

如果老板就说以后迟到扣钱,不提有没有奖励,朋友同样也会早起,可老板做出的承诺到头来没有兑现,这肯定会招致手下人的不满,差的不是钱,差的是事没办好。

回到题主的问题也是一个道理,工资没按时下发,别管什么原因,这本身就是老板的责任,因为并没有兑现承诺,结果就是导致老板在员工心中的权威性下降,这个时候再去要求员工做什么,肯定会引起员工的反感。

总的来说,遵守制度与工资发不发并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因为没发工资导致员工心有不满,这个时候再去要求员工遵守制度,难免有些“得寸进尺”之嫌。你连你自己的事都没做好,又凭什么命令我呢?


朋也


跟你分享一个情况很类似的案例:

堂弟之前实习待过一家餐饮公司,做了n个月后,没想到公司生意开始变差了。

越到后面,开始没事可忙,特别清闲。

但怎么说他也只是一名实习生,公司就算闲,他也得找事做。

由于生意差,公司老人已经两个月没有收到公司补贴。

做过餐饮的都知道,工资本来就不高,补贴都没得发,那还怎么有动力干?

于是从第三个月开始,那些员工干活动力就没之前那么足。

我堂弟问过这些老员工的想法,普遍是:

“你们看,公司发展不好,拿我们员工开刀。现在公司情况那么差,估计公司撑不了多了啊,那么拼命为公司干活也没啥意思了……”


上面案例可以说明一个道理:员工都是先看到再做事,比较实际。也就是给多少钱,干多少活。

从上面案例,再延伸到你的问题:

问题说到,老板发不下工资,员工不履行公司规章制度,这和上面案例情况基本上一致。

从老板角度来看:现在是公司困难时期,希望公司员工可以一条心,和他一起度过难关。因此老板才会让大家遵守规章制度。从员工角度来看:老板没给够钱,我凭什么听你的?

所以员工与老板之间就在相互博弈。

总结:

到了这个地步,老板不是说强制大家遵守规章制度,而是如何与员工们做好深度沟通,解决员工工资这个实际问题。一旦员工工资得不到保障,老板任何好的想法也会无法执行。

比如试试先发一部分工资,后面情况好点再补偿一些。以这种实际行动让员工信赖。员工们有信心了,自然会先干活,这时候,信心比黄金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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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迪说


心语刘在私企从事管理工作20年,太了解员工的心声了。对员工有这样的想法,能说出“连工资都发不下来,还提什么制度”的话,也真的感触很多,也真的是见怪不怪了。

越是公司效益好的时候,员工越好管理;越是公司效益差的时候,尤其是长时间发不出工资的时候,员工越不好管理。

在这种情况下,你不管,员工就想走人;你管严了,员工就走的更快。无论是管理者也好,老板也罢,管理员工大都底气不足,能得过就且过了。这不是管理者和老板的软弱,而是在现实面前的无奈。

心语刘的观点:公司发不出工资与员工不遵守规章制度是两回事,二者没有必然的联系。如果将公司发不出工资作为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理由和借口,那是站不住脚的。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同样会受到公司的处罚。

作为公司来说,拖欠员工工资是很伤员工士气的事,很容易动摇员工在公司工作的信心,也是公司不好管理,落实规章制度打折扣的主要因素。

公司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绝对不能无故拖欠员工工资。如果因一时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而发不出工资,也要给员工解释清楚,让员工心里有底,以免引起员工恐慌。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公司老板,也应该灵活调整工作方法,让“冰冷”的制度富有“人情味”,对员工多些人文关怀,以减少员工的抱怨情绪。

作为员工来说,不能将公司发不出工资作为不服从公司管理,不遵守制度的借口。越是公司困难的时候,越需要员工振奋精神,帮助公司尽快走出困境。在公司工作一天就要干好一天,这才是员工应有的职业素养。

实在对公司的未来前景不看好,可以选择辞职,可以选择维权,但绝对不能做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事。

综上所述,在公司发不出工资的情况下,员工应理性面对公司的困难处境,做出理性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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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言心语


在这里并没有为老板辩解的意思,特别声明!员工的这种说法是不妥当的。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与工资发不下来,这两者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员工在公司里上班,那么就必须应该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这就是公司的客观要求,也是一个职场人的基本素质。

而公司发不出工资来,它不能够成为员工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理由和依据,这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公司发不出工资,那么员工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的程序,来向公司讨要自己的薪资待遇。所以这与员工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是没有任何关联的,而员工牵强附会的将公司无法发出薪资待遇,当做自己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理由,其实是不合理的。

如果从大的角度来说,公司发不出工资来,拖欠员工的工资,那么它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员工想要得到自己被拖欠的工资,那么就可以通过劳动仲裁,采取法律手段和途径来获取。当然也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工资支付令,由法院来强制公司为员工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它与员工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并没有任何必然的联系,所以员工的这种说法其实是不正确的,也是一种不可取的行为。

如果员工因为不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那么公司完全可以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予以处理,甚至是解除劳动合同。若是员工因为不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那么公司是有权要求员工支付经济损失,或者是直接将员工开除处理。

所以员工的这种说法是不恰当的言辞,极易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经济损失,将自己陷入到不利的尴尬境地。因此员工必须要将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与公司发不出工资,进行区别对待处理,这才是最明智的理性行为。

如果员工是为了想要要回被公司拖欠的工资,那么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手段。

1、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及时足额支付”,也就是说劳动者每月工作结束时,公司就应马上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待遇,否则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公司支付其工资。

2、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这就已经明确了题主付出了工作时间便应该得到工资,这与题主后面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并无任何关系!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所以题主不仅仅可以要回自己被拖欠的工资,而且还可以要求公司为你支付经济赔偿金。

所以老板必须按时为员工支付工资,不能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待遇。

像题主这个情况,并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责令老板支付员工的工资和经济赔偿。

不过在这里有一个细节需要题主注意: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实行“归口管理、属地管辖、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筑、交通、水利等行业,分别由所在行业的主管部门管辖。因此需要注意题主所从事的工作行业究竟是什么?

在这里也想给题主一个建议:如果公司已经是拖欠了好几个月的工资,那么只要自己拿到被拖欠的工资之后,还是尽快的离开这家公司的好。因为这种公司谁也说不清楚,哪一天突然破产倒闭,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好了,我就简单的分析到这里,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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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观看。

如果一个单位连工资都开不起,凭什么要员工为他卖命?

公司给钱,员工卖命,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是有些公司,自己经营不善,投资不力,连员工工资都发不起,成了拖欠工资的老赖,但还是幻想在破产前,挤榨员工最后一丝油水,要求员工遵守公司制度,按时上下班,完成工作任务,该加班的依旧加班,该打地铺的依旧打地铺。

这典型的就是一种欺骗行为。

每一位员工后面就有一个家庭,都需要员工工资来维持家用、治疗生病老人、交纳子女教育费用,不发工资就是侵害整个家庭的利益,就是侵害社会的利益。

公司不发工资,不思考如何处理问题,还企图把员工拖死在公司里面,让员工为企业风险买单,为老板的决策错误买单,用员工后继劳动力填补亏空,抵御市场风险。

对于这类公司,员工应该积极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该辞职就辞职,另找公司谋求生路,莫把前途葬送在这种无良公司,流汗还流泪。

所有人都想升职加薪,甚至成为老板,获得所有人的尊重。但是勤奋努力最多维持日常生活,根本不是成功的关键因素,只能是成功的基本条件,对于成功者是如何完成奇迹,作者认为用常规手段,根本不可能解决这类问题。在职场中,只能用非常规手段,对症下药才能完成别人认为不可能成功的奇迹。请关注:勤奋努力的小蚂蚁,在我的主页作品中寻找答案。


勤奋努力的小蚂蚁


从逻辑上来说,老板这话没错,双方出发点不一样,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员工说得对!

排除老板画饼忽悠之类的,其实他这个说法也没错,公司就是为了赚取利润的,员工来公司上班也是为了赚钱养家的,从员工角度看,如果连工资都发不起,他来公司就没有意义,更遑论做其他事,特别是遵守所谓的规则;从老板角度看,员工不遵守规则就无法生产出好的产品,没有好的产品就赚不到钱,这是一个死循环,所以,从整体上看,员工和老板的利益应该是一致的,这话没什么大毛病。


这个问题争论的焦点在于双方的利益和站的角度不一样,老板是创业者,承担的压力不能和普通打工者相提并论的,技术/生产/财务/销售都得自己抓,自负盈亏,他当然希望在公司困难的时候下面的员工能站出来帮他一帮,帮助公司共同渡过难关,他很大程度上认为欠薪不是他的错,是市场的错,没销量没订单怎么能赚钱发工资,所以,他要求员工能和他站在一起,主动帮忙分担,但是从员工角度就完全不一样了"我是来工作赚钱的,不是来做慈善的\


飞翔的亚洲之鹰


听员工这口气,估计是不想干了,不过我也支持员工的态度。

作为HR,见过很多仗势欺人的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的,无故拖欠工资的,各种名目克扣绩效的,迟到5分钟就算矿工半天的等等,员工很多时候为了保住饭碗,养家糊口,经常忍气吞声,公司见状,却越发肆意妄为,蹬鼻子上脸。转念一想,其实很多时候是员工把公司"惯坏"了。

而题目中的员工却不畏权重,直面资本家的丑恶嘴脸,勇敢地指出老板没有按期发放工资的罪行,暗讽其不遵守劳动市场规则,让老板哑口无言。"连工资都发不下来,还提什么制度"这话一出,简直大快人心,真的是为广大打工者争了一口气啊。

不过题目描述情况有限,没有阐明具体原由,所以我们还是要理智来看待这事。

首先,工资发不下来的情况,是有多严重?

《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像我前几天回答的一个问题,题主说老板欠薪长达5个月,那就是非常严重的情况了。按法律规定来说,就是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必须结算工资,超过即拖欠。但这其中,我们也要分单位是不是无故拖欠工资,如果是遇到自然灾害,或者公司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困难,在征得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工资。如果公司明明有能力,却不支付,甚至转移财产等,那就是犯罪了。

公司规章制度是否合法合理

很多公司,尤其是小公司,都存在此文开头提及的过于严苛,甚至公然违法的制度规定,比如迟到1分钟扣当月全勤奖,加班加到地老天荒一毛都没有,女员工一怀孕各种变相打压的,这就有点过分了,公司制度明明法理不合,凭啥要求我遵守。

所以,公司制度规定首先要在劳动法之下来制定,不能随意为之,否则一旦过了线,员工稍微法律意识强一点的,分分钟反手一个举报,公司就会元气大伤。

其次,公司制度也要合理,管理人性化,多点人情味,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才会更高,才会更加卖力地给公司干活,公司营业额才会蹭蹭往上涨。否则个个消极怠工,那公司迟早也是倒闭的份。

总的来说,公司先拖欠工资,有错在先,那就难以要求员工再去遵守自己制定的规定,只有自己按合同做好该做的角色了,才能对合作方做出约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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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念HR


觉得不单是员工有制度,做老板的也有制度,就是老板的制度不同于员工的制度。

首先老板招员工要先明却规定工资是几号发的(这就是老板的制度),再者要保证员工每天有班。到了规定发工资时却没有发,做老板的先失去信用制度,那么要员工遵守公司制度员工们反击一下又何尝不可,工资就是员工的生命线,如果没有工资员工的吃喝拉睡就得不到解决又怎么会上班正常呢。


金通硬1


遵守公司规章与工资发不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不遵守规章不是抗辩公司不发工资的事由

  • 职工,包括老板在内,均有遵守依法定程序制定的规章的义务。除非该规章明显违背强制性法律,如,不得结婚等。
  • 一般来说,公司不能按时支付工资,往往是公司面临经营困难,依理老板与职工共渡难关。即使职业不愿共渡难关,也应依法行使权利。不遵守公司规章不是不发工资的抗辩理由,相反,正是公司扣发工资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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