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楚州时期


古代楚州时期

“楚州”之名,本有以楚地置州之意。然则楚地辽阔,后世各国纷争,常有异地同用楚州之名或作东西之别者。例如:南朝梁置楚州,治所在今四川巴县。东魏以南齐北徐州改置楚州,北齐又改为西楚州,治所均在今安徽凤阳县。东魏又以梁东徐州改置东楚州,治所在江苏宿迁县东南。隋废山阳郡置楚州,唐初称东楚州,不久复称楚州,治所均在江苏山阳县(民国三年改称淮安县)。

江苏山阳之楚州,自隋唐至南宋,历时达六百余年。国家强盛时,这里“热闹繁华,俨然省会”,曾被誉为“壮丽东南第一州”。

隋代权置楚州与淮阴郡

《同治-山阳县志》与《民国?淮安县志稿》均称:“隋开皇初,山阳郡废。十二年置楚州。大业初,州废,以山阳县属江都郡。”

《淮阴史事编年》称:“581年(文帝开皇元年)置楚州,治淮阴。辖淮阴(由东平郡改)、山阳、阳平等郡。”“592年(开皇十二年)移楚州治至山阳县。”(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所云略同,但无确据。)

以上两种说法的主要分歧在楚州设置时间上:前一种说法是“开皇十二年置楚州(治山阳)”,后一种说法是“开皇元年置楚州,治淮阴,开皇十二年移楚州治至山阳县。”两种说法孰是熟非?请看下文。

《隋文?地理志》云:“江都郡山阳县,旧置山阳郡,开皇初郡废。十二年置楚州,大业初州废。有后魏淮阴郡,东魏改为淮州,后齐并鲁、富陵立怀恩县,后周改曰寿张,又侨立东平郡。开皇元年改郡为淮阴,并立楚州。寻郡废,更改县曰淮阴。大业初州废,县并入焉。”这段文字,存在四个问题:一、“开皇元年改郡为淮阴,并立楚州”与“十二年置楚州”相互矛盾;二、“开皇初郡废”、“大业初州废”、“寻郡废”的时间概念均含糊笼统;三、淮阴郡与楚州辖属均不明;四、山阳县何时起归属江都郡亦不明。

现作如下考证:

《隋书-高祖纪(上)》云:“开皇元年(581年)三月戊子,以上开府当亭县公贺若弼为楚州总管。”此即地理志所云“开皇元年”“并立楚州”之依据。但是,北史隋本纪并无此语,弼传和通鉴所云亦与此不同。

《北史?贺若弼传》云:“贺若弼,字辅伯,少有大志,骁勇,便弓马,解属文博,涉书记,有重名。周齐王宪闻而敬之,引为记室,封当亭县公,迁小内史。与韦孝宽伐陈,攻拔数十城,弼计居多,拜寿州刺史,改封襄邑县公。及帝(指隋文帝杨坚)受禅,阴有平江南志,访可任者。高颍(尚书左僕射)荐弼有文武才干,于是拜弼吴州总管,委以平陈事,弼忻然以为己任。”(注:吴州指故广陵郡,北周改为吴州,开皇九年改为扬州。)

《资治通鉴》第一百七十五卷云:陈宣帝太建十三年(即隋开皇元年,公元581年)“二月丁丑,隋以晋王广为并州总管。三月戊子,以上开府仪同三司贺若弼为吴州总管,镇广陵。”

弼传和通鉴所云因何与隋纪不合?《四库全书》总纂官纪昀等和总校官陆费墀在《隋书》按语中称:“隋书八十五卷,唐魏征等奉勒撰。贞观三年(629年),诏征等修隋史,十年(636年)成纪传五十五卷。十五年(641年)又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志。其纪传不出一手,间有异同。本纪云以贺若弼为楚州总管,而弼本传则作吴州。盖卷帙浩繁,牴牾在所不免。”该按语虽以贺若弼任职为例,阐明纪传所云不相吻合的原因,但未云孰是孰非。考者认为,弼传所云,言之在理,令人信服;帝纪所云以弼为“楚州总管”,于事不合,当视为“吴州总管”之误。通鉴所云,当视为订正之言。因此,“开皇元年”“并立楚州”之说,不足为据。

《隋书?高祖纪(上)》云:“开皇三年(583年)十一月甲午,罢天下诸郡。”

《隋书?炀帝纪(上)》云:“大业二年(606年)春正月丁卯,遣十使并省州县。”“三年(607年)夏四月壬辰,改州为郡。”

综合研究以上史籍记载,可以得知:

(一)开皇元年(581年)废山阳郡,改东平郡为淮阴郡,改寿张县为淮阴县,并为郡治,辖淮阴、淮安、山阳、左乡四县。开皇三年(583年)十一月,废淮阴郡。所辖四县,此时权属吴州。

(二)开皇十二年(592年)置楚州,治山阳,辖山阳、淮阴、淮安、左乡四县。

(三)大业二年(606年)春正月,省楚州,并淮阴、淮安入山阳,废左乡县。(四)大业三年(607年)夏四月,扬州改为江都郡,山阳县隶焉。

隋代总共三十八年(581—618年),对政区管理体制主张不定。开皇三年,罢天下诸郡,实行州县制。开皇六年置淮南道行台,似拟实行道、州、县三级政区制。开皇八年置淮南行台省,似拟实行省、州、县三级政区制。开皇九年废淮南行台省,仍恢复州县制。大业二年并省州县,三年改州为郡,实行郡县制。由此可知,隋代楚州与淮阴郡均属权属州郡,故其辖属,史无明文。

《隋文-炀帝纪(下)》云:大业十三年(617年)十一月丙辰,唐公入京师。辛酉,遥尊帝为太上皇,立代王侑为帝,改元义宁。

《隋书-恭帝纪》云:义宁元年(617年)十一月甲子,以光禄大夫、大将军、太尉唐公为假黄钺、使持节、大都督内外诸军事、尚书令、大丞相,进封唐王。二年(618年)春,正月丁未,诏唐王剑履上殿,入朝不趋,赞拜不名,加前后羽葆鼓吹。三月戊辰,诏唐王备九锡之礼,加玺绂,远游冠缘,授位在诸侯王上。唐国置丞相,以下一依旧式。五月乙巳,朔,诏唐王冕十有二旒,建天子旌旗,出警入跸,金根车驾,备五时副车。戊午,诏曰:“天祸隋国,大行太上皇遇盗江都(注:义宁二年三月丙辰,右屯卫将军宇文化及杀隋炀帝于江都宫),酷甚。今尊故事,逊于旧邸。庶官群辟,改事唐朝。”

至此,楚州(淮阴郡)辖境即改归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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