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南岗区检察院起诉全省首例“涉疫”销售伪劣产品案

2月19日,哈尔滨市南岗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销售伪劣口罩案提起公诉,这是我省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首例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起公诉的案件。

哈尔滨南岗区检察院起诉全省首例“涉疫”销售伪劣产品案
哈尔滨南岗区检察院起诉全省首例“涉疫”销售伪劣产品案

案情回顾

此案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陈某某原系夫妻,二人离婚后仍共同居住。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用于防护的口罩“一罩难求”。二人发现“重大商机”后,通过网络联系购入大量无产品合格证、无产品说明书、无标识的劣质口罩,然后冒充“KN95”标准的口罩销售给黑龙江省北安市的张某某、吴某某,涉案金额人民币98,000元,违法所得人民币49,000元。经浙江省轻工业品质量检测研究所鉴定,该口罩过滤效率仅为6.7%,远低于国家KN90标准要求的90%,系不合格产品。

哈尔滨南岗区检察院起诉全省首例“涉疫”销售伪劣产品案

该案于2月4日由哈尔滨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南岗区检察院了解情况后,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派员提前介入,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对口罩的防护功能、产品质量等进行鉴定,同时建议尽快固定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等客观证据。按照哈尔滨市公、检、法三机关关于涉疫刑事案件办理工作的意见要求,该院立即通报南岗区法院,协调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召开视频会议,共同分析研判;并于会后就案件定性、下一步的处理意见等情况向上级院进行了汇报,省、市两级检察院同步对此案进行指导。

哈尔滨南岗区检察院起诉全省首例“涉疫”销售伪劣产品案

案件移送该院审查起诉后,检察长蔡春燕同志以员额检察官身份办理此案,受案后快速完成了权利义务告知、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律师意见等工作,两名犯罪嫌疑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哈尔滨南岗区检察院起诉全省首例“涉疫”销售伪劣产品案

在省、市院的有力指导下,该院结合前期提前介入掌握的情况,从理清法律关系、固定关键证据出发,全面审查本案证据。2月19日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将该案向南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将于近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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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哈尔滨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 记者 朱蕾 哈尔滨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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