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縣院提前介入一起涉疫情防控案件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崇信縣檢察院迅速行動,認真貫徹上級要求,主動作為,提前介入一起涉疫情防控案件,積極履行了檢察職能。

2020年1月至2月期間,犯罪嫌疑人張某通過微信公眾號、百度貼吧等社交公共平臺發佈虛假信息,謊稱自己有口罩現貨出售。先後有5名被害人通過微信公眾號私信、QQ等方式聯繫張某,張某則以預先收取定金為由,先後要求5名被害人向其指定的賬戶打款共計12.69萬元,所得贓款被張某揮霍。

案件發生後,崇信縣檢察院高度重視,積極與公安機關對接,指派業務骨幹提前介入案件,引導公安機關調查取證。在聽取了公安機關案情介紹,全面審閱了案件材料的基礎上,就下一步偵查方向提出了針對性的建議,並積極協商,召開了公檢法聯席會,為確保案件從快辦理提供了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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