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延长参保缴费期办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52号),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转移办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的对象
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包含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
二、疫情防控期间缴纳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可在宣布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纳。
三、疫情防控期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疫情防控期间,个人通过网上传输的电子版缴费凭证、转移申请书,核对无误后记账入库,并按甘肃省人社厅公布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不见面服务”办理方式进行转移。
联系电话:8729038
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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