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實施意見》有利於構建新的電力市場格局

電力交易機構獨立規範運行是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對構建主體多元、競爭有序的電力交易格局具有重要意義。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中發9號文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印發了《關於推進電力交易機構獨立規範運行的實施意見》(發改體改〔2020〕234號)。這是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以來完善電力市場的一份重要文件,有利於進一步推進電力交易機構獨立規範運行,完善公開透明的電力市場交易平臺,為深入推進電力體制改革奠定堅實基礎。

《意見》以市場化為方向,提出到2025年底前,基本建成主體規範、功能完備、品種齊全、高效協同、全國統一的電力交易組織體系。

《意見》強調了電力交易機構的獨立性,按照“多元制衡”原則依法依規地加快推進交易機構股份制改造,2020年底前電網企業持股比例降至50%以下,形成權責分明、相互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靈活高效的經營管理機制,實現作為獨立法人自主經營。

《意見》強調了電力交易機構的規範性,按照為市場主體提供公平規範電力交易服務的定位,規範了交易機構的人員、資產和財務管理,完善了交易規則制定程序,明確了電力市場交易組織實施的要求。

《意見》保障了電力交易機構的運行。釐清了交易機構、市場管理委員會和調度機構的職能定位,有利於發揮協同作用,公開、公平、公正開展電力市場交易;健全了信息共享和安全保障機制,為市場交易開展提供了技術和平臺支撐;提出了加強專業化監管體系建設,確保交易機構依法依規開展交易業務。( 作者:烏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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