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
通 告
為統籌做好疫情防控,有序推動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依照中省市最新精神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關於車輛通行
1.國省幹道疫情檢查點、市縣界處從嚴落實“外防輸入”管控措施,高速公路開通貨運物資車輛綠色通道。
2.解除縣城主城區道路交通管制,共享小黃車有序恢復營運,每天須落實消殺4次。
二、關於居民出行
3.“三返人員”和公職人員確需離開縣境的,繼續執行外出審批報備制度,送程人員當日原路返回的不再居家隔離。
4.縣城居民小區、社區繼續保留一個出入口,取消出入次數限制,逐步實現掃二維碼登記全覆蓋,車輛自行消毒、人員測溫後正常出入。各鎮(辦)轄區內檢查點一律撤銷,但需落實專人隨時掌握村組人員健康狀況和外來人員情況。
三、關於務工返崗
5.市外疫情低風險區務工人員持村(社區)居住證明和村衛生室(社區醫療服務站)健康證明來白後,集中留觀14天或核酸檢測正常的准予上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來白人員集中留觀14天)。
6.市內疫情低風險區務工人員持村組或社區居住證明和村衛生室(社區醫療服務站)健康證明,經測溫正常的准予上崗。
四、關於恢復生產
7.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和鎮(辦)屬地管理責任。企業恢復生產後,要堅持封閉運行管理,切實做好人員管控、測溫登記、區域消殺、分散就餐等防控措施。
8.實施縣級領導包聯企業制度,行業主管部門和各鎮(辦)全力支持服務企業做好疫情防控、人員返崗、物資供應等工作。
9.要搶抓農時,積極開展春耕生產,落實脫貧攻堅任務。
五、關於生活保障
10.賓館等營業場所,落實好紅外熱成像測溫設備、消殺制度、佩戴口罩、蹲點管理等防控措施的,准予開門營業。公安局負責做好審批監管工作。
11.所有藥店禁止銷售抗生素和治療發熱、呼吸道疾病類藥品。市場局負責做好監管工作。
12.餐館、飯店可提供外賣訂餐服務,不得容留顧客入店就餐。理髮店須規範操作,嚴格控制進店人數,可採取預約服務方式開門營業。市場局、衛生健康綜合執法大隊負責做好審批監管工作。
13.繼續提倡白事簡辦、紅事推後,減少人員聚集。
六、關於其他事項
14.全縣各級各部門要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主動服務企業、服務群眾,積極為企業辦理相關手續, 加強後續監管,確保疫情防控和發展經濟兩不誤、兩促進。
15.全縣廣大群眾要自覺配合落實好防控各項措施,不扎堆、不聚餐、不走親、不訪友,切實搞好個人和家庭防護。
如出現發熱、呼吸道異常等症狀時務必第一時間前往縣醫院發熱門診就診,同時主動向所在村、社區報告。
16.本通告自2020年2月23日起執行。
白水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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