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關護野生動物 臨江檢察在行動

法律要旨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具體案情】臨江市森林公安大隊民警在禁獵期巡邏中發現,位於臨江市大栗子街道辦事處慄礦區內地裡有私自架設的鳥網,網上捕捉了一隻黃鳥。經立案偵查查明,大栗子街道居民王某某為了個人觀賞,以放置誘捕網的方式在大栗子街道慄礦區附近地裡一共捕鳥9只。經吉林森證司法鑑定所鑑定,王某某獵捕的9只鳥具體為:黑頭蠟嘴雀1只,黑尾蠟嘴雀1只,黃雀3只,金翅雀3只,白腰朱頂雀1只,以上9只鳥均為我國《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和《吉林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中的野生動物。白山市森林公安局在固定證據之後,以王某某涉嫌非法狩獵罪向臨江市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案件處理】臨江市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被告人王某某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期使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狩獵罪,於2020年2月21日,對王某某涉嫌非法狩獵罪一案向臨江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臨江市人民檢察院在履行審查起訴職責中發現,王某某的犯罪行為破壞了國家野生動物資源,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對該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進行了立案調查,2月12日在正義網進行了公益訴訟訴前公告。

【案件警示】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正處於關鍵時期,依法科學有序防控至關重要。為加強依法防控,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臨江市人民檢察院以王某某非法狩獵一案警示告誡廣大人民群眾:愛好養鳥觀賞本是陶冶情操,但不能成為違法犯罪的理由,野生動物在大自然中方是返璞歸真,切莫因一己之私任性妄為。

【檢察寄語】前線醫務人員在危機中爭分奪秒拯救生命,社區值守人員在寒風中披星戴月守護我們的家園,每天我們都離希望更近一點。鳥語花香的生態環境,需要大家共同維護。希望廣大人民群眾以案為鑑,引以為戒,切實增強法治意識,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等待疫情過後,我們共同感受大自然的純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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