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海通证券:调整定增方案 拟募集不超200亿元

中证网讯(记者 胡雨)2月25日晚间,海通证券(600837)发布二次修订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拟发行不超16.18亿股(含)募资不超200亿元(含),其发行价格、发行对象数量、限售期均较上次做出调整。海通证券也成为再融资新规落地后首家修改定增预案的券商。

根据新修订的定增预案,此次海通证券将发行价定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前次预案公司将发行价定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

从发行对象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现有股东上海国盛集团、上海海烟投资、光明集团、上海电气集团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以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等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前次预案公司发行对象限定为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

从限售期看,上海国盛集团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48个月内不得转让;上海海烟投资、光明集团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前次预案显示,上海海烟投资、光明集团两名股东在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海通证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亿元(含),其中,上海国盛集团拟认购金额为100亿元;上海海烟投资拟认购金额不超过30亿元(含),认购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光明集团拟认购金额不低于8亿元(含)且不超过10亿元(含),认购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上海电气集团拟认购金额不低于10亿元。

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完善公司金融服务产业链,服务实体经济。海通证券表示,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本次发行前后均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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