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公司有位女员工因为带孩子看病,迟到了1个小时,就被按全天旷工处理,对此你怎么看?

职场幸福路


【职场再出发】为你深度解析:有的公司,员工迟到一个小时,领导是不会太在意的,更不会有什么惩罚;而在有的公司,员工迟到一个小时,领导则会不问情由的进行严厉惩处。即使是同一家公司的同一个领导,在一些时候,员工迟到一个小时,领导会严厉惩处;而在另一些时候,员工旷工半天,领导却不管不问,装作没看见。


我认为:每个公司、甚至每个领导,都会有其基本的“管理主基调”,而管理的主基调只有两个:一个是“制度化管理”,一个是“人性化管理”。虽然很多公司,很多领导都强调要“两种管理风格并重”,但在实际的管理实践中,“管理主基调”只能有一个,从公司和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考虑,基本上都是以“制度化管理”为主基调的。在“制度化管理”的主基调下,一切都要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我们暂且不讨论每个公司“规章制度”是否合理,那是另一个层面的话题,只要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了“迟到1个小时,按全天旷工处理”,那么员工迟到一个小时,不论什么缘由,确实就要按照全天旷工处理,不然公司的“规章制度”就行同虚设,所谓“制度化管理”也无从谈起。


我对员工的建议有两条:

1、首先,核准公司和领导的管理主基调,如果主基调就是“制度化管理”,那么,就不要去争论规章制度的合理性,而是要做到一切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2、其次,如果公司的管理有较多的“人性化管理”因素做调剂,则要把握好两个“关键时刻”,否则的话,公司的“人性化管理”是很难落实到你的身上,对你人性化的。

两个管理主基调:制度化管理和人性化管理

任何公司,任何领导,虽然都会打着“制度管理+人性管理”的旗号,但总是会有一个管理的主基调的,要么是以“制度化管理”为主,要么是以“人性化管理”为主。当然,随着公司的规范化加强,目前大多数公司都是以“制度化管理”为主基调的。


1、制度化管理的核心是规章制度

所谓制度化管理,就是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这种管理方式非常高效,但对管理者的要求却很高,否则“制度化管理”就会成为一种口号,无法真正落实。具体来说,有三个关键要求:


A:明确的规章制度

想要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公司首先应该有规章制度;如果没有规章制度,管理就成了信口开河,制度化管理就变成了空中楼阁。


比如本案例:

如果公司有非常详细的、明文发出的出勤制度及处罚措施,在这些制度里,明文规定“员工迟到1小时,按全天旷工处理”。那么有位女员工迟到了1小时,公司对她按照全天旷工处理,就是进行了“规章制度管理”。


如果公司没有非常详细的,明文发出的出勤制度,某位女员工迟到了1小时,领导直接按照旷工1天处理,这就“无章可循”,非常不合理了!


规章制度必须是详细的、公司明文发出的。如果规章制度是随意的,那么在实际的管理实践中,也会变得非常随意,也就算不上严格的“制度化管理”!


B:严格的执行体系

有了详细的、明文发出的规章制度,还要求领导在执行规章制度时,是“严格执行”的,对所有员工是一视同仁的。


比如本案例:

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明文规定“迟到1小时,按照全天旷工处理”,某女员工迟到1小时,领导对她按照全天旷工处理,这当然是没问题的。


关键在于,领导的爱将小王,也迟到了1小时,领导是否也对他按照“全天旷工处理”呢?如果领导并没有对小王进行“全天旷工”处理,那么这个企业的“制度化管理”就仅仅停留在口头阶段了。


C:领导的以身作则

制度化管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规章制度,一切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做事。


比如本案例:

某女员工迟到1小时,领导对她按照全天旷工处理,可领导自己经常迟到,甚至迟到不是1个小时,而是2个小时。那么领导是否也按照“全天旷工”处罚自己呢?如果领导可以凌驾于规章制度之外,那么这家公司的“制度化管理”是形同虚设的。


制度化管理的核心是规章制度。具体来说就是要有详细的、明文发出的规章制度;要在实际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规章制度。在实行这种严格规章制度管理的公司,一切照章办事,是无可厚非的!


2、人性化管理的核心是补偿效应

人性化管理并不是说就要对员工宽容,对员工天天讲感情,而是说通过对员工的同理心,来获得一定的工作补偿。举个例子,领导对员工的小过失不但不批评,反而进行安慰,会让员工产生一种“老板这么信任我,我以后要做的更好”的补偿心理。


A:人性化管理的切入点是同理心

想要对员工进行人性化管理,就必须要了解员工在当时的心境如何,我们称之为同理心。而培养同理心的最简单方式,就是进行“换位思考”,假设自己是对方,遇到这种问题,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比如本案例:

某女员工因为带孩子看病,才迟到了1个小时。作为领导,运用同理心,大概课可以体会到该女员工非常挂念孩子的病情。因此,可以进行类似的人性化管理:孩子病情怎么样?在某某医院,我认识儿科的王大夫,如果需要,我可以帮你联系;哦,今天你下午做完某某事情,就早点回去吧,照顾孩子重要!


领导进行这种“人性化管理”,很大程度上,并不是因为领导真的在关心员工,而是考虑到,作为补偿,下次让这位员工加班的时候,员工自然会卖命工作!


B:人性化管理的难点在于判断偶发性

人性化管理看起来容易做到,实际中却是非常困难的,难点就在于如何判断“偶发性”。如果一名领导,对什么事情,都人性化管理,那么员工就会倾向于自由散漫,工作效率低下。因此,领导需要判断哪些是“偶发性事件”。


比如本案例:

某女员工迟到了1小时,迟到的理由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按照正常情况来说,“堵车”是不能接受的,这不算一个偶然性事件;“起床晚了”也是不能接受的,因为这也不算一个偶然性事件。而“孩子生病”可以算一个偶然性发生的事件。


人性化管理的核心是利用员工的心理补偿效应,通常只有在偶发性事件中才能发挥重要作用。因此,聪明的领导都会通过判断偶然性事件,对员工进行人性化管理。

通过带孩子看病迟到1小时,按全天旷工处理,我给职场人士两个建议:

1、要核准公司和领导的管理主基调

每个公司的整体管理风格是不同的,比如很多欧洲企业非常讲究“人性化”,天气预报说明天可能要下大雨,公司就会主动给员工发信息“明天可能有风雨,考虑到安全因素,各位员工不要来办公室上班了!”;而有的公司却喜欢强调“风雨越大,越是检验我们的时候,请各位员工风雨无阻来上班!”


作为公司员工,核准公司和领导的管理主基调是非常关键的;有的公司和领导就是没有任何人性化的,而有的公司和领导是具有很高的人性化的!


A:在强调制度化管理的公司,就要按照制度办事

我们暂且不论制度合理不合理,因为这没有什么意义,既然公司能够明文下发,且高效执行,不合理也是合理的。谁不遵守,吃亏就在眼前!


在这种高度强调制度化管理的公司,一定要熟读“规章制度”,并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做事,否则,一旦违反了规章制度,就会得到对应的处罚。我再次强调,不论这个处罚合理不合理,只要是被公司“明文下发且要求高效执行”的,在这家公司内部,它就是合理的。不遵守规章的员工,就会得到相应的处罚。


B:在强调人性化管理的公司,尽量寻找偶然性理由

如果一家公司具有人性化,员工要做的也是要遵守相应制度,并在任何可能违反制度的时候,寻找一些偶然性的理由。


在注重人性化管理的公司,对制度的态度没有那么严苛,但不严苛不代表不看重制度。因此,员工应该努力营造一些偶然性的理由,只有偶然性的理由,才是最容易引起同理心的。


但不管怎样,核准自己的公司属于哪种管理主基调,是至关重要的;你不能奢望在一所军营里,随意陈说个人理由。在格外注重制度化管理的公司,错就是错,“没有任何理由”。


2、把握好两个关键时刻

即使是在具有人性化管理的公司,也要注意把握好两个关键时刻,即公司的关键时刻和个人的关键时刻。


A:公司的关键时刻

比如就本案例而言,公司正在严查“迟到”,或者公司正在“整肃工作纪律”,你偏偏在这个时候迟到1个小时,不管你的理由如何正当,得到的处罚都会是格外严厉的。因为这是公司的关键时刻。


B:个人的关键时刻

再比如本案例里,领导对该女员工的工作很不满意,正想找机会和该女员工好好聊聊,而该女员工竟然在这个时候迟到了1小时,不管女员工的理由如何合情合理,得到的处罚也会是格外严厉的。因为这是员工个人的关键时刻!


换句话说,如果公司严格遵守制度化管理,员工迟到1小时,制度是如何规定的就如何处罚;如果公司有一定的人性化因素,则对该员工的处罚就会很具有弹性,可能不处罚,如果处在关键时刻中的一个,则可能非常严厉的处罚。

最后的总结:

针对该问题,我的观点是:迟到1小时,按全天旷工处理,这种处理方式是否妥当,完全取决于公司和领导的管理主基调。


如果公司和领导崇尚“制度化管理”,而且公司确实也有详细的、明文发出的管理制度,制度中就是规定了“迟到1小时,按全天旷工处理”,我们暂且不论这种处理方式是否符合法理,仅仅从管理上而言,是无可指摘的。


当然,如果公司和领导有“人性化管理”的思维,考虑到该女员工的迟到理由确实是偶然性的,可能会网开一面,以换取该员工的后续补偿!这也是一种非常聪明的管理方法。但要考虑到“两个关键时刻”的问题。


如果公司没有类似的明文规定,领导对该员工进行处罚是随意性的,对该员工进行如此严厉的处罚,很有可能是因为该女员工处于“两个关键时刻”的某一个时刻;如果公司有处罚的明文规定,按照规定进行处罚,是合情合理的。


至于公司的这种规定合不合法,是否过于严格,那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好比你可以指责严格按照高考分数线录取学生太残酷,不科学。毕竟600分可以上某个名校,而599分就不能上该学校,太不合理。但既然有明确制度,你就要遵守这个制度。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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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了一小时,就按全天旷工处理,如果是公司制度就是这么规定的话,也不是不行,不过多少有些“合法不合情”。

很少有领导会这么干的,说实话这就是撵人家走啊,所以我认为这个问题不是迟到的事,而是女员工很可能得罪了领导。

我上个星期也迟到了,正常是早上八点上班,我睡过头了7点40分才醒,中间需要两个半小时的车程,到公司已经9点半了。

由于当天有个很重要的项目,也就没敢跟领导打电话,火急火燎地赶到公司时,正好领导出去办事儿,心想老天有眼,只要领导没看到,迟到这事也就过去了。

第二天给领导交工作汇报的时候,突然问我一句:“小王,你昨天是9点半到的公司吧。”

当时我就一愣,领导怎么知道的,难道是哪个孙子打小报告?可事已至此,也只能先承认了:“对不是,经理,我昨天确实迟到了,原因就是睡过头了,也没脸跟您请假。”

领导一听就乐了:“少跟我打什么马后炮,你昨天没按时到公司,是我让秘书去顶你的工作,别以为我出去了就啥都不知道,别管什么事,给我打个电话能死啊,我有那么不讲人情吗?”

领导会对我迟到的事了如指掌,原来是人家派人顶替的我,我说得吗,秘书那天怎么有闲情跑工作区来了。

领导又接着说:“关于迟到,我这次就放你一马,不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你没有及时跟我沟通请示,所以扣你三百块的工资,下个月你要是连续一个月不迟到,这三百块原物奉还。”

这个处理结果,心里还真挺佩服领导的,所以直到现在,所以我也没有迟到过,争取把这三百块拿回来。

按正常道理来说,旷工基本上就相当于当天工资没了,只要你有个态度,即使公司制度明确规定,领导还是不会怎么惩罚你的。

毕竟谁都不容易,领导也是给公司打工的,人家不会故意刁难你。所以从题主的描述来看,这位女员工应该是把领导惹毛了,可能是未及时沟通了解,也可能是耽误了重大任务,论责任的话,还应该是女员工承担的要大一些。


朋也


我认为没有必要按全天旷工处理。企业的规章制度是死的。但人是活的呀!像这样的事情有着特殊性,我想领导应该要区别对待才好。

第一女员工带孩子看病,已经赶不到上班了。她第一时间是否有向领导报备,是否有请假一个小时或者两个时间。如果她有做这个动作的话,那我想那就没有必要在按旷工来处理的。企业还是要有人性化的一面。

我在公司任职时,不少女同事也是因为小孩子看病请假一个小时两个小时。我基本就不会按请假来处理的。企业确实是要有人性化的一面。我的老板也认同我这个观点。这样处理的结果是大大的增强了员工对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中国人本身就最讲人情。那该讲人情时候为什么不讲呢?我很诧异。

第二女员工没有请假,或者忘记了。那又怎样呢,做为领导员工没有到岗是否应该如去了解一下呢?如果打个电话问一下,关心一下自己的下属。顺便帮她请个假。我想比记她旷工的效果要好的多吧。除非她曾经得罪过你,你想收拾收拾她。不然就真的没有必要去记旷工。

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但如果确实是员工有特殊情况的话。我认为企业还是可以做的人性化一点。这样有助于员工对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的。从而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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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谈答案:我只能睁着眼睛看了,这种情况没有办法,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就必然需要受到某些惩罚。

个人小案例

这种情况我也经历过,但是我经历的这种情况并不是因为带孩子看病,而是因为自己睡懒觉睡过头了。


好吧,我承认这种情况下我的主观因素要多一些,但是我们公司规定:一旦迟到5分钟,那么这一天的工作就按旷工处理,不会给你发放薪水的。

当时脑子一想,既然迟到5分钟也是旷工,迟到5个小时也是旷工,那干嘛自己不在最后半个小时的时候去打卡,然后再打卡回来呢?

于是,在最后半个小时的时候去公司打卡,是因为公司有规定,如果这一天不来的话,将会扣除三天薪水,如果这一天迟到的话,将会扣除当天的薪水。

当时就开开心心的找小伙伴们去玩,然后等到下午4:30的时候去公司打了个卡,5:00的时候再打卡直接走人,一天都没有工作,一天的薪水扣了,想想也是挺值的。

题主的特殊性

只不过相比较而言,题主有了更多的特殊性,这些特殊就特殊在:题主是因为一些外界不可抗因素所导致的自己旷工。

简单来讲,这就是面临一个自己按时按点工作,还是带孩子看病的问题,而这个时候但凡是个有情理的人,但凡是个负责任的家长,都会带孩子去看病的。

换句话来说,因为员工因为带孩子看病而被扣了薪水,按照旷工来算的话,或多或少有点心理不平衡。

那心里不平衡和我当初因为睡懒觉迟到所带来的心理不平衡,根本没有可比性,一个是因为自身原因,一个是因为外界原因。

题主应该这样做

首先我们建议题主保留对应的假条,保留对应医生给的对应治疗单,然后拿着这样的治疗单直接去找公司的领导。

这样的情况我处理过,甚至我也见过很多与之类似的情况,绝大多数通情理的领导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都会大笔一挥,直接免去了他这一天的旷工考勤。

换句话来说,大家在职场当中都不容易,大家在职场当中也可能会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事情,既然遇到了事情就得想尽一切办法解决。尽管公司有一定的规章制度,可是这样的规章制度仅仅是为了让你不迟到、让你不偷懒。如果面临紧急情况,公司的规章制度似乎也要靠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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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全能王


我想说的是我在企业里工作二十年了,我承认我是一个不守规矩的人,曾经整个月只打过一次卡的人,但全勤奖满勤我得着了,原因?我是一个努力的人,我只在那种能够发现我努力的公司玩命干活,只有这样的公司值得我去玩命干,和得到更多的回报


大哥雨田


迟到1小时算是全天旷工,这处罚并不违法,但是却非常的不合理。


曾经经历过这样一件事。邻居王大妈是我们这里的环卫工人,月工资900元。有一次,王大妈因为在公路旁边乘凉,被环卫督察人员发现,给予了处罚,罚款200元。王大妈一拿到这个处理决定,就哭了。他一个月900元,200元相当于他7天的工资。环卫处说扣就扣了。


后来,王大妈到县里反映,理由罚款数额太高,超过了当天的工资标准。相关部门调查核实以后,对处罚决定进行了修改,罚款10元。


通过王大妈的故事,我们不难看出企业的规章制度,有时候并不合适。


就像题主遇到的问题,带孩子看病,耽误了1个小时,结果被公司按照全天旷工处理了。公司的做法倒不是违法行为。但是,显然,这是不合理的。


员工犯错,理应受到公司规章制度的约束和惩罚。但是,这个惩罚要适度。题主旷工1个小时,公司就扣1天的工资,这种处罚有点过于严厉,不进人情。如果真的是这么执行,那对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是一种打击。员工一看时间,迟到了。既然迟到了,肯定会收到领导的批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处罚,而且是处罚严厉。那员工如果迟到了,那他肯定会选择矿工1天,还能在家休息一下。这在无形中就挫伤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在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的同时,也要体现人文关怀。对客户、对合作商、对同事,我们要给以充足的关怀,让同事体验到家的温暖。题主因为孩子生病,带他出去看病,结果导致了迟到。这个理由让人无法辩驳,纯粹是客观因素造成的,这种理由是可以原谅的。


员工,出现问题时,要及时的汇报,按照规定做好请假、报备等工作。


公司的制度,都是很完备的。它既有对违反规定的行为的处罚,也有对即将违反规定的行为的救济。


题主带孩子去看病,明明知道自己可能会迟到,那你就应该按照公司的规定程序请假,给主管请假工作的领导打电话,请好假。这样,你既可以安安心心的陪孩子看病,又不会违反公司规定。


从这方面看,题主在处理私事和公事之间关系时,方法不对,太过于随意。


当我们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要学会正确处理,要按照公司规定来进行。在规定的框架里活动,总不会出错的。


因此,对于题主的这件事,我们应当一分为二的看待,既要看到公司规章制度的不合理性,又要看待员工自身在处理问题时的缺陷和不足。


职场百灵鸟


【风雨载人间】为你深度解析:领导不喜欢你这个人,你自然什么都有问题,中国社会一直都是人情社会,西方则是制度社会,但说实话如果只是单用感情或者制度来管理,都是比较极端的制度管理。


所以中国就很想两者兼备,于是创造出一种人情加上制度的管理办法,也就是既想讲规矩,又想讲人情,一边把工作开展下去,又不想让人难堪。 但是这个度就不好把握,因为规矩多一点,人情就少一点。

就好比题主所说女员工因为迟到了一小时,就被公司按全天旷工对待,而如果按人情来处理,那这个事情没什么,甚至连请假条都不需要,直接一挥手就过去了。

按制度来管的话,那这个事情肯定就是板上钉钉,因为这个是层层定下来的,不是哪个领导就能够动摇和左右的,现在都是由系统来控制这是解决不了的,除非你后面又打了另外的请假条,比如打外勤。


比如这个女员工,她因为带自己的孩子看病迟到了一个小时被记旷工,就是按照制度处理。

并且这很明显是这个女员工本身就存在很大的问题,多半并没有给自己的领导通气,如果说明了情况,并且得到了领导的认可和同意,可能就不会造成这样的情况。

因为在中国社会如果向领导说明情况,领导一般都是会同意的,除非这个女员工经常都是如此,或者说这个女员工处在公司比较特殊的时期。

比如说现在是风口浪尖,这个领导也是新官上任,要烧三把火给自己立威 正好是个女员工撞到枪口上,拿来杀鸡儆猴正好不过。

又或者这个女员工是另一个领导的棋子,只是安插在自己这边,那么这个领导很可能就会为了铲除这些眼中钉,借事发飙。


同时也侧面反应这个女员工也没有什么人脉关系,或者人际关系也不怎么样,甚至和领导还有瓜葛,领导对她没有顾忌。

因为大部分领导都是采用怀柔的办法,但怀柔很大程度上,也并不是因为为人不错,而是将来能不能给他产生更大的利益,领导并没有义务来关心什么员工,大家都是来打工的,其实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比如很多很有能力的人往往都不会把领导当回事,但这个领导也不会说什么,甚至有可能还经常请吃饭,而对于那些能力不行,业绩不行的,员工迟到很可能就会大发雷霆。

所以这件事情最关键还是这个员工他的能力,业绩和人脉关系行不行,她的价值不行,领导对他这个人有看法,那他做什么都不行。


我大舅多年前在当地开厂做机械零件,有个老员工在里面干了10来年了,一直都兢兢业业,从不迟到,但是有一天他却没有按时来,大舅就很难门,就在门口等他,准备质问他。

但是等了一个钟头都还是没有到,到了后面终于等到了,但是大舅却心头一酸,因为他看到这个老员工,把自行车扛在肩上发了疯的向这边跑过来,那天天气很大,老员工身上的汗水像水龙头一样落下,身上全部打湿。

一边过来还一边非常悲伤的说,全勤奖没了,全勤奖没了, 大舅没有说话,只是安排他进去坐一坐,事后也没有对他进行罚款,只是喊进办公室,开了个请假条给他,这就是人情。

大公司靠制度管人,小公司靠人情管人。

因为小公司,人数少,各方面优势远不如大公司,所以就只有靠人情来给自己创造优势,制度是属于其次。

而大公司需要靠制度,因为他占尽天时地利,根本不缺人,最主要的是要靠制度来进行管理,除非你是真正的顶尖人才,那么可以特殊处理。



没有规矩哪来方圆,制度其实也是原则,就像闯红灯,难不成因为只闯的一秒,或者没撞到人就不惩罚吗?

要真是如此,交通那得乱成什么样,只靠感情去管理迟早都会玩完。

好比那些运动健将一心只想刷新世界纪录,但是很多人穷尽一生,就差那么一丁点儿。

难不成因为他很努力很刻苦,付出了无数的汗水和心血,就把吉尼斯世界纪录送给他,在记录上面刻上他的名字,根本不可能!



有很多事情,本来就是靠制度去解决,而不是靠人情去,讲感情来定世界记录,那不是搞笑吗?那这种世界记录还有什么意义。

如果真要讲人情,那让你给公司免费打工,老板不管你迟到旷工,你愿意吗?

就好比老板天天给你灌鸡汤,让你学狼性文化,你也肯定不舒服,因为你觉得不谈钱,只谈人情,那是在搞笑。


而对于公司对你也是一样,如果只和你谈人情不谈制度,那是不可能的,为什么要讲明清高悬赏分明,就是因为很多事情必须要靠制度,如果不靠制度的话,很多人就管不了。

同时职场当中也存在一种博弈的现象,有些领导为了避免员工过于强势,会刻意的培养员工的短处,这样可以让员工不那么容易引起上级的注意,把自己挤掉,因为自己也需要养家糊口。

培养员工的短处,可以让领导觉得,虽然自己能力可能不如员工,但是综合实力还是自己最牛,因为这个员工老是犯糊涂,领导就会觉得这个员工靠不住,还是你最靠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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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载人间


对于这件职场上的常见事,雷哥有两个观点:

一是企业管理还是要讲点“以人为本”,只有有同理心的企业才能得到员工的尊重和拥护。

我们都经常听到这句耳熟能详的管理策略——以人为本,但是,又有多少企业真正站在职工的角度,真正以同理心来引导和管理自己的员工。

职工都是人,是人就会家长里短、大屋小事。职工小孩子生病了,带小孩子去看病,迟到1小时。这种情况,作为管理者,应该给予理解,更应该嘘寒问暖,给予职工足够的关心,而不是用冷冰冰的规定来作为唯一的管理策略和手段。

以人为本,不是要管理者为企业的制度突破“开绿灯”,而是要用同理心去看待职工的难处,进而用更为人性化的方式方法来解决问题。

对于管理者来说,员工迟到了,那就记为迟到,何必又变本加厉地升级为旷工处理呢?这种做法只会激化矛盾,而对于解决问题毫无帮助。

二是职场人要学会合理表达自己的一些特殊诉求,用更能让人接受的方式,达到自己的目的。

网红韩美娟有一句名言:百因必有果。为什么迟到1小时会被领导升级为旷工处理,这位当时的女员工,恐怕也得反思反思,自省自省。

所谓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企业管理者之所以变本加厉加大对迟到女员工的处罚,是否与女员工平时的工作表现,或者是当天的行为失当有关呢?

例如:

第一种情况:女员工平时就比较吊儿郎当的,经常上班不守时,频繁迟到,而这次恰巧遇到孩子生病所以导致迟到,但是在领导的心目中,她的表现越来越猖狂,所以最总激怒了领导,给予了从重处罚。


第二种情况:女职工迟到了,在给领导解释迟到原因时,态度比较差,甚至在言语上还和领导有了冲突,最后导致领导暴走,给予其较重的处罚。

所以,当我们遇到问题的时候,还是要多动动脑筋,必须会审时度势,看清楚究竟谁在掌握你的命运走向,避免自己情绪化的发言,让事件匾额的无法收拾。

总体来看,迟到变成旷工,需要有更多的细节才能完整还原出谁是谁非,谁对谁错,不过,作为职场人,我们还是要学会策略性的表达和更为贴合管理者思路的问题反馈,只有做好这些,我们才能在出现问题的时候,能够为自己争取更大的利益。


雪天惊雷


很多人习惯把员工摆在弱势地位,放在单位的对立面或者不对等的位置,基于这种习惯做出的判断常常有失偏颇。

像题主说的,迟到一个小时被按全天旷工处理,特别是因为女员工带孩子看病导致的迟到,给人的感觉就是不合理。但我们有没有想过,单位有没有相应的制度?以及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01

如果单位制度早有规定,而员工也知晓这个规定,站在单位的角度这样处理就没错

想必每个单位都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相关管理规定以及处理办法,如果单位明确规定迟到一小时按全天旷工处理,那就没什么好说的。

既然制度已经有规定,而且员工也知晓这个规定,单位的处理办法就只是按制度执行,不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有不同。

02

如果单位制度早有规定,而员工也知晓这个规定,站在员工的角度就没什么好委屈的

回到女员工的角度,如果单位早就有这个规定,而且自己也知道迟到一小时会被按全天旷工处理,那么在看到时间来不及的情况下,为什么不提前向领导说明、请好假?

不能因为自己是女员工,或者因为是带小孩看病,就希望被另眼相看,区别对待。公司的规章制度是死的,应该一视同仁,也没什么好委屈的。

03

尽管说要人性化管理,但既有的规章制度要遵守,也要体现公平公正

当然,上面说法的前提都是基于单位有相关规定,而且员工也知晓的情况下做出的评判。

如果单位就没有相关规定,或者有规定但没传达给员工都知晓,那这样处理就很不合理。

最后,管理是应该多一些人性化,但在同时,既有的规章制度必须要遵守,必须要执行,这样才能体现公平公正,而不能因人因事而异。

综上所述,女员工迟到一小时,被按全天旷工处理,给人的感觉似乎很不合理,但如果公司有相关的规定,而员工也知晓,那就应该按规定执行。


自由职路


这个问题得看公司规章制度

1、公司规章制度上是否有明文规定,是否规定了迟到、早退1小时按全天旷工处理,员工进入公司前公司管理人员已经告知,并挂牌宣告公司的这一项规章制度,那么所有人都执行并遵守公司的制度,那就无可厚非,不能打感情牌,因为特殊原因事情迟到而不去遵守公司制度,否则公司制度不能落实,就很难管理公司其他员工。

2、遵守公司一切制度,服从领导,做好本职工作是每个员工应尽的职责,有事做到请销假,预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达到公司,应提前向部门主管告知并请假,不能因为占着自己是特殊事情就不请假。

3、公司可视该员工的平时表现,做到人性化管理,特殊事情特殊看待,能否减轻或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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