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關於公佈州級自行設定證明事項保留清單和取消清單的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我州“放管服”改革,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按照“誰制定、誰清理,誰主管、誰負責,誰實施、誰清理”的原則,對州級自行設定取消、保留的證明事項面向社會予以公佈。


附件:


1、《臨夏州州級自行設定證明事項取消清單》

2、《臨夏州州級自行設定證明事項保留清單》

3、《不再納入州級自行設定證明事項清單》

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關於公佈州級自行設定證明事項保留清單和取消清單的公告


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4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