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西漢時期,桑弘羊的經濟政策如何評價?

歷史魚鑑


桑弘羊應該是最早的經濟學家之一,是國有經濟的創始人。

桑弘羊十三歲時就被漢武帝召進宮,留在身邊工作。後來一直負責財務工作,相當於財政部長的角色。足見其才華出眾,還有一點就是他頗有“心計”,據說是他有商人的家庭背景。


桑弘羊在三十多歲的時候,開始凸顯在政治舞臺上。當時由於漢武帝連年用兵與匈奴作戰,加上他好大喜功,喜歡搞面子工程,導致國庫虧損,債臺高築。

有人向漢武帝推薦山東的大鹽商東郭咸陽和河南南陽的大冶鐵商孔僅擔任大丞農,利用他們的經驗,負責全國的鹽鐵事務。通過鹽鐵收歸專營,達到財政增收的目的。

漢武帝要桑弘羊起草鹽鐵專營的規劃。一年後,桑弘羊拿出了規劃。內容核心是:朝廷壟斷鹽鐵的生變,私人不允許經營。漢武帝立即批准了規劃,並命東郭咸陽和孔僅在全國設計鹽鐵專門機構,原有經營鹽鐵的的商人,全部收編,給予行政官職。


桑弘羊辦事得力,被漢武帝重用。接著酒類的銷售也被納入專營。所有有關酒類產品,均有朝廷收購,不得私自銷售,必須有朝廷機構銷售。

鹽鐵酒三類主業的專營,成為漢武帝時期重要的財政支撐,使軍費等支出得以緩解。當然,也有部分“三業”之外的小商業者,被“酷吏”張湯以“算緡”的方法來徵稅,也為漢武帝大撈一把。

漢武帝晚年時,感到了矛盾的惡化,頒佈“輪臺罪己詔”,宣佈從此與民休息,從此開始,桑弘羊不再受寵了。

漢武帝去世後,桑弘羊也是顧命大臣。但是有霍光輔政,桑弘羊的經濟政策被爭論批評。後來因“燕王之變”,桑弘羊一家被霍光處死。

桑弘羊一生的努力,其實只為一個目標,就是讓朝廷皇帝手裡的錢多起來。他的專營政策,其實就是最早的發展國有經濟的雛形,成為歷朝歷代最重要的財政策略,也是最重要財政收入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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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弘羊是我國古代著名的理財專家和偉大的政治家、思想家。他因能“言利事,析秋毫”深得漢武帝賞識,被委以重任,歷任大農丞、大農令、搜粟都尉兼大司農等要職,統管中央財政近四十年之久。桑弘羊為漢武帝竭盡全力聚斂資財以增強國力,為武帝屢敗匈奴、打通西域、開發西南等奠立了雄厚的物質基礎。

桑弘羊的經濟思想承自管子,其經濟思想體現於《鹽鐵論》一書中。

一、桑弘羊宏觀經濟政策的歷史背景及其內容

桑弘羊在任期間始終強調和維護中央集權,並採取了一系列的經濟政策。任何一種政策的出臺都有其特定的歷史環境,我們在瞭解桑弘羊的經濟政策時,首先需分析當時的社會歷史條件及其變遷。

西漢初年,由於經歷了秦王朝的殘暴統治和連年的戰火,社會生產遭到了嚴重的破壞,經濟凋弊,財政空虛,百廢待興。因此,如何醫治戰爭創傷,恢復國力民力便成為當務之急。漢高祖劉邦總結了秦王朝滅亡的教訓,以“黃老無為”思想為指導,作出了“與民休息”的正確決策。這一政策的核心就是輕徭薄賦、崇儉抑奢、重農抑商、開山澤之禁任民開發,甚至允許百姓私鑄錢幣等等。這些政策符合漢初的社會經濟實際,因而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到惠帝時期“流民既歸,戶口亦息,列侯大者至三四萬戶,小國自倍 ,富厚加之”。

漢朝經過文景之治後,社會經濟的發展顯著,“百姓無內外之繇 ,得息肩于田畝,天下殷富,粟至十餘錢,鳴雞吠犬,煙火萬里”。但是這種自由放任的經濟政策在武帝時期也逐漸暴露出一些弊端,帶來了一些新的矛盾。

自由放任的經濟政策增強了大地主、大商人的經濟實力,助長了兼併土地之風。 漢初三十稅一的輕稅政策使擁有大量土地的封建地主獲益,而佃農給地主要交納十分之五的地租 ,畸輕的田賦和畸重的地租刺激了豪強地主兼併土地的慾望,致使“富者田連阡陌,貧者亡立錐之地” ,農民不得不“亡逃山林,轉為盜賊”。 一些大商人憑藉實力開山澤煮鹽、冶鐵,甚至鑄幣以牟取暴利,積蓄了極為雄厚的經濟實力,他們又反過來大量購置田產 ,兼併土地。

其次,自由放任的經濟政策增強了諸侯的勢力,使國家面臨著封建割據乃至分裂的危機。 諸侯憑藉財勢,日益驕橫,“出入擬於天子”,形成尾大不掉之勢 ,甚至聯合叛亂 。“七國之亂”就是自由放任政策下中央集權與地方割據勢力之間尖銳矛盾的爆發。

西漢之初,限於國力財力,對北方的匈奴一味隱忍和親。而匈奴人卻屢次犯邊,漢朝中央政府需要雄厚的財力去平定匈奴。因此漢武帝時,自由放任主義的經濟政策也不適應當時的實際情況,需要的是政府統籌的強硬經濟政策。桑弘羊便是這一政策的制定者和執行者。

桑弘羊的經濟政策主要包括: 置鹽、鐵、酒榷,加強中央政策對關係國計民生重要資源的控制。由政府掌握對鹽、鐵和酒類的專賣,增強中央政府財政收入。 食鹽由官方招募鹽民去煮,國家供應生產工具和發給工資,並統一收購運銷產品。 冶鐵從採礦、冶煉、鑄器到運輸、銷售都由官方或派人完成,各郡縣普遍設鹽鐵官管理鹽鐵事務。禁止民間私自釀酒,酒類由官府釀造並批零銷售。

桑弘羊還創造性地開辦了均輸和平準等國營商業企業,使之根據市場供求關係來組織經營活動,發 展國營商業的調控作用,既增強了中央財政收入,又平抑了市場物價。桑弘羊在各郡國設置均輸機構,將各郡國應上繳之貢物以時價折為當地的土特產品,繳與各郡的均輸機構,由其調運到價格較高的地區銷售,然後以商業收入上繳中央財政。

另外,由中央政府出面,取締私鑄,統一幣制。元狩 四年,漢武帝下令禁止民間鑄造貨幣。把鑄幣權收歸中央。將中央政府製造的五銖錢作為唯一法定的貨幣。 這是一次成功的幣制改革, 取得了巨大的經濟效益,中央財政實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二、桑弘羊的宏觀經濟思想

桑弘羊的經濟政策削弱了地方諸侯和大商人、大地主的經濟實力,也遭到了這些人的強烈反對。公元前 81年,爆發了歷史上著名的“鹽鐵之爭”,其內容被編輯為《鹽鐵論》一書。

在這次辯論中,桑弘羊認為:農工商是國民經濟中三個重要的不可或缺的部門,“工不出則農用乏,商不出則寶貨絕,農用乏則谷不殖,寶貨絕則財用匱。”桑弘羊堅持工商業對於農業乃至整個國計民生的作用,要求政府調整和安排好封 建國家農、工、商之間結構的合理性,“開本末之途 ,通有無之用”,達到“農商交易 ,以利本末”的目的。桑弘羊做為商賈的後代,對商業致富格外倚重。他認為各郡國、各大都市之所以富裕繁華,並不是“有助之耕而田其地”,而是“商賈之所臻”。 所以“富國何必用本農,足民何必井田也。”

桑弘羊不僅認為商業可以致富,而且在調劑餘缺方面發揮巨大作用。只有“財物流通,有以均之”,才能使“多者不獨衍 ,少者不獨饉”。 如果沒有發達的商業 ,則“桔柚不鬻,朐滷之鹽不出 ;旃 不市,而吳唐之材不用”。

在桑弘羊的經濟政策中,山林、川澤、礦產等自然資源必須歸國家所有,由國家統一開發和管理。自然資源是君主所私,就應由國家加以控制和利用。 如果自由開放 ,則必為豪強大賈所佔,對國家統一構成威脅。 鹽、鐵、酒是關係國計民生的最重要的資源,把這些行業的生產和經營控制在國家手中,由政府來壟斷經營 ,則可以“佐助邊費”以抗擊匈奴的 侵略 ,也能使政府得到極大的財源。

三、桑弘羊的思想來源

為什麼重農抑商的漢代會產生並接受桑弘羊的“重商思想”?這是因為桑弘羊雖然在政 治上繼承了法家的傳統,但在經濟思 想上,既沒有發揚法家代表人物商鞅的耕戰論,也沒有強調儒家的倫理道德,而是衝破了以維護自然經濟為特徵 的重農思想的束縛,用商業觀點看待國家的經濟管理,從而形成了比以往更為明確 的重商觀點。

桑弘羊以前所未有的姿態,從理論上公開否定富國只有重農的傳統論點。他認為 “賢聖治家非一寶,富國非一道。” 他特別強調工商在繁榮和發展社會經濟中的作用 ,認為許多地區經濟的興旺主要不是因為務農,而是由於經商 。“燕之琢、薊,趙之邯鄲、 魏之溫、織,韓之榮 陽,齊之臨淄 ,楚 之宛、陳,鄭之 陽翟,皆為天下名都。非有助之耕其野而田其地者也。。。。故物豐者民衍,富 在術數,不在勞身; 利在勢居,不在力耕也 。” 商業和農業一樣也是 財富的源泉,國家又為什麼不能以商業而富強呢 ?

只有大力發展商業,才能改 變各地貧富懸殊、發展不平衡的經濟狀況,使社會經濟得到改善和加強 。這些在 桑弘羊以前從來沒有人提出過的重商觀點,是桑弘羊對發展商業的信念,是對商業認識的新發展。

桑弘羊經濟思想的形成是歷史發展的產物,是古代商業思想影響推動的必然結 果 。早在生產力尚不發達的西周, 就出現了市場和商人。 春秋時期,隨著商業的發展,出現了范蠡、管仲為代表的重商論者。 范蠡總結出了“積著之理 ” , 管仲則第一個把商業法則與國家的財政管理結合起來。管仲明確提出了“倉稟實知禮節,衣食足知榮辱 ” 的觀點,對商品 流通領域 進行了系統 的多方面的概括和總結,這對桑弘羊產生了深刻的影響。

在鹽鐵會議的辯論中,桑弘羊多次引用《 管子 》 的論點。要知道,中國古代商業的發展並不順利,在戰爭頻繁的春秋戰國時期,君王們看重的是充足的糧食和強大的軍隊,秦國更是憑藉商鞅的“耕戰論”,實行了變法,最終統一了天下。商鞅的思想影響也一直延續到漢代 。 漢朝為了防止商人對農業的干擾,採取的也是抑商政策,使得很多人寧願“輸甘食好衣,而不事 貯藏之業”。

但是歷史是向前發展的。西漢王朝在經過文景之治的積累後,出現了統一安定的社會局面,這不僅有利於農業生產的穩定,也給商業的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漢武帝時,政府雖然一開始也限制商業,但商業憑著強大的生命力仍然得到了一定的發展,並越來越多的影響著社會經濟。這種歷史的必然性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 這種形勢更加加強了桑弘羊重商的信念,也某種程度上改變了漢武帝本人對商業和商人的看法。

四、桑弘羊經濟思想的評價

歷史上對桑弘羊經濟思想的評價有三種不同意見:一是全盤肯定,高度讚揚 。 比如後魏經濟學家賈思珊就認為桑弘羊的均輸法是“益國利民,不朽之術” 。明代思想家李贄說桑弘羊的均 輸之法,是“國家大業,制四海,安邊足用之本,不可廢也 。 ”孫中山先生也認為“古今唯桑弘羊為知金錢之為用”。

第二種評價是肯定桑弘羊的理財之術,但對其歷史地位評價不高。這種評價以司馬遷和班固為代表,他們在《史記》與 《漢書》中,既忠實記錄了桑弘羊的理財業績,承認他的政策收到 “ 民不益賦而天下用饒 ” 的功效,但卻否定其歷 史地位,甚至不為其立傳 。

第三種意見是批評其思想,否定其作 用。司馬光說桑弘羊“不加賦而國用足”,是 “設法以陰奪民權,其害有甚於加賦 ”。這些從不同立場產生的評價,正好反映了歷史上對桑弘羊經濟思想的不同看法。 這些看法不論正確與否 ,都或 多或少地抓住了桑弘羊政策執行中的一些 事實。因此我們評價桑弘羊的經濟思想,不能簡單的看表面,而必須以歷史唯物論為準則,從當時的歷史條件出發。

桑弘羊經濟思想是封建中央集權制早期時代的產物。 西漢政治上的統一與穩定, 要求有相應的經濟措施來保證。這是當時形勢發展的客觀要求,也是漢代統治者面臨的歷史任務。 西漢前期採取的輕徭薄賦、與民休息以及重農抑商政策,主要是為了防止更多的人棄農經商,是為了促進農業生產的恢復與發展。

西漢前期以強制手段打擊商人,並沒有阻止商人的發展。到漢武帝時,富商大賈 遍佈全國。 這說明一個統一的封建國家如果不能以強有力的經濟措施掌握國家的經濟命脈,就不可能動員足夠的物質力量去支持國家在政治 、經濟 、軍事等方面的需要。 漢武帝打擊和剝奪豪強富商的財富,雖然暫時取得了一些經濟效 果,但卻對整個社會的經濟生活造成了嚴重的破壞,國家也因缺乏必要的商業流通而變得疲弊。而正是桑弘羊推行以商理財的經濟措施,使得漢朝財政收入增加了,老百姓的日子好了,漢朝的國防強大了。這不能不說是桑弘羊的歷史功績。

桑弘羊打破傳統的重農抑商思想,提出 “工商富國論 ”,制訂推行了一系列發展商業的經濟政策,解決了政府的財政需要,也強化了中央集權,發揮了商業思 想在理財上的重大作用。從這個意義上說,桑弘羊的經濟思想和政策是應該肯定的。

桑弘羊建立了由國家統一掌握的官營商業,使得漢朝突破了自然經濟的束縛,打通了各地 物資流通的渠道,實現了早期商品經濟的發展。 在封建社會中能夠出現這樣的理論和實踐,尤為可貴。這些思想打破了自然經濟造成的閉塞,推動了 商品的流動,使社會生產力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而進步。桑弘羊的思想代表著當時社會經濟發展的進步思潮,儘管這種思潮由於歷史的侷限性,不能佔據整個社會的支配地位,但他的理論和實踐,為後世商品經濟的管理和發展提供了重要的借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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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弘羊是我國古代著名的政治家和理財家。他生於西漢景帝時期出身商人家庭,自幼有心算才能,十三歲入侍宮中。漢武帝時,歷任大司農中丞、大司農、御史大夫等重要職務,先後主持推行了發展工商、鹽鐵官營、統一鑄 幣、屯田戍邊等財政經濟政策。中山先生曾以 “國饒民足,而利國家”來評價桑弘羊的傑出貢獻。

一、發展工商、積累財富

漢自立朝以來,一直沿襲以農立國的方略,重農抑商,認為工商是末業,是誘導動盪的根源,“非治國之本務”。而桑弘羊卻認為“富國何必用本農,足民何必井田也”,首次提出了農商並重的思想。政策推行後,國內手工生產迅速崛起,工商業逐步成為主要財源,實現了富國與富民的目標。

二、穩定農業、與民生息

農業是自古屬弱勢產業。對此,桑弘羊推行了改進農具、發展生產,興修水利、整治水患,積儲備荒、調粟賑災等一系列積極的救荒措施,特別是實行了輕徭薄賦、與民生息的政策,及時有效地緩和了因災荒而造成的社會危機,穩定了農業生產,為後來西漢王朝的“ 昭宜中興”打下了基礎。

三、鹽鐵專營

西漢自開國以後,在“黃老”學說的支配下,一直實行無為而治的政策,致使那些有勢力的諸侯憑藉鹽鐵之利迅速致富。然而,這些諸侯不但不為國分憂,反而肆意欺奪百姓。

桑弘羊推行鹽鐵專賣營的政策,統一管理國家財政,將富商大賈的財富重新奪回到國家手中。有效增加了漢朝的稅賦收入,打擊了地方豪強的勢力。

四、改革幣制、平抑物價

改革幣制,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將鑄幣權完全收歸中央漢朝的一次創舉,它最終將漢朝的幣制穩定下來,使漢朝的五銖錢成為質量穩定的錢 ,一直流通至隋朝,七百餘年而通行不廢。桑弘羊還在各郡國設置均輸官和鹽鐵官,統一管理均輸和鹽鐵專營,並將利潤上繳中央。

五、對外貿易、充盈收入

桑弘羊認為黃金和絲織品都是無用之物,以此換取匈奴和西北少數民族的騾、驢、駱駝、各種良馬和各種珍貴的皮毛等所需之物,從而消耗了敵人的財政,充實了朝廷的財政。

六、屯田戍邊

桑弘羊建議漢武帝推行戍邊、墾荒屯田、以農養戰的政策,在西北邊疆開展農業生產,不僅就地解決了軍隊的糧食供應,而且加強了西北的邊防,鞏固了對匈奴戰爭取得的成果,擴大了漢朝的版圖,鑄造了漢武帝國的輝煌。間接推動了少數民族的發展和民族間的融合 。

桑弘羊作為歷史上著名的理財專家,為中華民族的財政發展史做出了積極的貢獻,他的財政經濟思想深深影響著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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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弘羊是一位傑出的政治家,只是相比較來說更是一位真正的經濟學家。

之所以如此,和他的出身也有很大的關係,桑弘羊出身於商人家庭,並且從小就精於心算,這樣出身的桑弘羊對於漢朝的經濟有一個直接的瞭解。

提到桑弘羊就要說他在漢武帝時期推行的鹽鐵令,這直接奠定漢武帝文治武略的經濟基礎。我們都知道漢武帝反擊匈奴的事情,這件事情使得當時國庫空虛,甚至打空了文景之治留下的家底。

這個時候桑弘羊提出鹽鐵令,就解決了這個問題。鹽鐵令就是把鹽和鐵的製作、販賣等權利收歸國有。具體好處有一下幾個:

一、經濟方面。西漢因為前幾代皇帝採用無為而治,使得國內鹽鐵等都是民間私自販賣。這些都是關乎民生的東西,而鹽鐵有國家專營之後,使得漢武帝對於錢財得到一個緩和。

二、政治方面。鹽鐵利潤過大,使得許多諸侯和個人賺的盆滿缽滿,這對於古代社會來說都是不穩定的因素。尤其是鐵器,這是能直接威脅到國家的,鹽鐵令的實行使得國內少了很多不確定的因素,還加強了抗擊匈奴的力量。

當然鹽鐵令還有很對弊端,只能說是利大於弊。比如鹽鐵令的實行使得很多豪族沒落,而且也斷了很多人的生活來源。再有強行徵調農民冶鐵煮鹽,官吏謀私利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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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弘羊是西漢漢武帝時期的財政部長,長期主持經濟工作,掌握財政大權三十餘年,是西漢時期傑出的治國理財能手。桑弘羊的歷史功績主要是協助漢武帝推行一系列經濟改革措施,是漢武帝治國取得“文治武功”的有力支撐。

其經濟政策主要為

  • 1、鹽鐵官營。西漢初期,聽任鹽鐵私營,豪商和各諸侯王紛紛冶鐵煮鹽,積累雄厚的經濟財富,這使得朝廷財政減少,在政治上也對西漢王朝的穩定十分不利。漢武帝頒佈“推恩令”削弱諸侯實力,桑弘羊力主實行鹽鐵官營,禁止私賣私鑄,得到了漢武帝的支持,在實行鹽鐵官營後,為西漢朝廷帶來了源源不斷的財政收入,也是鹽鐵官營成為漢武帝鞏固邊防、抗禦匈奴的主要經濟保證。

  • 2、實行均輸和平準之法。為抑制豪商大賈利用賤買貴賣、囤積居奇來操縱物價,牟取暴利。桑弘羊提議漢武帝實行均輸和平準之法,得到支持。簡單來說就是設置掌管運輸的均輸官和管理物價的平準官,政府參與運輸和物價的校準。這一項,即減輕了百姓遠道貢賦的負擔,打擊了商人投機倒把,有利於穩定物價;還使朝廷掌握了運輸和貿易,為西漢朝廷增加了巨大的財政收入。

  • 3、改革幣值。西漢初期,私鑄成風,各諸侯國和朝廷幣值混亂,銅錢日輕、物價暴漲的現象非常嚴重。漢武帝採取桑弘羊的建議,整頓幣值,廢除舊錢,由中央政府統一鑄造貨幣——三官錢,也稱五銖錢。杜絕了民間私鑄,幣值歸於統一,有利於中央政府控制經濟。

其經濟政策對後世的影響

西漢武帝時期桑弘羊的經濟措施對於後世的影響是十分深遠的,尤其是鹽鐵官營、均輸、平準等政策,歷代封建王朝大多都在效仿,並衍生出了更多的官營名目。

影響一:桑弘羊的開了中國古代禁榷政策的先河,西漢後歷朝歷代的商榷制度都與之有著直接的淵源關係,其推行的經濟政策為後世禁榷政策提供了理論依據。桑弘羊也成為了工商官營壟斷政策的開啟者。

南宋呂祖謙便說:“自桑弘羊既開利孔之後,雖有賢君良臣,多是因循不能變。”

影響二:雖然後世商榷名目越來越多,卻根據各自不同情況對桑弘羊的做法進行了改進。一個最明顯的變化就是桑弘羊的官營政策是完全壟斷關乎國計民生的工商業,是要政府獨佔工商業的利潤,而後世卻更多的是和商人分享,雖然緩和了國家和商賈的矛盾,有利於禁榷政策的推行,但卻造成了官商勾結的局面,讓普通民眾有了更多的經濟負擔。

影響三:從桑弘羊經濟政策的宗旨來看,雖目的是最大限度的增加收入,但卻始終強調“民不益賦”的原則,而後世朝代的禁榷政策則是以聚斂為目的,有很多的統治者將一些商榷演變換成那個了賦稅或變相的賦稅。剝奪的對象就不再是私營工商業主,而成了普通民眾。

總結,桑弘羊是漢武帝建功立業的能臣,他所籌劃、主持的各項財政經濟改革措施即對漢武帝完成中央集權、鞏固統一的功業立下了汗馬功勞,也對後世產生了重大的影響,雖然有利有弊,但桑弘羊的經濟思想在我國古代經濟思想中獨樹一幟,有著不可磨滅的歷史功績。


歷史長河緩緩淌


桑弘羊是我國西漢時期著名的理財專家,他在漢武帝時期主管財政工作幾十年,不僅有力地支持了漢武帝對外擴張的政策,他的許多經濟政策對後世也影響深遠。

算緡、告緡(徵收工商業財產稅)

算緡,是西漢政府向商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凡工商業者,都要如實向政府呈報自己的財產數,二緡抽取一算的稅(一緡為一千錢,一算為二百文錢);小工商業者可以減半抽稅。告緡,就是對不如實呈報財產的人,鼓勵大家告發,經調查屬實者,除了被告發人的財產被全部沒收、戍邊一年外,告發的人可得到被沒收財產一半的獎賞。

算緡和告緡不是桑弘羊的首創,但他卻是該項政策的堅定支持者。桑弘羊當了大農丞後,重申了告緡令,並將告緡活動在全國普遍推開,政府派出官吏到各地處理算緡和告緡的事。

算緡和告緡的結果是政府得到以億計的財物,國庫充實了起來,有力地支援了漢武帝征伐匈奴的戰爭。而中等以上的工商業者卻因為被告發,紛紛破產。

鹽鐵收歸官營

在桑弘羊之前,漢武帝就進行了鹽鐵官營的嘗試,但是效果不太理想。桑弘羊擔任大司農之後,就在原有的基礎上對鹽鐵問題進行了整頓。

鹽是採用公私聯合經營生產,國家統一購銷的形式。由政府招民自備資金,鹽官供給煮鹽的工具和糧食,在鹽官的監督下將煮成的鹽全部售給國家,然後由國家出售給人民,個人不得私售。

鐵是採用國家專營的形式。在有鐵礦的郡國設鐵官進行生產,沒有鐵礦的地方設立小鐵官負責銷售,生產和銷售完全由國家進行控制。

鹽鐵收歸官營,增加了政府的收入,打擊了地方豪強的勢力,大規模生產也提高了效率和技術。但是由於地方鹽鐵官管理不善,也造成一些地方鹽鐵定價過高、質量低劣的問題。

幣制改革,收回鑄幣權

漢武帝之前,西漢對錢幣鑄造採取放任態度,各地盜鑄錢幣成風,市場上流通的錢幣大小和輕重都不一樣,不良商人或者豪強通過鑄造劣幣來謀取暴利,嚴重影響了市場經濟和社會生活。

漢武帝採納了桑弘羊的建議,進行了幣制改革。具體內容是:取銷郡國鑄錢的權利,由中央政府指定掌管上林苑的水衡都尉下屬鍾官、技巧、辨銅三官分別負責鼓鑄、刻範和原料;郡國把所鑄的舊錢銷燬,把銅送到中央;廢除過去鑄的一切錢幣,而以上林三官鑄的五銖錢為全國唯一通行的貨幣。

桑弘羊的幣制改革取得了成功,有效地制止了市場上劣幣的流通,穩定了市場運行,更穩固了西漢的統治。

均輸法與平準法

西漢時期各郡國需要定期向中央貢納實物,實物的種類和數量由中央決定。所以,各地方不僅要到處去採購,還要承擔高額的運費。

為解決此問題,桑弘羊採用了均輸法,即各郡國上交中央的貢品,一律按照當地的市價,摺合成當地出產的產品,交納國家後,由均輸官統一調運到缺乏這些產品的地區出售。這樣不但各郡國再也不用為了貢物而派人四處採購,而中央政府也借貨物的地區差價,從中獲得了很大利潤。

平準法是一種穩定物價的經濟政策,類似於現在的戰略物資儲備制度。桑弘羊在中央設立機構“平準”,它通過國家掌握的由大農諸官和各地輸進的貨物以及工官制造的產品,在首都市場上貴賣賤買,以穩定首都的市場物價。

以上就是桑弘羊主導的幾項經濟政策,桑弘羊力主在“民不益賦而天下用饒”的原則下增加財政收入,這在封建時代是難能可貴的。他的經濟政策為後世歷代的經濟發展都提供了借鑑和指導,雖是兩千年前古人的智慧,但他的經濟思想時至今日仍在閃耀著光輝。


時光山人


桑弘羊是繼管仲之後我國古代史上第二個經濟專家,理財能手。其最重要的經濟政策的鹽、鐵、酒專賣制度,其收入收歸國有,以增加財政收入。其政策出臺的背景是當時對匈奴連年用兵,國庫空虛。該政策的實施極大提高了政府的財政收入,緩解了經濟危機。

把重要的生產資料實行國家壟斷這一經濟思想為後世所承襲。直到今天,石油、電力、通訊等行業仍然實行國有壟斷,其源頭就來自於桑弘羊的經濟政策。




埋首故紙堆


我以為這個桑弘羊的經濟政策,其實總結起來就是中央政府對於國家掌控的進一步的推進!

秦始皇統一天下實現郡縣制!讓中央政府開始初步的將權力之手伸入地方開始掌控地方,有的人說這種中央集權的制度並不好,但就當時那種生產力而言!權力的集中式和生產生活!反而更能促成一個和平環境的誕生,和平的環境就能夠大大提高人民老百姓對於生產的積極性!

秦始皇所做的事情更多的是政治和文化上面的統一,關於商業其實商業大家都懂,所謂商業就是互相交換需要的東西!但是在不和平的環境之下,各地的交通都是堵塞的,戰亂四起,你要真的想運輸商品,這個是不可能的!對商業的發展也就無從談起!對於秦國來講,他需要時間去驗證,去改善自己對於商業的發展,但是秦國是沒有時間了,秦始皇剛把所有的事情忙完,結果劉邦站出來把秦國給接手了!

這樣所導致的問題就是接下來漢朝對於自己商業模式究竟該如何發展成為了一個老大難的問題!

那叫和平了,各地都有自己生產出的商品,而各個地方也有自己所欠缺的商品,此時如何做到商業上面的交換平等的交換,在維持國家統治的環境之下,能夠出現公平合理的商業環境,這這是一個問題,而國家如何從這種商業環境之下獲取更多的利潤,這這是更重要的一個問題!

所以這個時候需要一個英雄站出來,甭管是誰,只要能夠完成這種中央的商業化啦,就是中國古代商業的推行者就會記載於史冊之上,這樣的功勞,我相信誰都會豎起大拇指!

桑弘羊就是這個英雄!

那麼我們迴歸問題就是桑弘羊的這個經濟政策究竟有什麼價值呢?其實談到經濟政策,無非就是兩樣東西公有經濟私有經濟!縱觀上下5000年談論來談論去,實際上經濟政策裡面,非就是這兩樣東西的平衡!對於有人說單一經濟體的存在,比如說只有公有經濟,只有私有經濟歷史證明都是錯誤的,而兩者經濟之間奇特的混合比例!是每個政治團體需要去考慮的一個事情!

其實漢朝早期的時候也想把這些經濟體歸為國有,但是很顯然心急吃不了熱豆腐!過於的回收地方上面的經濟權利,將這些地方上的經濟權利剝削的什麼都不剩,誰動我的奶酪,我和誰玩命這這是當時地方政府對於這些人的最主要看法,(今日頭條漩渦鳴人YY首發於悟空問答)再加上當時地方政府尚且有反抗之力,所以中央也雖然有心思推行這種公有經濟為主體的政策!但是奈何於地方上面的阻礙只能夠選擇放棄。

但是到了漢武帝時期,漢武帝可等不了這些東西,前方要打仗需要花錢,錢從哪裡來?只能從民間出,那麼普通種地的那點兒錢我已經收到七七八八差不多了,此時我還需要更多的錢怎麼辦?

第一提升經濟,第二增加國家在經濟體裡面的影響力,從國家的經濟體裡面收取更多的財富,而不能影響國家經濟的發展!

桑弘羊站了出來,對於他來講,他所要做的事情無非就是平衡地方商業和中央商業二者究竟在整個主體經濟裡面,究竟應該有多少成分,而誰佔據主導位置?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的就是,在重要的領域,比如說鑄造錢幣這方面肯定直接收歸中央,這種事情不能再讓給地方了,而至於說其他的,比如說鹽鐵除了一部分收歸國有以外,其中,造鹽鐵這樣的工作則是交給民間去打理,這樣的話有錢大家一起賺,與此同時各地之間的商業流通,只要繳納一定的稅收就能夠獲得官方的保護,保證商業環境的穩定!官方出面平衡物價,防止貨物賤賣,影響經濟發展!

總之,方弘揚在不停地實踐之中完成了古代封建經濟的一次定性!漢武帝的匈奴戰爭其實就是對於這一場經濟政策改革的最終的有效檢驗!


漩渦鳴人yy


漢武帝時期對外戰事非常多,除了要準備糧草,馬匹,鐵器,作戰勝利後官兵要封賞,而且武帝對俘虜和歸降者給予優待,安排他們的生活,給他們圈地放牧也需要不少財政支出的。除了對匈奴的戰事,武帝時期還開拓了閩越之地,定西南,在當時,這些地方尚屬還沒有開發的蠻荒之地,農業文明還不能和中原大地比肩,武帝向這些地區移民,築城,興修水利發展農業等一系列開發措施所需要的資金都不少啊,光是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在原來被匈奴佔據的河南地設朔方郡這一項,參加築城者有十幾萬,費用數千億錢。由此可見,武帝那麼有為的一位皇帝,要辦那麼多大事需要多麼給力的一個財政部長在邊上輔佐啊。桑弘羊的財政思想貫徹了法家的路線,對他的財政思想造成極大影響的是《管子 •輕重》,《管子•輕重》認為:“夫物多則賤,寡則貴,散則輕,聚則重。”換在今天講就是供不應求商品就貴,供過於求商品價格便會受壓制,在當時這種理念是相當先進的,桑弘羊通過這一點強調國家可以利用該原理來調控物價,由國家把持控制糧食,鹽,鐵等重要商品,實行官營。這應該是最早的國有企業了。說到鹽鐵專營,很多人對此意見不一,武帝后還有著名的鹽鐵會議專門就桑弘羊的鹽鐵官營政策激烈辯論。且不論該政策是利多弊多,在武帝初年,這項措施是非常必要的。西漢前期,文景之治下政府財政政策寬鬆,在經濟繁榮的同時也伴隨著工商奴隸主投機倒把,囤積居奇,操縱市場,高拋低吸的現象愈演愈烈。他們大規模地放高利貸,並隱瞞資產偷稅漏稅,同時兼併土地,更“因其富厚,交通王侯”,景帝時的七國之亂,以及漢初大大小小的諸侯國叛亂背後都有很多富商的財政支持,到武帝這裡還在為這個事情傷透腦筋。到了國家真正有需要的時候,工商奴隸主“財或累萬金,而不佐國家之急”。景帝時晁錯有奏:“今法律賤商人,商人已富貴矣。尊農夫,農夫已貧賤矣。”許多地方豪強甚至大量造劣幣擾亂市場,牟取暴利。凡此種種,都表明政府整頓勢在必行。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西漢實行了桑弘羊的五項措施。1.將災民遷往隴西,北地,西河,上郡,會稽等郡落戶墾荒(共七十二萬五千人),移民衣食由政府供給,政府貸給災民幾年的生產和生活費用,沿途由官員護送,既安頓了災民,又發展了邊地,鞏固了邊防,一舉多得。2.發行白鹿皮幣與白金幣,減輕法定錢幣重量,實行通貨貶值。規定一張值錢四十萬,王侯宗室進貢都要用它執璧做禮品,這實際是對王侯宗室另類徵稅,與勞動人民並沒有直接的關係。3.鹽鐵專營。專營辦法是募集民眾煮鹽,民眾向政府領取鹽具,生產出來的產品由政府收購。鐵器則是政府自己生產銷售。私鑄鐵器或煮鹽者,依照法律規定要被鉗掉左腳趾,生產工具和產品沒收。4.算緡。這是針對投機倒把與隱瞞資產的工商奴隸主的。從商者(包括囤積商品暫不出賣的在內)按營業額(囤積商品按商品價額),每二緡納稅一算,從事手工業自銷的按產品價格,每四緡納稅一算,車船徵收通過稅,普通人的車一輛納稅一算,商人加倍。船身長五丈的納稅一算。凡是經營工商業,高利貸的,不管有無市籍(城市戶口),都要納稅,隱瞞不報或所報不實者,一經查出沒收財產,併發往邊疆服役一年,檢舉揭發者賞賜沒收財產的一半。5.規定有市籍的商人及家屬不得佔有土地,違者沒收土地。在戰爭準備上,為保障戰馬供應充足,元鼎五年武帝接受桑弘羊建議,全國群眾性養馬,具體方案是政府貸給邊縣牧民母馬三年,歸還時除取息十分之一外,產出小馬歸養馬人所有,次年又命王侯以下至年俸三百石以上官吏,各出母馬給亭,全國亭亭養馬,大量繁殖馬匹,國家向母馬徵稅。這兩個辦法的實行,既保證了馬匹供應,又擴大了財源。

有了鹽鐵官營和告緡的收入,財政困難終於得到根本上的解決,在這個基礎之上,桑弘羊便著手整頓幣制。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經桑弘羊建議,武帝禁止郡國鑄錢,將鑄幣權集中到上林苑的均輸,辨銅,鍾官三個機構(總稱上林三官),非三官所鑄錢不準流通,原郡國所鑄幣一律銷熔,銅上交三官,這次統一鑄幣是中國有史以來第一次將鑄幣權完全集中到中央,有重大歷史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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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弘羊(公元前152年——公元前80年),西漢法家人物、專長為財政。出生於洛陽,父親為當地商人。桑弘羊13歲時“以心計”入貲為侍中,因能“言利事,析秋毫”,深得漢武帝賞識,被委以重任,歷任大農丞、大農令、搜粟都尉兼大司農等要職,統管中央財政近40年之久,終武帝一代。桑弘羊忠心耿耿,聚資斂財以增強國力,為武帝屢敗匈奴,多次出巡耀武揚威,打通西域,開發西南等奠立了雄厚的物質基礎。其理財之功連對之十分不滿的司馬遷也不得不擊節讚揚,稱弘羊時代“民不益賦而天下用饒”。武帝死後漢昭帝即位後,全國各地的賢良文學之士,集於京師,對於桑弘羊的政策加以批判,桑弘羊與他們展開激辯,由桓寬加以記載,即著名的《鹽鐵論》。公元前80年桑弘羊因與權臣霍光政見不和被殺。

 

桑弘羊的經濟政策主要包括: 置鹽、鐵、酒榷,加強中央政策對關係國計民生重要資源的控制。由政府掌握對鹽、鐵和酒類的專賣,增強中央政府財政收入。食鹽由官方招募鹽民去煮,國家供應生產工具和發給工資,並統一收購運銷產品。冶鐵從採礦、冶煉、鑄器到運輸、銷售都由官方或派人完成,各郡縣普遍設鹽鐵官管理鹽鐵事務。禁止民間私自釀酒,酒類由官府釀造並批零銷售。

 

桑弘羊還創造性地開辦了均輸和平準等國營商業企業,使之根據市場供求關係來組織經營活動,發展國營商業的調控作用,既增強了中央財政收入,又平抑了市場物價。桑弘羊在各郡國設置均輸機構,將各郡國應上繳之貢物以時價折為當地的土特產品,繳與各郡的均輸機構,由其調運到價格較高的地區銷售,然後以商業收入上繳中央財政。

 

另外,由中央政府出面,取締私鑄,統一幣制。元狩四年,漢武帝下令禁止民間鑄造貨幣。把鑄幣權收歸中央。將中央政府製造的五銖錢作為唯一法定的貨幣。這是一次成功的幣制改革, 取得了巨大的經濟效益,中央財政實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桑弘羊建立了由國家統一掌握的官營商業,使得漢朝突破了自然經濟的束縛,打通了各地物資流通的渠道,實現了早期商品經濟的發展。在封建社會中能夠出現這樣的理論和實踐,尤為可貴。這些思想打破了自然經濟造成的閉塞,推動了商品的流動,使社會生產力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而進步。桑弘羊的思想代表著當時社會經濟發展的進步思潮,儘管這種思潮由於歷史的侷限性,不能佔據整個社會的支配地位,但他的理論和實踐,為後世商品經濟的管理和發展提供了重要的借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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