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分手向他索要三千塊錢分手費合理嗎?

貓貓不吃魚呀


大學期間談戀愛,本身就是“窮談”,而你用父母的錢為戀愛消費,只能說你家的生活條件比男孩家強,其次你很喜歡他,為了能得到他的愛,情願在花錢上不計較。



因為分手向對方索要三千塊錢,我覺得不值當。既然大頭都花了,還在乎那點小錢幹什麼!就當花錢看清楚了一個人,花錢買了一次教訓,為“社會大學”畢業交了一次學費而已。

我女兒上大學時也談過一個對象,是個比較偏僻農村的孩子,家裡雖然窮,但男孩勤奮好學,能吃苦,為了給家裡減輕負擔,他在學校找了一份給各個教學樓送報紙的工作,雖然掙得不多,但每月飯費有了。

我女兒見他學習刻苦、勤奮,產生好感。一來二去談起戀愛。戀愛期間,一到週休日男孩就到我家來,我們非常同情他。每次來了都要做些新鮮飯菜,讓他解解饞,臨走時再拿些零食帶學校吃。我女兒還經常把我們給的零花錢攢起來給他買衣服。

畢業了男孩留校任教後,就有意疏遠了我女兒,也不來家裡了,問他怎麼回事,吞吞吐吐不說實話。後來才知道,他和他的學生一個富家女好上了。


我女兒為了賭氣,也為了臭臭他,曾到學校當著教研組所有老師的面要求他支付“感情費”和所有的花銷,他不但不給還大言不慚的說這是“兩廂情願”。

我們怕女兒想不開,勸她說:“算了,當初咱們是可憐他,在經濟上多付出了,沒關係,就當是扶貧了。只要你好好的,錢損失了可以再掙,而他損失的,恐怕這輩子也掙不回來了。”

果不其然,沒多長時間,他高攀的那個富家女根本就看不上他那窮酸相,把他甩了。等他醒悟過來,又回來追我女兒時,我女兒只“哼”了一聲,扭臉走了。

當初談戀愛不論是男孩還是女孩因為“愛”在花錢上不分彼此,甚至“爭先恐後”買單。一旦出現危機或者分手,花錢多的一方容易心裡不平衡,以要錢的方式來尋求心理安慰,或者說是要挾對方。

這樣做不但得不到錢,還會把所有的美好沖淡,把“甜蜜”變成了“苦澀”。戀愛不成沒關係,只要我們曾經相愛過,經歷過就值了。用三千塊錢買一個永久的回憶豈不更好。


晨風絮語


及便分手了,何必在讓對方看不起呀,懂得放下,就證明你成熟了,看清這個世界了,不為情所困,不必亂於心,不念過往,不畏將來,如此安好。\\











老楊紅


提問者所提的問題,在當下不是小眾問題。男女生在大學期間談戀愛,一般是夥吃夥用,甚至夥過,費用問題一般是男生出得多些,當然,如果女方的家庭條件好些,或是女方主動性高些,也有女方花費的多些。

然而,不是每一場情都會結果,很多的大學期間的戀愛,會終結在走出校門的那一刻,也有的夭折在上學期間,那麼,對於戀愛期間自己在金錢方面的多付出,是不是應該向要回來?要回來是不是合理?暖玉的回答是:可以要回來,也可以不要回來;也合理,也不合理。

1、可以要回來的部分是指:比較大的金錢付出,或是貴重物品的贈予。

如果金錢方面付出比較大,且有證據保留,比如直接轉給對方的錢;或是給對方買的東西比較貴,且東西是對方一人所用,暖玉主張,可以要回來,如果對方不給,還可以付諸法律。

2、不可以要回來的部分是指:自己在金錢方面的付出,是兩個人共同來消費了。

比如說,一起在食堂吃飯,一起逛街,一起下飯店,一起住酒店,一起出去旅遊,等等吧,如果在這些共同的花費上,自己出的多,或是基本上是自己花的,如果對方不想給的話,法律也很難支持。

這是關於問題的理性回答,然而,戀愛本是一場情感的交互,所答還應該有感性的部分,關於這部分,暖玉的回答是:還是別要,那些多付出的錢,就當是為情感埋了單吧。

因為,你們之所以能戀起來,而且你在花費上主動承擔的多,那麼,在戀愛初期,你是看好這段感情的,也是看好這個男生的。既然“好”過,分手也應該好說好散。

而如果非得要分手費的話,你心裡解氣了,但是,你會被對方徹底從心裡抹去,甚至在抹去的位置上,塗上怨恨的色彩。

愛一個人不容易,而一句話,一件小事,也許會令一個人對另一個人恨起來。人活在世,我們不強求他人來愛自己,但最好是,能少一個人恨自己,就儘量少一個。

以上就是暖玉的全部回答,希望能對提問者有所幫助,最後,祝提問者真正放下此段感情,找到自己真正的另一半。


暖玉


在當今浮華的社會,大眾對待金錢觀和三十年前對比,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隨著思想的轉變,人生觀和價值觀也有了根本的變化。

男女戀愛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分手對於處在感情的男女已經不是什麼稀奇的事情了。兩個人在一起,不管誰付出多少,都是彼此磨合的一個過程,覺得合適就會在一起,相反不合適就會分開。兩個人相處的期間誰都有過付出,也有給對方買禮物,衣服,首飾許許多多。不能因為要分手了就向對方索要錢才,這是一種精神上的退化,也是一種不道德的方式。

兩個人因為有好感才會在一起相處,對彼此的付出都是心甘情願的。不能因為分手就索要錢財,即使心裡再委屈,也不能去做這樣的事情。如果做了會讓對方更加討厭你,只會給對方帶來更多的負面影響,得不償失。

不如來個瀟灑的,華麗的轉身,這樣更能體現自己的魅力值。分手索要錢財,除非有特殊情況。比如對方用你的錢數額較大,而且和你交往是奔著你的錢,而不是你的人,這樣的情況應該好好溝通,儘量把錢追回來,但是不能走歪路,得不償失,實在不行就讓警察去處理,這樣會保險一些。

男女正常的交往,沒有特別情況,不能走到一起的,分手最好還是和平拜拜,給對方索要錢,很有道德上的缺陷,現在是文明和諧社會,做事情也要文明道德才行。分手要錢,我個人覺得不可取,儘量避免這樣的方式,要回你給對方買的禮物還說得過去,別的就此打住為好。

這是我個人的一些想法,不知道對不對,大家給評論!加關注,謝謝





摯心勿語


分手向他索要三千塊錢分手錢合理嗎?

這種事情很好笑吧,人都給了人家了,要三千元錢何用?!也沒有什麼合理不合理,索要分手費看誰理虧了,我想多半是女方索要的,男方看在以往的情份上,就大度一點給她就是,加倍給她,友好分手!


54是我


沒有分手費一說吧,除非他是國民老公,實力超群?

有些人吧,不好意思說的太直接!

反正一段感情談來談去,都是繞不開經濟這個門檻!結婚得要錢,分開還得要錢!

或許來說這種人的職業就是這個了!

如果兩個人在一起,什麼都是你付出,什麼都是你買的,你要錢也無可厚非,但是他平時都不給你花錢,最後你要錢還有什麼意義!

如果平時都是他在花錢,你又憑藉什麼來找他要錢!你就不考慮一下某吳姓男星的手段!

兩個人不能在一起了,好說好散最好了,非把曾經的美好,搞成仇恨,沒有意義!




Andy的視界


分手向他索要三千塊分手費合理嗎?如是在一起化費掉並且是拿父母的血汗錢消費,也算是合理的,雖說合理,但你幹嘛要那三千塊錢呢?你應該不差錢吧?不要不是顯得你自己大度高尚嗎?如果你是我,他給我都會接過來拿錢砸他臉,假如是你提分手那更加不能索要,如果他要求分手,而索要三千塊錢,這在他眼裡你只值三千塊錢嗎?那你也太不值錢了………


用戶殘缺


我都迷糊,咋說你好呢!分手啦叫人家軟飯男。你這不是在作賤他是在作賤自己。當初想啥啦?能讓你為軟飯男花三千塊,指定也是讓你開心過,快樂過。現在,侮辱人家軟飯男,你有良心嗎?憑你一面之詞只是為啦三千塊錢,你只是自取其辱。如果,他真的一無是處,你巴不得早早離開。哪有心思計較這三千塊。姑娘好好想吧!



超越自我2


你要的不是錢,你是咽不下這口氣啊!遇見渣男你有檢討過自己嗎?渣男是很難改變的,不必為一個渣男耿耿於懷,辜負了自己的青春。要錢就是看低了自己,這做法太幼稚了。

學會放下,學會好好的善待自己。你還年輕,屬於自己的美好還長著呢。

若干年後,也許你會對這個渣男說一聲:“感謝你曾經的傷害,讓我學會了好好愛自己!”




鮑家小超人


分手要錢?是把自己放到一個什麼角度上了?是一樁交易嗎?怎麼和錢掛上鉤?那在一起時和錢有關係嗎?要是交易應該提約定!再者三千塊錢小事,但它以什麼算法得到的?在這算什麼費?如果給了,結清了沒有?得說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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