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枣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亿元的被告人郑某某被当庭宣判

2020年2月25日,由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郑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在市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枣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亿元的被告人郑某某被当庭宣判

远程视频提讯庭审现场

因疫情期间无法将羁押于枣庄市看守所的郑某某提至法庭,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市中区人民法院使用远程视频提讯系统进行开庭审理。

枣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亿元的被告人郑某某被当庭宣判

公诉席上

庭审查明:2012年8月至2018年5月,被告人郑某某与王某、潘某某(二人均另案处理)等人采取实物黄金(投资金条)买卖延期交收模式,承诺向投资人支付高额延期补偿金,向180名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资金9741万元,期间返还3231.882万元。案发后,被告人郑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枣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亿元的被告人郑某某被当庭宣判

当庭宣判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采纳市中区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郑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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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前后加强消毒措施

疫情防控期间,市中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市中区法院针对被告人不同的强制措施情况,采取不同的开庭方式。对于羁押于看守所的刑事被告人,采取远程视频提讯方式开庭;对不在押的刑事被告人,运用更为简便的互联网法庭“四地连线”进行审理。依法及时准确办理刑事案件,确保疫情防控零风险、办案安全零事故。

此案系市中区首例使用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开庭审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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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 20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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