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龙山检察:强化监督,阻断疫情“过墙”


近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监督配合看守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提示》。为抓好贯彻落实,龙山县检察院迅速行动,按照提示强化措施,切实做好看守所疫情防控检察监督工作。

2月25日下午,龙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蒋巍,检委会专职委员王海人以及刑事执行检察部相关负责人与县看守所相关人员召开了视频会议。


龙山检察:强化监督,阻断疫情“过墙”


首先,县看守所负责人对近期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结合检察院提出的书面检察建议,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并全部落实到位。据介绍,自疫情发生以来,看守所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自2月1日起新入所人员隔离已完成,暂停律师会见和家属会见,严格实行值班备勤制度。目前看守所内情况稳定可控,暂无重点人员及老弱病残人员。随后,王海人传达了省州两级关于做好看守所疫情防控工作的文件精神。


龙山检察:强化监督,阻断疫情“过墙”


蒋巍结合文件精神向看守所提出检察建议:一是看守所环境特殊、人员集中,流动性较大,是传染性疾病易发高发场所,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强化守土有责,体现担当作为。二是实行全面封闭战时勤务模式,重点做好新收押及出所就医等人员的隔离,防疫设备物资配备及发放,生活卫生,监管人员执法执勤,办案单位提讯、提审,律师会见等工作,把好健康检查关、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关,建立落实医疗诊治和卫生防疫制度,坚决杜绝各类安全隐患。三是全面落实1/3人员管理制度,最大限度阻隔疫情输入到监管场所,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一旦被监管人出现疑似症状,能及时有效应对,积极妥善处理。四是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重点做好年老体弱病重在押人员的正常用药和治疗,避免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发生。五是切实遵守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纪律要求,严格按照联络员制度,实行信息共享,由看守所专职联络员将每日值班记录、医生巡诊记录、新收押人员的体检和隔离情况、办案单位提讯、提审等情况及时向驻所联络员反馈,一旦发生疫情,第一时间向我院通报,并做好相关人员的隔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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