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2020年瀾滄縣公安機關公開招聘邊境管控專職輔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為切實維護邊境地區持續穩定,瀾滄縣公安機關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20年邊境管控專職輔警48人(限男性),現將公開招聘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邊境管控專職輔警的身份

邊境管控專職輔警是根據邊境管控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聘用,主要從事邊境地區治安管控工作的專門人員,邊境管控專職輔警不佔用公安政法專項編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不具備執法主體資格,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

二、合同簽訂和待遇保障

聘用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初次為2年一定,試用期工資按照該崗位全額工資80%計發,勞動合同期滿後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續簽、變更或終止勞動合同。

邊境管控專職輔警工資待遇由省財政統一保障,按月撥付,繳納五險。

三、招聘資格條件

邊境管控專職輔警的招聘堅持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採取公開招聘的方式進行。非經國家規定的人民警察錄用程序,邊境管控專職輔警不得轉錄為人民警察。

(一)基本條件

1、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

2、年齡範圍:18週歲以上、40週歲以下;

3、身體健康,無色盲、無口吃、無紋身;

4、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6、自願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安排;

7、公安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優先聘用條件

1、優先招聘烈士、因公犧牲軍人、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犧牲(死亡)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先進個人、政法類和警察類院校畢業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

3、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員;

4、在同等條件下,學歷高者優先聘用。

5、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因公犧牲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有關管理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6、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7、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具有嚴重身體或精神疾病,患有癲癇等間歇性疾病,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9、現役軍人;

10、在讀全日制高校學生;

11、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勞動用工規定不能招聘的;

12、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報名程序

招聘採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本人根據需要報名的崗位自行到瀾滄邊境管理大隊進行現場報名,報名時間為即日起至4月1日的每個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一)報名聯繫人

劉警官 18187903540 、 0879-7222560

(二)報名地點

雲南省普洱市瀾滄縣勐朗鎮水庫西路3號,瀾滄邊境管理大隊(原瀾滄邊防大隊)。

(三)招錄相關信息查詢

招聘及考試詳情請關注 “瀾滄警方”微信公眾號。

(四)現場報名流程

現場報名流程為:自行下載打印《普洱市公安機關公開招聘邊境管控專職輔警報名表》填寫→本人隨身攜帶相關證件前往報名點報名→簽訂《2020年普洱市公安機關公開招聘邊境管控專職輔警考生誠信承諾書》→將報名表等相關材料交工作人員審核。

提供材料如下:(1)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特殊崗位所需的等級、資格、資質證書等材料的原件。(2)同時提交以上證件及材料複印件(A4型紙)各1份、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照片10張。

報考人員需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個人信息,因個人填寫的信息和所附的相關證件材料有誤和不完整造成的後果,由報考人員承擔責任;對於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隨時終止或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並按照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規定予以處理。

五、考試

(一)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按照公安部《關於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及其所附標準開展,包括:男子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縱跳摸高。

體能測試由招聘單位具體負責實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

2020年瀾滄縣公安機關招聘邊境管控專職輔警所有崗位必須進行面試,體能測試合格的人員方能進入面試。面試參照公務員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由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和政審

(一)體檢

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個人支付。

(二)政審

本次招聘公安機關邊境管控專職輔警政審工作按《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考核政審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按照屬地原則,考生需回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進行政審。

七、其他事項及要求

(一)參加瀾滄縣公安機關招聘邊境管控專職輔警考試的考生應保障通訊工具通暢,以便招聘單位與其聯繫招聘事項,同時積極關注“瀾滄警方”微信公眾號的公告信息;因考生個人原因無法與其聯繫或不關注所發佈的公告信息,造成的後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八、組織紀律

(一)考生在報考過程中,應保持通訊暢通,及時查收考試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提示短信,若因考生個人原因而造成的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對違反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在招聘及聘用過程中如發現不符合條件的人員,瀾滄邊境管理大隊可隨時終止或取消其參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附件:

1、《普洱市公安機關公開招聘邊境管控專職輔警報名表》

2、《普洱市公安機關公開招聘邊境管控專職輔警考生誠信承諾書》

3、《普洱市公安機關招錄勤務輔警政審表》

2020年瀾滄縣公安機關公開招聘邊境管控專職輔警公告

2020年瀾滄縣公安機關公開招聘邊境管控專職輔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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