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嵐皋公安:法制防“疫”練兵,貼近實戰需求

自新冠肺炎嚴峻疫情防控以來,嵐皋縣公安局法制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公安機關部署要求,堅守崗位,履職盡責,主動作為,為切實提升疫情防控期間執法質量,有效保障執法安全採取多項措施,確保打贏疫情防控總體戰、阻擊戰。

一是嚴格落實上級要求。為在特殊時期更好發揮公安機關法制部門的職能作用,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務保障,確保一線民警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縣局法制大隊及時傳達部、省、市公安機關有關疫情期間執法要求,將疫情有關案件辦理、罪名認定等指示精神及時傳達到每一名民警,確保嚴厲打擊涉及疫情相關違法犯罪行為,確保每一起案件都經得起法律檢驗。

二是加強法制服務保障。對疫情期間縣局法制大隊針對涉及疫情的行政、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切實履行好案件審核把關職責,既要依法從嚴從重從快,又要保證案件公正穩妥處理,同時對疑難複雜案件,加強與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溝通協調,確保所有涉疫案件均定性準確,能夠依法妥善處置。實現法律效果與政治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堅決杜絕因執法辦案不當引發負面輿論,給疫情防控期間社會穩定造成不良影響。

三是細化一線執法服務。為一線民警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執法工作,確保民警及人民群眾人身安全,維護社會秩序穩定,我局法制部門結合實際,印發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公安機關執法實務操作指南》,針對在疫情防控期間常見的警情、案件,從現場處置及辦案場所管理等方面進行了細緻的要求和解答,為一線民警開展警務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務。

四是強化辦案場所安全。加強日常消毒防疫。由專業人員每日定時對辦案中心進行全方位、無死角的消毒。對使用過的功能室及設備,使用完畢後立即消毒,做到“即用即消”,並充分保持辦案場所通風。配齊配足防護裝備。按照疫情防控標準,縣局辦案中心(區)均配備洗手液、橡膠手套、醫用口罩或者N95口罩、消毒液、體溫計、防護服等必要的安全防疫裝備,確保辦案民警和違法嫌疑人的安全。加強入區管理。對有使用辦案場所需求的辦案單位,在帶嫌疑人入區前均要求測量體溫,佩戴口罩等防疫裝備,對有疫區旅居史的人員嚴禁進入辦案場所。加強值班備勤。在疫情防控期間,明確職責分工,嚴格落實值班備勤制度,為一線辦案民警提供優質法制服務保障工作,進一步強化辦案場所安全保障,確保執法安全。

五是紮實開展法制培訓。在疫情防控特殊時期,法制部門為有效開展法制培訓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技術,轉變培訓方式,開展線上法律專項培訓工作,通過縣局信息網、微信公眾號、釘釘等平臺,轉發推送涉疫辦案指引、接處警教學片、辦案場所操作規範等教學內容,不斷提升一線民警執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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